
一、國有企業并購重組引發的爭論
國有企業經常遭到社會的抨擊,高工資、在職消費、隨意提價在媒體報導中屢見不鮮,自2007年12月5日國資委發布《關于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的指導意見》,拉開了央企資產注入、整體上市的序幕之后,對國有企業并購重組的爭論更是不絕于耳。而在“十二五”規劃中又提出,以提升技術為特點的結構升級是產業結構調整的核心內容,其載體就是國有大中型企業。
盡管國有企業屬全民所有,但并沒有給全體民眾做出應有的貢獻。2011年3月,北京天則所舉辦了《國有企業的性質、表現與改革》研究報告發布會,指出從1994 年至2006 年,國家財政用于國企虧損的補貼達到了3653 億元。
然而,國有企業直接從競爭性乃至營利性行業退出就能提高效率了嗎?由于國有企業規模大、負擔重,而且有很強的路徑依賴,不是簡單退出就能解決問題。MBO(管理層收購)是國有企業計劃退出有關行業,將國有資本民營化的嘗試之一,結果被“內部人”利用,大量國有資產流失。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較為復雜,國際上并沒有可參考的現成實例,只能摸著石頭過河,難免出現政策失誤的情況。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政府在不斷嘗試,也希望能找出提高效率的解決辦法。國資委自2003年3月20日成立以來,不遺余力地進行國有資本的改造,國有產權進行交易、國資監管暫行條例、國企主輔分離以及國企改制立規等相繼得到實施,國企改革不斷向縱深發展。所幸的是,我國經濟飛速發展,資本市場也越來越成熟,目前,中央企業80%的資產已進入上市公司,依托資本市場對國有企業進行市場化改造成為可能。
二、國有企業市場化: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國有企業的市場化,是指國有企業的資源配置從主要由政府行政控制轉變為主要由市場決定以及部分國有企業改制為非國有企業的過程。有學者研究發現,盡管整體上國有企業的資本配置效率顯著弱于非國有企業, 隨著制度環境的改善, 兩者資本配置效率的差異逐漸縮小(方軍雄,2007)。也就是說,隨著市場化逐步實現,國有企業的效率也會隨之改變。然而,市場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新的制度環境的產生需要一個過程,青木昌彥指出,參與人在新的環境條件下必須嘗試各種行動規則,這些行動規則通過相應的符號系統展開競爭,勝出的符號系統成為均衡的表征,并凝結成新的制度。同時,我國國有企業的市場化進程考慮到社會效益,避免引起社會動蕩,注定是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具體而言,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構造制度能力有限 受人類認知能力的限制,我們的制度選擇集及構造制度的能力是有限的,制度的完善也是一個試錯過程。不論是英國、德國等資本主義國家,還是前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都曾實施過制度改革,有一定成功經驗,但任何一個國家與我國的情況都不相似,無法復制,只能試著往前走,錯了吸取經驗教訓再轉換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