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單位】財政部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93-01-08
【生效日期】1993-07-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施工企業會計制度
(1993年1月8日財政部發布)
一、總說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施工企業。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查閱帳目,實行會計電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帳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定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出。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特殊行業的企業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應當將其會計報表一并報送。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 序號│科目編號│ 科目名稱 ───┼────┼────────── │ │一、資產類 1 │101 │現金 2 │102 │銀行存款 3 │109 │其他貨幣資金 4 │111 │短期投資 5 │112 │應收票據 6 │113 │應收帳款 7 │114 │壞帳準備 8 │115 │預付帳款 9 │117 │內部往來 10│118 │備用金 11│119 │其他應收款 12│121 │物資采購 13│122 │采購保管費 14│123 │庫存材料 15│124 │周轉材料 16│129 │低值易耗品 17│132 │材料成本差異 18│133 │委托加工物資 19│137 │庫存產成品 20│139 │待攤費用 21│141 │長期投資 22│145 │撥付所屬資金 23│151 │固定資產 24│155 │累計折舊 25│156 │固定資產清理 26│157 │臨時設施 27│158 │臨時設施攤銷 28│159 │專項工程支出 29│161 │無形資產 30│171 │遞延資產 31│181 │待處理財產損溢 │ │二、負債類 32│201 │短期借款 33│202 │應付票據 34│203 │應付帳款 35│204 │預收帳款 36│209 │其他應付款 37│211 │應付工資 38│214 │應付福利費 39│221 │應交稅金 40│223 │應付利潤 41│229 │其他應交款 42│231 │預提費用 43│241 │長期借款 44│251 │應付債券 45│261 │長期應付款 │ │三、所有者權益類 46│301 │實收資本 47│305 │上級撥入資金 48│311 │資本公積 49│313 │盈余公積 50│321 │本年利潤 51│322 │利潤分配 │ │四、成本類 52│401 │工程施工 53│411 │工業生產 54│421 │機械作業 55│431 │輔助生產 │ │五、損益類 56│501 │工程結算收入 57│502 │工程結算成本 58│504 │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59│511 │其他業務 60│512 │其他業務 61│521 │管理費用 62│522 │財務費用 63│531 │投資收益 64│541 │營業外收入 65│542 │營業外支出───┴────┴──────────
附注:
1.有調進外匯業務的企業,應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2.有發行不超過1年期債券的企業,應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3.企業其他業務中經營規模較大、收入較多的業務,可參照相應行業的會計制度,增設有關資產、成本、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
(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資產負債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資產、負債和投資者權益的情況。
二、本表“年初數”欄各項目,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其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隨時可以變現的股票和債券等各種有價證券的實際成本。有市價的,應在本項目內注明期末時市價。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而尚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本表下端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
4.“應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應收的與企業經營業務有關的各項款項。企業預付的帳款,應在本表“預付帳款”項目反映;預收的帳款,應在本表“預收帳款”項目內反映。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帳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5.“壞收準備”項目,反映企業提取尚未轉銷的壞帳準備金。本項目根據“壞帳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本項目為“應收帳款”項目的減項。
6.“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和預付給供應單位的購貨款。本項目根據“預付帳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7.“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對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收和暫付的款項,本項目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8.“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后各期分期攤銷的費用。開辦費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遞延資產”項目反映。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預提期費”科目期末如有借方余額,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9.“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結存在庫、在用、在途、在建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實際成本,包括各種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庫存產成品、在建工程等。本項目應根據“物資采購”、“采購保管費”、“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周轉材料”、“材料成本差異”、“委托加工物資”、“庫存產成品”、“工程施工”、“工業生產”、“輔助生產”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其中在建工程應單獨列示。
企業如有除上述各項流動資產以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在“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10.“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流動資產盤虧和毀損扣除盤盈、溢余后的凈損失,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1.“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反映企業長期投資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債券,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2.“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其中,股票和債券如有市價的,應在年度財務情況說明書中說明期末時的市價。長期投資中,將于1年內到期的債券,應在流動資產類中的“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根據“長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扣除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后的數額填列。
13.“固定資產原價”項目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所有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融資相入的固定資產在產權尚未移交本單位之前,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應在本表補充資料內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科目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固定資產凈值”項目,反映企業固定資產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凈值,根據“固定資產原價”項目數字減“累計折舊”項目數字后的差額填列。
15.“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減變價收入后的數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余額扣除臨時設施清理后的數額填列。
16.“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在清查財產中發現的尚待批準處理的固定資產盤虧扣除盤盈后的凈損失。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所屬“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7.“專項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各種專項工程,包括自行建造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改建擴建,購入需要安裝設備的安裝工程以及建造臨時設施等各種專項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根據“專項工程支出”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8.“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各項無形資產原價扣除攤銷后的凈值。根據“無形資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19.“遞延資產”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在以后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及其他遞延支出。本項目根據“遞延資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0.“臨時設施”項目和“臨時設施攤銷”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各種臨時設施原值和累計攤銷。分別根據“臨時設施”科目和“臨時設施攤銷”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臨時設施凈值”項目,反映企業臨時設施原值減累計攤銷后的凈值,根據“臨時設施”項目數字減“臨時設施攤銷”項目數字后的差額填列。
22.“臨時設施凈值”項目,反映企業已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臨時設施凈值以及在清理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減變價收入后的數額。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所屬“臨時設施清理”明細科目余額填列。
除以上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專項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臨時設施之外,企業如有其他長期資產,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23.“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尚未歸還的1年以內的款項。根據“短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4.“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為了抵付貨款和工程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根據“應付票據”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5.“應付帳款”項目,反映企業因購買材料、物資和接受勞務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以及因分包工程應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價款。預付購貨款和預付給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備料款,應在本表“預付帳款”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帳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6.“預收帳款”項目,反映企業預收發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以及預收購貨單位的貨款。本項目根據“預收帳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7.“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帳款、預收帳款、應交稅金、應交利潤、應付投資人利潤和其他應交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8.“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提取尚未支用的福利費,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29.“未交稅金”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各種稅金,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0.“未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按有關投資合同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付但尚未支付給投資人的利潤,根據“應付利潤”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1.“期他未交款”項目,反映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交利潤以外的按規定應上交國家的其他各種款項,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2.“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果“預提費用”科目為借方余額,應在“待攤費用”項目反映。
企業如有除以上流動負債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33.“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向銀行及其他單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借款,以及企業基建部門隨交付使用財產一并轉來的基建借款。根據“長期借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4.“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實際發行的債券及應計的利息,根據“應付債券”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5.“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項。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企業如有除上述長期負債之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余額,在“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列示,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加以說明。
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于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應于本表“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單獨反映。本表長期負債類各項目均應根據有關科目余額扣除將于1年內到期償還數后的余額填列。
36.“實收資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收到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37.“資本公積”項目和“盈余公積”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資本公積金和按規定從實現的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根據“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8.“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在本項目內用“一”號反映。
損益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在月份、年度內利潤(或虧損)的實現情況。
二、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報表時,“本月數”欄改為“上年累計數”,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損益表與本年損益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累計數”欄。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到本月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根據上月本表本欄數字與本月本表“本月數”欄數字合計數填列。
三、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及其填列方法:
1.“工程結算收入”項目,反映企業已結算工程的價款收入。根據“工程結算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工程結算成本”項目,反映企業已結算工程的實際成本。根據“工程結算成本”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企業由工程價款收入負擔的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等。根據“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4.“工程結算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已結算工程實現的這潤,根據“工程結算收入”項目數字減“工程結算成本”、“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項目數字后的余額填列。如為虧損以“一”號表示。
5.“其他業務利潤”項目,反映企業除工程價款結算收入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扣除其他業務支出(包括其他業務成本及應負擔的費用、稅金)后的凈收益(如為凈支出應以“一”號表示)。本項目根據“其他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6.管理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應由工程收入負擔的管理費用。根據“管理費用”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7.“財務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應由工程收入負擔的財務費用。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8.“營業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實現的營業利潤。根據“工程結算利潤”項目數字加“其他業務利潤”項目數字減“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項目數字后的余額填列。如為虧損以“一”號表示。
9.“投資收益”項目,反映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收益。包括分得的投資利潤、債券投資的利息收入、認購股票應得的股利等。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的數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虧損,用“一”號表示。
10.“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企業業務經營以外的收入和支出,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科目的數額填列。
四、企業所屬內部獨立核算的工業企業、商業企業等,其損益表內的主營業務可以根據本身的特點設置。企業在匯編本表時,將主營業務利潤總額列入“其他業務利潤”項目。
財務狀況變動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在年度內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以及各項流動資金的增加和減少情況。
二、本表左方反映流動資金的來源和運用情況,右方反映各項流動資產和流動負債的增減情況。左方流動資金來源合計數與流動資金運用合計數的差額和右方流動資產增加(或減少)凈額與流動負債增加(或減少)凈額的差額,都反映企業流動資金增加(或減少)的凈額,兩者應該相等。
三、本表“流動資金來源和運用”各項目的內容及填列方法:
1.“本年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內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用“一”號表示),本項目應根據“損益表”中“利潤總額”項目“本年累計數”欄的數字填列。
2.“固定資產折舊”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累計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本項目應根據“累計折舊”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臨時設施攤銷”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累計提取的臨時設施攤銷額,本項目應根據“臨時設施攤銷”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4.“無形資產、遞延資產攤銷”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累計攤入成本、費用的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價值。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5.“固定資產盤虧(減盤盈)”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經批準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的固定資產盤虧減去盤盈后的凈損失。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支出”和“營業外收入”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中固定資產盤虧損失扣除固定資產盤盈收益后的差額填列。
6.“清理固定資產損失”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因出售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發生的凈損失,即投入清理并已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后的價值損失。不包括發生的清理費用和取得的變價收入等。本項目應根據與“營業外支出”科目所屬“固定資產清理損失”明細科目相關聯的“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有關記錄分析填列。
7.“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項目,反映不包括在以上項目中的其他不減少流動資金的費用和損失,如固定資產捐贈支出等,本項目根據“營業外支出”等稅收填列。
8.“固定資產清理收入”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清理固定資產發生的變價收入、出售固定資產價款收入以及因固定資產損失應向過失人或保險公司收回的賠償款扣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有關明細科目本年發生額分析填列。
9.“收回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收回的長期投資累計數。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本年度內企業增加的長期投資應在本表“增加長期投資”項目單獨反映,不從本項目數字內扣除。
10.“增加長期借款”、“發行債券”和“增加長期應付款”項目,分別反映企業本年度內新增長期借款、發行債券和增加的長期應付款,應分別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企業本年度內歸還長期借款和收回的債券以及支付長期應付款,應分別在本表“償還長期借款”、“收回債券”和“支付長期應付款”項目填列,不從上述有關項目數字內扣除。
11.“投資轉出固定資產”和“投資轉出無形資產”項目,分別反映企業在本年度內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累計數。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方發生額有關數字與“累計折舊”、“長期投資”科目的借方發生額有關數字分析填列。
12.“資本凈增加額”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資本,根據“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科目年末余額合計數減年初余額合計數后的余額填列。
13.“應交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應交納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交所得稅”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14.“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應上交財政的特種基金,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交財政特種基金”明細科目的借方發生額填列。
15.“提取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提取的盈余公積。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提取盈余公積”明細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企業以盈余公積彌補虧損在本項目以“一”號表示。
16.“應付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度內已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應付利潤”明細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上述利潤分配各項目均不包括調增調減上年利潤相應調整的利潤分配數。
17.“增加固定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固定資產凈值,根據“固定資產”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和“累計折舊”科目本年貸方發生額分析計算填列。
18.“增加專項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發生的各種專項工程支出,根據“專項工程支出”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19.“增加臨時設施”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臨時設施價值,根據“臨時設施”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0.“增加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及其他資產,根據“無形資產”、“遞延資產”、“臨時設施”等科目的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1.“增加長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增加的長期投資,根據“長期投資”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22.“償還長期投資”、“收回應付債券”和“支付長期應付款”項目,分別反映企業本年度內償還的長期借款、收回的應付債券和支付的長期應付款。分別根據“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和“長期應付款”科目本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四、本表流動資金各項目反映流動資產增加(或減少)和流動負債增加(或減少)情況,應根據“資產負債表”中各項流動資產、流動負債的年末數減年初數后的差額直接填列。如果年末數小于年初數時,表示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的減少,以“一”號表示。
五、為如實反映企業流動資金的來源、運用以及增減情況,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本表中增加或減少必要項目。
利潤分配表
一、本表反映企業利潤分配情況和年末未分配利潤節余情況。
二、本表“本年實際”欄各項目,根據當年“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及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利潤總額”項目,反映企業全年實現的利潤。如為虧損,用“一”號表示。本項目數字應與“損益表”中“利潤總額”項目本年累計數一致。
2.“應交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年度終了時,根據稅法規定計算的本年應交所得稅。
3.“稅后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本年度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根據“利潤總額”減“應交所得稅”后的數字填列。
4.“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應上繳國家的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
5.“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上年末未分配的利潤,如為未彌補的虧損,用“一”號表示。本項目數字應與上年本表“年末未分配利潤”項目的本年實際欄數字一致。如為未彌補虧損,用“一”號表示。
6.“上年利潤調整”項目,反映企業由于某種原因對上年(或以前年度)利潤進行調整而引起年初未分配利潤的變化金額,即調增或調減年初未分配利潤數額。調減數用“一”號表示。本項目數字應根據“利潤分配”科目所屬“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反映企業因調整上年利潤而引起的所得稅調整數額,即調增或調減的應交所得稅數額。調整減少的應交所得稅以“一”號表示。
8.“可供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可用于分配的利潤。根據“稅后利潤”減“應交財政特種基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潤”、“上年利潤調整”減“上年所得稅調整”后的數字填列。
9.“盈余公積補虧”項目,反映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的數額。
10.“提取盈余公積”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從當年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金。
11.“應付利潤”項目,反映已決定并入帳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12.“年末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末未分配的利潤。
三、本表“上年實際”欄各項目一般應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各項目填列。如果上年本表與本年本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需將上年度報表項目名稱和數字按本年項目內容進行相應的調整,并按調整后的數字填入本表“上年實際”欄內。
如果本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上年利潤調整”項目、和“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有數字列示時,“上年實際”欄所屬各項目應作如下調整后填列:
1.“利潤總額”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利潤總額”項目數字加計本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上年利潤調整”項目數字后的數額填列。
2.“應交所得稅”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應交所得稅”項目數字加計本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數字后的數額填列。
3.“稅后利潤”項目,根據上述調整后的上年利潤總額減調整后的上年應交所得稅數額后的余額填列。
4.“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應交財政特種基金”項目數字填列。
5.“年初未分配利潤”、“上年利潤調整”和“上年所得稅調整”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相關項目數字填列。
6.“可供分配利潤”項目根據調整后的“上年實際”欄所屬“稅后利潤”減“應交財政特種基金”加“年初未分配利潤”加“上年利潤調整”減“上年所得稅調整”后的余額填列。
7.、盈余公積補虧”、“提取盈余公積”和“應付利潤”項目根據上年本表“本年實際”欄所屬相關項目數字填列。
8.“年末未分配利潤”利潤,根據調整后的“上年實際”欄所屬“可供分配利潤”加“盈余公積補虧”減“提取盈余公積”、“應付利潤”后的余額填列。
附錄 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
────────────────────────────┬───────── 會 計 事 項 內 容 │ 分錄號數────────────────────────────┼─────────一、流動資產 │1--90 (一)貨幣資金 │1--41 (二)短期投資 │42--45 (三)存貨 │46--90 │二、長期投資 │91--111 (一)股票投資 │91--94 (二)債券投資 │95--100 (三)其他投資 │101--111 │三、固定資產 │112--137 (一)固定資產的增加 │112--123 (二)固定資產的減少 │124--136 (三)固定資產的折舊 │137 │四、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 │138--144 (一)無形資產 │138--141 (二)遞延資產 │142--144 │五、其他資產 │145--151 (一)臨時設施 │145--149 (二)專項工程支出 │150--151 │六、待處理財產損溢 │152--158 (一)待處理財產損失 │152--156 (二)待處理財產溢余 │157--158 │七、結算資金 │159--203 (一)應收、應付票據 │159--170 (二)應收、應付帳款 │171--181 (三)預收、預付帳款 │182--190 (四)其他應收、應付款 │191--193 (五)應交稅金 │194--199 (六)應付利潤 │200--201 (七)其他應交款 │202--203 │ 八、負債 │204--227 (一)短期借款 │204--206 (二)應付福利費 │207--208 (三)長期借款 │209--212 (四)應付債券 │213--221 (五)長期應付款 │222--227 │九、成本和費用 │228--268 (一)生產費用 │228--246 (二)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 │247--248 (三)管理費用 │249--256 (四)財務費用 │257--260 (五)其他業務支出 │261--263 (六)營業外支出 │264--268 │十、收入 │269--282 (一)工程結算收入 │269--270 (二)其他業務收入 │271--272 (三)投資收益 │273--278 (四)營業外收入 │279--282 │ 十一、利潤和利潤分配 │283--297 (一)利潤(或虧損)的結轉 │283--286 (二)利潤分配 │287--290 (三)結轉全年利潤(或虧損) │291--294 (四)調整上年利潤(或虧損) │295--297 │ 十二、所有者權益 │298--306 (一)實收資本 │298--299 (二)資本公積 │300--303 (三)盈余公積 │304--306────────────────────────────┴───────── 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分錄 │ │ │號數 │ 會 計 事 項 │ 借方科目 │ 貸方科目───┼────────────────────┼───────┼───── │ 一、流動資產 │ │ │ (一)貸幣資金 │ │1 │1.收到投資人交來現金投資 │現金或銀行存款│實收資本2 │2.收到外單位或個人以現金捐贈的款項 │現金或銀行存款│資本公積3 │3.收到工程結算價款 │現金或銀行存款│應收帳款 │ │ │應收票據4 │4.預收的工程款或備料款,或預收銷貨 │現金或銀行存款│預收帳款 │定金及貨款 │ │5 │5.收到銷售產品、提供勞務款 │現金或銀行存款│其他業務收 │ │ │入6 │6.自購貨單位收回帳款 │現金或銀行存款│應收帳款7 │7.收回分包單位、供應單位預收的款項 │現金或銀行存款│預付帳款8 │8.收到銀行存款利息 │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9 │9.收回備用金和其他應收暫付款項 │現金或銀行存款│備用金 其 │ │ │他應收款10 │10.將款項匯往采購地開立采購專戶 │其他貨幣資金 │銀行存款11 │11.將款項存入銀行以取得銀行匯票或 │其他貨幣資金 │銀行存款 │銀行本票 │ │12 │12.將營業收取的現金收了入銀行 │銀行存款 │現金13 │13.向銀行提取現金 │現金 │銀行存款14 │14.收到已記入“在途資金”的匯入款 │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 │項 │ │金15 │15.將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 │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 │存款未用余額轉回結算戶 │ │金16 │16.交納稅金 │應交稅金 │銀行存款17 │17.交納其他應交款項 │其他應交款 │銀行存款18 │18.預付分包單位工程和備料款 │預付帳款 │銀行存款19 │19.預付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 │預付帳款 │銀行存款20 │20.向分包單位支付分包工程款 │應付帳款 │銀行存款21 │21.償還借款 │短期借款 長期│銀行存款 │ │借款 │22 │22.支付借款利息 │財務費用 │銀行存款23 │23.支付物資采購價款及運雜費 │物資采購 │銀行存款24 │24.支付勞務供應等單位款項 │應付帳款 │銀行存款25 │25.支付到期商業匯票 │應付票據 │銀行存款26 │26.支付委托加工物資加工費及運雜費 │委托加工物資 │銀行存款27 │27.支付外購動力費 │應付帳款等 │銀行存款28 │28.支付職工工資 │應付工資 │現金29 │29.支付退休金、退職金等勞保費支出 │管理費用 │現金30 │30.支付待領工資、暫存款和其他應付 │其他應付款 │現金或銀行 │款項 │ │存款31 │31.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 │銀行存款32 │32.支付專項工程支出 │專項工程支出 │銀行存款33 │33.購置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 │銀行存款34 │34.預支職工差旅費 │其他應收款 │現金或銀行 │ │ │存款35 │35.撥付或補充備用金 │備用金或其他應│現金或銀行 │ │收款 │存款36 │36.以現金或銀行存款支付各種費用 │工程施工 工業│現金或銀行 │ │生產 機械作業│存款 │ │輔助生產 財務│ │ │費用 管理費用│ │ │營業外支出 │ 37 │37.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 │長期投資 │現金或銀行 │ │ │存款38 │38.支付固定資產清理費 │固定資產管理 │現金或銀行 │ │ │存款39 │39.支付給投資人利潤 │應付利潤 │現金或銀行 │ │ │存款40 │40.企業按法定程序報經批準減少注冊 │實收資本 │現金或銀行 │資本的,實際發還投資人投資時 │ │存款41 │41.發售公司債券收入現金 │現金或銀行存款│應付債券 │ (二)短期投資 │ │42 │1.購買可上市的股票、債券,按實際支 │短期投資 │銀行存款 │付的價款 │ │ 43 │2.購買股票,如果實際支付款項中包含 │ │ │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 │ │ │ 按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 │短期投資 │ │ 已宣告發放的股利) │ │ │ 按應收取的股利 │其他應收款 │ │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 │銀行存款44 │3.轉讓、出售股票、債券: │ │ │ 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銀行存款 │ │ 按帳面實際成本 │ │短期投資 │ 按實際收到金額大于帳面實際成本的 │ │投資收益 │ 差額 │ │ │ 或按實際收到金額小于帳面實際成本 │投資收益 │ │ 的差額 │ │45 │4.收回到期債券本息 │銀行存款 │短期投資 │ │ │投資收益 │ (三)存 貨 │ │ │1.購入物資 │ │46 │(1)根據供應單位發票、帳單,支付貨 │物資采購 │現金或銀行 │款和運雜費 │ │存款47 │(2)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購入材料物 │物資采購 │應付票據 │資,開出、承兌商業匯票 │ │48 │(3)供應單位發票、帳單已到,尚未支 │物資采購 │應付帳款 │付貨款和運雜費,或尚未開出、承兌商業 │ │應付票據 │匯票時,應根據發票帳單金額 │ │49 │(4)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貨 │應付帳款 │應付票據 │款 │ │50 │(5)預付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 │預付帳款 │銀行存款51 │(6)已預付貨款的材料物資入庫,根據 │物資采購 │應付帳款 │發票金額結轉預付的購貨款 │應付帳款 │預付帳款 │ 補付未付款項 │應付帳款 │銀行存款52 │(7)收到發包單位撥入的抵作備料款的 │物資采購 │預收帳款 │材料,按結算價格 │ │53 │(8)外購物資途中發生的短缺與損耗區 │ │ │別情況處理: │ │ │ 能確定責任單位或個人賠償的損失 │應付帳款 │ │ │其他應收款 │物資采購 │ 尚待查明原因的損失 │待處理財產損溢│物資采購54 │(9)日常發生的采購保管費 │采購保管費 │銀行存款等55 │(10)月終分配本月發生的采購保管費 │物資采購 │采購保管費56 │(11)月終根據已經付款或已開出、承 │庫存材料 │ │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按計劃成本轉帳 │低值易耗品 │物資采購 │(發包單位撥入的抵作備料款的材料視同 │周轉材料等 │ │已付款) │ │57 │(12)月終結轉外購材料計劃成本與實 │ │ │際成本的差額: │ │ │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 │物資采購 │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 │物資采購 │材料成本差 │ │ │異58 │(13)月終根據尚未付款的或尚未開出 │庫存材料 │應付帳款 │、承兌商業匯票的收料憑證抄列清單,按 │低值易耗品 │(暫估應付 │計劃成本暫估入帳(下月初用紅字沖回) │周轉材料等 │帳款) │2.企業自制及其他原因增加的材料物資 │ │59 │(1)自制完成驗收入庫的材料物資 │ │ │ 按計劃成本 │庫存材料等 │ │ 按實際成本 │ │輔助生產 │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 │ │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差異 │ │材料成本差 │ │ │異60 │(2)投資人以材料物資投資的,按確認 │庫存材料 │實收資本 │的價值 │ │ │ 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 │材料成本差 │ │ │異61 │(3)其他單位無償捐贈的材料物資 │庫存材料 │資本公積 │ 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 │材料成本差異等│材料成本差 │ │ │異 │3.領用物資 │ │62 │(1)施工(生產)單位、管理部門、專 │工程施工 工業│庫存材料 │項工程領用的材料 │生產 機械作業│ │ │輔助生產 管理│ │ │費用 專項工程│ │ │支出等 │63 │(2)結轉銷售發出的材料成本 │其他業務支出 │庫存材料64 │(3)撥付給分包單位抵作備料款的材料 │ │ │ 按結算價格 │預付帳款 │ │ 按材料計劃成本 │ │庫存材料 │ 結算價格大于計劃成本的差額(分包 │ │工程施工或 │工程不作為本企業完成工作量的記入“工 │ │工程結算成 │程結算成本”科目)結算價格小于計劃成 │ │本 │本的差額(分包工程不作為本企業完成工 │工程施工或 │ │作量的記入“工程結算成本”科目) │工程結算成本 │65 │(4)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材料物資 │ │ │ 按投資雙方確定價值 │長期投資 │ │ 按材料物資計劃成本 │ │庫存材料 │ 計劃成本大于雙方議定價值 │投資收益 │ │ 計劃成本小于雙方議定價值 │ │投資收益66 │(5)月終結轉發出材料物資應負擔的成 │工程施工 工業│材料成本差 │本差異(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 │生產 機械作業│異 │紅字登記 │輔助生產 專項│ │ │工程支出 其他│ │ │業務支出 投資│ │ │收益 │ │4.委托加工物資 │ │67 │(1)發出材料物資委托外單位加工 │ │ │ 按計劃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 │庫存材料 │ 結轉委托加工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 │委托加工物資 │材料成本差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 │ │異68 │(2)委托加工物資發生的加工費和往返 │委托加工物資 │現金 銀行 │運雜費 │ │存款 應付 │ │ │帳款等69 │(3)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完成驗收入庫 │ │ │ 按入庫材料物資計劃成本 │庫存材料等 │ │ 按入庫材料物資實際成本 │ │委托加工物 │ │ │資 │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材料成本差異 │ │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 │材料成本差 │ │ │異70 │(4)加工剩余材料物資入庫 │ │ │ 按入庫材料物資計劃成本 │庫存材料 │ │ 按其實際成本 │ │委托加工物 │ │ │資 │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材料成本差異 │ │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額 │ │材料成本差 │ │ │異 │5.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和攤銷 │ │71 │(1)領用一次攤銷的低值易耗品 │工程施工 工業│低值易耗品 │ │生產 機械作業│--(在庫 │ │輔助生產 管理│) │ │費用 │72 │(2)領用分次攤銷的低值易耗品 │ │ │ 按實際成本將在庫轉為在用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 │ │(在用) │--(在庫 │ │ │)73 │ 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 │ │ │ 領用時攤銷50% │工程施工 工業│低值易耗品 │ │生產 機械作業│--(攤銷 │ │輔助生產 管理│) │ │費用 │74 │ 報廢時再攤銷其余50%(扣除殘料 │工程施工 工業│低值易耗品 │價值) │生產 機械作業│--(攤銷 │ │輔助生產 管理│) │ │費用 │75 │ 同時將收回的殘料登記入帳,并沖銷 │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報廢的在 │ │--(在用 │ │ │) │ 用低值易耗品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 │ │(攤銷) │ │ 采用凈值法進行攤銷: │ │76 │ 月末,按結存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價值 │工程施工 工業│低值易耗品 │和核定的攤銷率計算的攤銷數 │生產 機械作業│--(攤銷 │ │輔助生產 管理│) │ │費用 │77 │ 報廢時,將收回的殘料登記入帳并沖銷 │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報廢的 │ │--(在用 │ │ │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 │ │(攤銷) │ │ 采用比例攤銷法進行攤銷: │ │78 │ 月末,按結存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實際 │工程施工 工業│低值易耗品 │成本和規定的攤銷比例計算的攤銷數 │生產 機械作業│--(攤銷 │ │輔助生產 管理│) │ │費用 │79 │ 報廢時,將收回的殘料登記入帳并沖 │庫存材料 │低值易耗品 │銷報廢的 │ │--(在用 │ │ │) │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 │低易耗品--(│ │ │攤銷) │ │6.周轉材料的領用和攤銷 │ │80 │(1)施工生產單位領用周轉材料 │周轉材料--(│周轉材料- │ │在用) │--(在庫 │ │ │) 81 │(2)按規定的攤銷方法分期分次攤銷 │工程施工等 │周轉材料- │ │ │-(攤銷)82 │(3)結轉報廢和短缺周轉材料: │ │ │ 補提報廢、短缺周轉材料的攤銷 │工程施工等 │周轉材料- │ │ │-(攤銷) │ │ │ │ 將收回的殘料登記入帳并沖銷報廢和 │庫存材料 │周轉材料- │短缺的在 │ │-(在用) │ │ │ │ 用周轉材料實際成本 │周轉材料--(│ │ │攤銷) │83 │(4)年終或工程竣工時,清查盤點在用的周│ │ │轉材料: │ │ │? 退回不需用的周轉材料: │ │ │ 按實際成本登記入帳 │周轉材料--(│周轉材料- │ │在庫) │-(在用) │ 根據盤點時確定的成色(新舊程度或等 │工程施工等 │周轉材料- │級)補提攤銷 │ │-(攤銷)84 │(5)周轉材料從一個工程轉移到另一個工程│ │ │使用: │ │ │ 按實際成本轉帳 │周轉材料--(│周轉材料- │ │在用--* *工 │-(在用- │ │程) │-**工程 │ 根據確定的成色補提攤銷 │工程施工 機械│周轉材料- │ │作業 工業生產│-(攤銷) │ │等 │ │ 7.材料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 │ │85 │(1)清查中發現的材料物資盤盈,按計劃成│庫存材料等 │待處理財產 │本結轉 │ │損溢86 │(2)材料物資的盤虧、毀損,按計劃成本結│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材料等 │轉 │ │ │8.庫存產成品 │ │87 │(1)生產完成驗收入庫的產品一般按實際成│庫存產成品 │工業生產 │本 │ │輔助生產等88 │(2)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產品或│庫存產成品 │委托加工物 │商品,按實際成本 │ │資89 │(3)銷售發出產品、商品,按實收價款 │應收帳款 應收│其他業務收 │ │票據 銀行存款│入90 │(4)月份終了,結轉銷售產品、商品的成本│其他業務支出 │庫存產成品 │ │ │ │ 二、長期投資 │ │ │ (一)股票投資 │ │91 │1.認購股票,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長期投資(股票│銀行存款 │ │投資) │92 │2.認購股票,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已宣告│ │ │發放的股利時: │ │ │ 按認購股票的實際成本 │長期投資(股票│ │ │投資) │ │ 按應收的股利 │其他應收款 │ │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 │銀行存款93 │3.采用成本法記帳收到發放的股利 │現金或銀行存款│投資收益94 │4.采用權益法記帳的按持股比例計算權益的│長期投資(股票│投資收益 │增加 │投資) │ │ 按持股比例計算權益的減少 │投資收益 │長期投資( │ │ │股票投資) │ 分得的股利 │現金或銀行存款│長期投資( │ │ │股票投資) │ (二)債券投資 │ │95 │1.認購債券,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長期投資(債券│銀行存款 │ │投資) │96 │2.認購債券,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 │ │ │ 應計利息,按應計利息部分 │長期投資(應計│ │ │利息) │ │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應計利息的差額 │長期投資(債券│ │ │投資) │ │ 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 │銀行存款97 │3.每期結帳時,按債券票面計算應計利息 │長期投資(應計│投資收益98 │4.認購溢價發行的債券,于每期結帳時: │利息) │ │ 按應計利息 │長期投資(應計│ │ │利息) │ │ 按當期應分攤的實際支付價款(扣除購入│ │長期投資 │ 時應計利息)與債券票面價值的差額 │ │(債券投 │ │ │資) │ 按應計利息與分攤數的差額 │ │投資收益99 │5.認購折價發行的債券,于每期結帳時: │ │ │ 按應計利息 │長期投資(應計│ │ │利息) │ │ 按應分攤的實際支付價款(扣除購入時應│長期投資(債券│ │ 計利息)與債券票面價值的差額 │投資) │ │ 按應計利息與分攤數的合計數 │ │投資收益100│6.債券到期收回本息 │現金或銀行存款│長期投資 │ │ │(債券投資 │ │ │)(應計利 │ │ │息) │ │ │ │ (三)其他投資 │ │101│1.以貨幣資金向其他單位投資,按實際投出│長期投資(其他│現金或銀行 │數入帳 │投資) │存款102│2.以材料物資向其他單位投資: │ │ │ 按協議確定價值 │長期投資(其他│ │ │投資) │ │ 按材料物資計劃成本 │ │庫存材料 │ 材料物資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實│ │材料成本差 │ 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用紅字登記) │ │異103│3.以固定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 │ │ 按協議確定價值 │長期投資(其他│ │ │投資) │ │ 按固定資產帳面原價 │ │固定資產 │ 沖減固定資產已提折舊 │累計折舊 │104│4.用無形資產向其他單位投資: │ │ │ 按協議確定價值 │長期投資(其他│ │ │投資) │ │ 按無形資產帳面凈值 │ │無形資產 │5.采用成本法記帳的,收到接受投資單位分│銀行存款等 │投資收益105│來的利潤 │ │106│6.采用權益法記帳的,按投資比例計算權益│長期投資(其他│投資收益 │的增加數 │投資) │107│ 按持股比例計算權益的減少 │投資收益 │長期投資 │ │ │(其他投資 │ │ │)108│分得的利潤 │銀行存款 │長期投資 │ │ │(其他投資 │ │ │) │7.從接受投資單位收回投資 │ │109│(1)收回貨幣資金 │銀行存款 │長期投資110│(2)收回材料物資 │ │ │ 按材料物資計劃成本 │庫存材料 │ │ 按材料物資實際價值(估計價值) │ │ │ 與計劃成本的差額 │材料成本差異 │材料成本差 │ │ │異 │ 實際價值大于原帳面投資數的差額 │ │投資收益 │ 實際價值小于原帳面投資數的差額 │投資收益 │ │ 按原投資帳面價值 │ │長期投資111│(3)收回固定資產 │ │ │ 按收回固定資產的價值 │固定資產 │ │ 按已提折舊 │ │累計折舊 │ 按原投資固定資產價值 │ │長期投資 │ 原投資價值大于收回價值的差額 │投資收益 │ │ 原投資價值小于收回價值的差額 │ │投資收益 │ │ │ │ │ │ │ 三、固定資產 │ │ │ (一)固定資產的增加 │ │ │1.本單位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 │ │112│(1)自制、自建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支出│專項工程支出 │銀行存款 │ │ │材料物資等113│(2)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實際發生的全部│固定資產 │專項工程支 │支出 │ │出114│2.購入的不需要安裝固定資產,按購入價加│固定資產 │銀行存款 │上支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的價值記帳 │ │應付帳款等115│3.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按購入價加支│專項工程支出 │銀行存款 │付的包裝費、運雜費 │ │應付帳款等 │ 支付的安裝費用 │專項工程支出 │銀行存款 │ 安裝完成交付使用,按全部購建成本 │固定資產 │專項工程支 │ │ │出116│4.改建、擴建固定資產發生的支出 │專項工程支出 │銀行存款 │ │ │材料物資等 │ 改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 │銀行存款 │專項工程支 │ │ │出 │ 改建、擴建完工,按改建、擴建過程中發│固定資產 │專項工程支 │生的支出 │ │出 │ 減出變價收入后的凈額增加固定資產價值│ │117│5.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 │固定資產 │ │ 按估計累計折舊 │ │累計折舊 │ 按凈值 │ │待處理財產 │ │ │損溢118│6.投資人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合│固定資產 │實收資本 │同約定的價值 │ │119│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捐贈固定資產的│固定資產 │資本公積 │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以及同類固定資產國│ │累計折舊 │內或國際市場價格等資料而確定的價值記帳 │ │120│8.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按租賃雙方共同確定│固定資產 │長期應付款 │的價值(包括轉讓費)入帳 │ │121│9.按期計算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折舊 │工程施工 工業│累計折舊 │ │生產 機械作業│ │ │管理費用等 │122│10.根據合同規定,按期支付租金(包括分│長期應付款 │銀行存款 │期支付的固定資產價款、價款的利息和手續費│財務費用 │ │等) │ │123│11.租賃期滿,按照合同規定付給出租單位│長期應付款 │銀行存款 │轉讓費 │ │ │ (二)固定資產的減少 │ │124│1.出售固定資產,結轉其帳面原價和累計折│固定資產清理 │固定資產 │舊 │累計折舊 │125│ 出售固定資產發生的清理費用 │固定資產清理 │銀行存款等126│ 出售固定資產取得的價款收入 │銀行存款 應收│固定資產清 │ │帳款 │理127│ 將出售固定資產的凈收益轉作營業外收入│固定資產清理 │營業外收入128│ 或將凈損失轉作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管 │ │ │理129│2.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凈值 │待處理財產損溢│ │ 按固定資產原價 │ │固定資產 │ 按已提折舊 │累計折舊 │130│3.清理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清理 │ │凈值 │ │ │ 按固定資產原價 │ │固定資產 │ 按已提折舊 │累計折舊 │131│ 發生的清理費用 │固定資產清理 │銀行存款等132│ 收回的殘料作價和變賣殘值收入 │庫存材料 銀行│固定資產清 │ │存款 │理133│ 應由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的損失 │其他應收款 │固定資產清 │ │ │理134│ 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損失 │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清 │ │ │理135│ 或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收益 │固定資產清理 │營業外收入136│4.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 │ │ │ 按協議確定的價值 │長期投資 │ │ 按固定資產原價 │ │固定資產 │ 按固定資產已提折舊 │累計折舊 │ │ (三)固定資產的折舊 │ │137│ 按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按月計提的固定資│工程施工 工業│累計折舊 │ 產折舊 │生產 機械作業│ │ │輔助生產 管理│ │ │費用等 │ │ │ │ │ 四、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 │ │ │ (一)無形資產 │ │138│1.購入場地使用權或自行開發并按法定程序│無形資產 │銀行存款等 │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 │ │139│2.投資人投入的無形資產,按評估確定的價│無形資產 │實收資本 │值 │ │140│3.用已入帳的無形資產向外投資 │ │ │ 按評估確認價值 │長期投資 │ │ 按無形資產帳面價值 │ │無形資產141│4.按規定期限分期攤銷無形資產價值 │管理費用 │無形資產 │ (二)遞延資產 │ │142│1.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 │遞延資產 │銀行存款等143│2.發生的攤銷期在1年以上的除開辦費以外│遞延資產 │銀行存款等 │的其他費用 │ │144│3.各種遞延資產在合理攤銷期限內分期進行│管理費用等 │遞延資產 │攤銷 │ │ │ │ │ │ 五、其他資產 │ │ │ (一)臨時設施 │ │145│1.企業為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建造臨時設施│專項工程支出 │銀行存款等 │,在建造期間發生的建造費用 │ │146│2.建造完成投入使用 │臨時設施 │專項工程支 │ │ │出147│3.購置現成的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 │銀行存款等148│4.分期計提臨時設施攤銷 │工程施工等 │臨時設施攤149│5.臨時設施報廢、毀損清理時,轉入“固 │ │銷 │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 │ │ │ (有關臨時設施清理的核算方法比照固定資│固定資產清理 │ │ 產清理的核算方法) │臨時設施攤銷 │臨時設施 │ (二)專項工程支出 │ │150│1.企業發生的各種專項工程支出,包括固定│專項工程支出 │銀行存款 │資產更新改造,購置需安裝固定資產安裝支出│ │庫存材料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改良工程,建造臨時設施│ │應付帳款等 │等 │ │151│2.專項工程完成,按形成的資產類別 │固定資產 臨時│專項工程支 │ │設施 │出 │ 六、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一)待處理財產損失 │ │152│1.盤虧、毀損的各種材料、庫存產成品、固│待處理財產損溢│庫存材料 │定資產 │累計折舊 │庫存產成品153│2.盤虧毀損的財產物資,按照規定程序報經│ │固定資產等 │批準后進行轉銷: │ │ │ 流動資產盤虧、毀損 │管理費用 │待處理財產 │ │ │損溢 │ 固定資產盤虧、毀損 │營業外支出 │待處理財產154│3.材料物資在運輸途中的短缺和損耗,尚未│ │損溢 │查明原因和需經批準才能轉銷的損失,先通過│ │ │“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或│ │ │批準后分別處理: │ │ │ 應由供應單位、運輸部門、保險公司或其│其他應收款 │待處理財產 │他過失人負責賠償的損失 │應付帳款等 │損溢155│4.由于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扣除殘料價值│營業外支出 │待處理財產 │和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凈損失 │ │損溢156│5.屬于無法收回的超定額損耗,經批準后可│庫存材料等 │待處理財產 │直接計入購入物資實際成本 │ │損溢 │ (二)待處理財產溢余 │ │157│1.企業盤盈的各種材料、產品、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 庫存│累計折舊 │ │材料 庫存產成│待處理財產 │ │品 │損溢158│2.各種盤盈的財產物資,按規定程序批準后│ │ │轉銷: │ │ │ 盤盈的流動資產 │待處理財產損溢│管理費用 │ 盤盈的固定資產 │待處理財產損溢│營業外支入 │ │ │ │ 七、結算資產 │ │ │ (一)應收、應付票據 │ │159│1.工程結算、銷售產品等收到的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 │工程結算收 │ │ │入 │ │ │其他業務收 │ │ │入 │ │ │應收帳款160│2.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額(不帶息票│銀行存款 │應收票據 │據) │ │161│3.應收票據到期收回的本息(帶息票據):│ │ │ 按收到的本息 │銀行存款 │ │ 按票面金額 │ │應收票據 │ 按其差額 │ │財務費用162│4.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不│ │ │帶息票據): │ │ │ 按扣除貼息后的凈額 │銀行存款 │ │ 按凈額小于票面額的部分 │財務費用 │ │ 按應收票面金額 │ │應收票據163│5.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帶│ │ │息票據): │ │ │ 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銀行存款 │ │ 按實際收到金額大于票面金額的差額 │ │財務費用 │ 或按實際收到金額小于票面金額的差額 │財務費用 │ │ 按票面金額 │ │應收票據164│6.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應收帳款 │銀行存款 │帳戶不足支付,申請貼現的企業收到銀行退回│ │ │的應收票據和支款通知時,按所付本息 │ │165│7.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應收帳款 │短期借款 │行帳戶不足支付,如申請貼現企業的銀行存款│ │ │帳戶余額不足支付票款,銀行作逾期貸款處理│ │166│8.企業開出,承兌或以承兌匯票抵付貸款或│應付帳款等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 │167│9.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手續費 │財務費用 │銀行存款168│10.收到銀行支付到期票據的付款通知 │應付票據 │銀行存款1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