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現階段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 村級財務管理較為混亂
目前,在全國各地的村一級財務管理工作中,表現最為突出的問題即為村級財務管理的混亂,“村官”損農的現象日漸增多,各地“村官”在直接掌管村民各項利益的同時,其權力卻沒有受到有效的監管。實質上,村級財務應按照財產性質和種類分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國家直接給予農民的補貼、救濟等,應與村集體管理支配的財產分開。但是,某些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卻不執行既有的基本財務制度,常常出現肆意侵占各類補償款項、違規提款、騙領專款等現象,嚴重侵蝕了農村集體與廣大農民的利益。
1.2 “雙代管”制落實不力
首先,農村會計服務中心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相脫節,會計核算職能的喪失導致村級財務管理意識的松懈,上下級之間僅存在簡單的“報賬與審核”關系,這極易造成村集體收入、支出、資產與往來等不實情況的發生。其次,村集體資金使用效益低,周轉速度慢;實行“雙代管”后,部分村一級單位資金濫支亂用,招待費、會議費等彈性支出呈非正常性增長,某些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極易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最后,村集體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對內部容易發生徇私舞弊、虛報冒領等薄弱環節難以實施有效監控。
1.3 村級財務無法及時公開
近年來,村級財務公開一直是各地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熱點和難點,其存在問題較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財務公開的內容不夠深入、全面。某些鄉村年初并沒有公開年度財務計劃,年末也沒有公開年度財務執行情況,只將專業性較強的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公示敷衍了事,對村民較為關心的村級招待費支出、干部報酬、集體債務情況、項目招投標情況、收益分配等并沒有予以充分列示。其次,對公示后反饋意見的處理不到位。當前,雖有“財務公開回執”等制度規定,但基本流于形式,真正的問題難以體現。
1.4 民主理財小組不夠健全
作為村集體實行民主管理、提高財務收支透明度、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民主理財小組的建立與職能行使關系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成敗。當前,某些行政村雖然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但沒有結合本村實際制定一套較為規范、細化的理財程序和財務管理審批制度,其開展民主理財工作的操作性不強,無法充分發揮該機制、該組織的作用。另外,鑒于農村知識結構偏低的特點,某些理財小組的人員構成與水平差強人意,許多小組成員工作責任心缺失,或受限于自身知識層次,基本上對相關政策仍是以服從為主。
2 當前農村財務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策略
2.1 構建鄉鎮農村財務事務所
下一步,各地鄉鎮農村應因地制宜,適時構建起自身的財務事務所,并由后者負責制定本鄉鎮村級財務開支計劃和管理制度,代管村級賬目與資金,以及負責對村級財務管理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與此同時,鄉鎮農村財務事務所還應負責對轄區所有行政村的支出票據進行統一審批,在經由經辦人、審批人、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后,提交至該所予以審批;凡大額度資金使用需事先申請,經鄉鎮或行政村分管領導簽字后才可實施。另外,鄉鎮農村財務事務所還負責統一對村級財務進行年審,對財務公開后所產生的疑慮或信訪事件,隨時進行專項審計,對離任干部進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及時對外公布。
2.2 完善農村財務管理程序
為保證農村財務管理的規范性、嚴謹性,各鄉鎮、行政村對村級開支、報賬程序等應予以明確規定。首先,實行開支限額管理。小額支出可直接交由村黨支部書記批準,較大額支出需交由村黨支部、村委會研究,報請民主理財小組通過后實施,大額支出則需由村黨支部、村委會研究,民主理財小組審查,報鄉鎮政府審批后實施。其次,嚴肅報賬程序與紀律。每月底,由村黨支部書記召集民主理財小組會議,將上月收支憑證進行審議,審議后的憑證需交由經辦人、審批人、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最后由報賬員做報賬處理。最后,堅持定期報賬、結賬與記賬制度。每月初,各村報賬員將本村上月收支憑證、原始憑證、收支明細表等交至財務事務所,由事務所相關人員進行審核和記賬。
2.3 提升民主理財工作的可操作性
作為實現財務公開、民主監督的有力保障,民主理財工作的適時性、執行力至關重要。為此,各地農村民主理財小組應定期召開理財例會,審核本期有關的財務收支情況,并對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是否依法辦事、開支審批手續是否健全等進行重點審查。原則上說,民主理財會議必須2/3以上的成員參加才符合規程要求,審驗內容必須經全體成員2/3以上的表決同意方能通過。針對個別村級領導對此工作的漠視現象,上級機關應予以批評教育,并將該項工作列入考核審查的范圍內。與此同時,為提升民主理財小組的知識層次,可聘請相關高級財務、金融人員參加,報酬費用由縣一級財政統一承擔。
2.4 創新財務公開內容與形式
為了解決村級財務公開及時性、規范性、明晰性這一難題,各級機關應群策群力,查缺補漏,因地制宜,針對不同地區不同人員關注的焦點,創新財務公開的內容與形式。例如,對于專業性較強的財務報表,降低專業用詞的出現概率,創新報表的內容與格式。從各村實際出發,力爭簡潔明了、逐筆逐項地體現各村某一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收入、支出事項,對本村重大投資事項、公益事業資金籌措和實施情況以及其他重大資金分配則應實行一事一公開制。再如,靈活掌握財務公開的時間、地點與形式。在時點上,年初應公開年度預算情況、財務計劃,年末應公開預算執行情況,專項資金工程情況則應實時公開;在地點上,應根據村民居住集散、日常活動及人流量等情況,按照財務信息的重要性予以分配;在形式上,應多采用公告欄與會議的形式,廣泛接受咨詢與質詢。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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