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國民經濟改革的深入,配合國家科教興國戰略,對教育的高投入也必然伴隨著高風險,高校現代化步伐的加快使各種風險也隨之凸顯出來,高校作為國民教育的基石成為了迎接這種風險的排頭兵。因此,高校財務管理需要風險保障來實現穩健運行,以便更好地提高高校資源的運作效率,保證高校財務順利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 高校財務實現風險保障的原則
(一)協作牽制原則
協作牽制原則是基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財務控制環節,實現各部門或人員相互協作,同時在各部門或各崗位上,實現各項業務程序的緊密合作,提高辦事效率并且在財務內部控制上實現風險損失的最小化。在牽制過程中,貫徹協作于其中,避免只管控制風險,而不顧會計內部協作的做法。在協調中相互牽制,為高校財務建立起強大的風險保護的屏障。
(二)責任機制原則
《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高校財務依照此原則規定,需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財務制度。《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則進一步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健全及有效實施負責”。 根據以上兩則會計準則的基本要求,高校在財政性經費、創收經費等經費支出上都應統一歸入到高校內部會計控制的范疇內,摒棄按各種財政與科研經費來源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內部會計控制的做法,從源頭上明確主體責任,建立起明確的責任機制。
(三)分工連貫原則
高校財務應按照業務的性質和功能實現風險的分散化。高校財務內部控制的整體架構涵蓋高校內部的各項業務和部門,因此實現財務系統的風險保障,將分工連貫性貫徹其中,力爭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風險控制效果,明確分工各部門及人員應承擔的控制范圍,使內部控制所花費的代價不超過由此而獲得的效益,從而實現在分工連貫原則下,風險保障的有效實施。
二、 缺失風險保障的高校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科學系統的管控監督機制的缺失
在管控體系上,國家財政作為高校財務的運作主體,作為其凈資產的所有者,對其投資基本上為權益型投資,在高校多年的自行經營管理中,國家對其投資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應,造成投資所有者缺位現象明顯。
在監督機制上,高校會計在內部控制上,沒有對損益進行明確界定,同時在成本的核算上,科目計入彈性相當大,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高校財務管理的功能,與規范的會計制度脫軌,使監督審計缺乏可參考依據。
(二)缺乏系統風險評價體系
目前,我國高校財務在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及控制等相關的風險評估管理活動中基本處于待挖掘階段,有效的風險評價體系一直處于待產生階段,盡管眾多高校財務制度統一編制預算,統一會計科目,統一會計核算內容和口徑,提供了各種財務指標分析,但財務指標分析很少體現事業經濟效果等方面的內容,忽視財務指標分析的結果,導致了過分依賴于經驗分析數據,而沒有研究數據間所體現的風險危機。而且如何防范風險,基本還處于理論層面,風險評估的缺失使高校財務的防范增加了不確定的因素。高校對商業銀行貸款的風險認識不足,貸款規模大大超過了學校經費的承受能力,風險評價機制沒有建立使依靠貸款盲目搞工程建設早已失去了可控的運行范圍,潛在的信貸隱患影響了高校正常運轉。
(三)預算管理不科學
預算在執行上不嚴格使預算目標的定位不清晰。高校預算作為整個會計內部控制系統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從預算編制到支出預算的績效考核都是由財務部門完成,沒有建立相關的獎懲標準,導致高校預算管理缺乏約束性,各業務部門也忙于對預算進行追加,爭奪資金,從零基預算數據開始,各院系及相關工作部門在上報預算經費時,不能真實地反映實際支出的狀況,夸大預算編制申報數。待到年終結算時,為搞預算平衡,高校財務部門多采用指標一次下撥方式,缺乏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全面分析及預算數與實際數的差異分析,使得資金利用效率低下,部門之間資金苦樂不均,矛盾加劇。高校財務一般采用對超計劃的預算經費進行未來年度的計提,這種方式造成了在實際執行中部門經費只增不減的浪費局面,使支出的合理控制缺失限制性,預算缺失了風險上的限制使保障更無從談起。
(四)有待全面提升的高校財務人員業務素質
由于歷史的或客觀的原因導致高校財務人員對預算狀況的敏感性和財務的分析能力較低,所提供的財務信息失真,不能準確反映高校正常運作的財務活動,同時聘任一些缺少實踐經驗的人員上崗,理論化太強脫離了會計工作的實踐,他們雖然懂得財經法律、準則、制度,但卻偏向書面化,在實務操作中可能會做出違背財經法規之事,這已嚴重影響到了財務核算的工作質量。同時依托地方財政部門通過對會計人員的培訓來提升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多半是應付了事,起不到真正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的作用,財務人員業務提升任重道遠。
三、加強風險保障優化高校財務管理的途徑
(一)構建風險保障的高校財務控制環境
由于目前,高校的風險管理普遍處于較低水平,大多運用會計的內部控制和計劃來實現風險控制,保障財務的正常運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高校內外部環境也在這種大環境下不斷變動,僅僅依靠財務的控制與計劃已經難以應對內外部的風險沖擊,建立先進的財務控制環境,對于風險保障來說更具有現實意義。具體措施如下:
第一,建立健全會計內部控制實現資金的途徑管理。依據將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的原則,合理安排高校的基本建設項目與發展投資,在財力允許的范圍內避免出現高額的銀行貸款,減少負債比例,建立開源節流的發展模式,從資金源頭上建立控制的環境。
第二,建立高效的現金整合機制,增強不同部門、不同人員的協同能力。提高現金的有效使用,在風險保障過程中,正確處理高校發展與資金借貸關系,將貸款規模控制在一個合理的范圍內,減少高校因經費不足而進行多元化籌資帶來的財務風險。
第三,推動高校的財務活動向制度化和規范化發展。高校要在前期做好市場調查、風險預測與分析,并在會計核算過程中實現風險管理和監督,本著適度原則,使高校的財務處于一個正常的可接受的水平。
(二)建立健全高校風險評估預警機制
由于風險控制不是被動的,這意味著風險評估需要在預警機制上加以健全,來防范風險并且主動地開展對風險的評估、識別及分析,實現可行性的保障。
第一,風險預警機制要向多領域擴展。高校的風險評估不能只停留在財務部門,要拓寬到教學、科研、學生管理及基建和房產、設備管理等多個領域,應對影響高校財務運行的重大方面進行全面、系統的風險評估。按照風險發生的影響程度的大小,采取不同風險預警方案。對已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設定預警控制方向,確定優先控制的風險并制定出應對措施來加以解決。在風險和收益并存的狀況下,從內部審計角度重新審視整個高校財務的風險預警系統。
第二,建立財務計劃目標預警。長期以來,我國高校多依賴于政府的財政撥款,學校財務部門無形中變成了政府的錢柜子,導致財務計劃形同虛設。高校財務預警機制建立需要合理的預算計劃機制,具體來說就是把權、責、利結合起來,促進高校對現金的分配和管理,本著穩妥性的原則,高校所有的資金都應納入學校綜合財務收支預算統一管理,實行零基預算,增強預算的剛性,加強對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發揮預算預警在高校財務管理中的指導作用,根據警示預算,不斷完善預算管理。
(三)規范高校財務控制活動
隨著高校財務管理自由度的提高,實現高校財務的有效控制成為了重中之重的問題,辦學形式多樣化和籌資形式多元化,形成了對高校財務內部控制的沖擊,根據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高等學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的精神,要實現財務上整體的控制需要在統一領導下進行適當財權分配,明確各權力主體的責任,落實責任主體對現階段財政撥款、事業收入、橫縱向科研經費實現到款財務控制,解決長期存在的收支不實、截留收入、擠占挪用專項經費、設置賬外賬、債權債務長期不清理等財務失控問題。
第一,建立合理責任目標制。依據合法性、實用性、導向性原則,確定高校層級崗位的責任目標,將創收與分配相結合,嚴格控制消費性支出,對閑置資產進行市場評估,實行招投標制度,工程審計后付款,減少資金流失。
第二,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實行精細化科學化管理。其基本思想是把預算編制、執行與會計核算系統結合起來,實現預算的實時控制,充分利用審計和社會中介組織等專業技術力量,對教育成本核算、財務指標分析實行規范化管理,以提高財務分析、決策水平和效率,更好地發揮會計核算的基礎性作用。
(四)強化高校的內外部監督制度
在外部監督上,政府通過立法等方式,對法律實施的相關細則進行有效實施,積極地探索現行制度法規上的漏洞。同時,積極對高校財務工作進行巡視,社會中介評估機構進行審計、定期的資產評估,明確學校的辦學定位,并有效利用社會中介評估機構對高校的評估結果。尤其對其工程項目上的管理要建立相關的監督機制,以加強社會力量對高校的監督。
在內部監督上,要建立和利用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內部審計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作用,并將內部控制的五要素(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系統與溝通、監督與風險管理)有機結合,積極鼓勵教職工通過不同途徑參與管理和監督。加強高校內部審計機構的作用,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在組織機構中的定位,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并保持其獨立性。
四、結論
總之,在高校辦學規模和資金量迅速擴大的趨勢下,高校在強調以教學、科研為中心的同時,財務活動的復雜性使得風險管理應在高校財務控制風險保障的大環境下,構建高校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在規范高校財務控制活動過程中,強化高校的內外部監督制度,提升高校應對財務風險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