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事業單位是我國一種重要的組織形式。由于歷史的原因和事業單位構成較為復雜的緣故,造成了目前我們事業單位會計核算相對落后,特別是在核算基礎規定、固定資產及投資和實物資產的核算、管理中,都存在著規定不清晰、核算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甚至太過于簡單等不足。為此,針對上述問題,本文提出了若干建設性舉措。
【關鍵詞】事業單位 會計核算 完善對策
事業單位是我國比較特殊的一種組織形式,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資產性質和職能的復雜性,一部分單位完全承擔行政分配的職能(即全額補助),一部分既具有行政職能又有組織收入的條件(即差額補助),同時還存在完全進入市場靠自身創收生存的事業單位(即自收自支),這種性質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必然有別于一般行政單位,同時也不同于企業單位,進而決定了其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點和要求。正因為身份和性質的復雜性,加之與企業相比在財務會計上又不太受重視,以及自身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都使得事業單位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
一、當前事業單位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有關問題
(一)會計基礎規定不清晰,不利于規范核算和對經營性事業單位進行考核。現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中規定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核算可采用權責發生制。”這種規定客觀上就決定了一個具備組織收入條件的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可能存在兩種核算基礎,即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作為重要的會計核算基礎性約定條件和原則,“可采用”的核算基礎的規定顯然彈性太大,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兩種會計基礎可以混合使用,這不僅決定了一些事業單位在現實中會根據自身利益“科學”選擇核算基礎,為其“合理調節”收支和結余提供了制度“依據”,而且兩種核算基礎的混合使用也不利于真實反映事業單位的財務狀況,會計核算質量大受影響,同時還加大了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經濟效益進行考核的難度。
(二)固定資產核算及不計提折舊的規定,在理論和現實上都存在弊端。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在購建時一次性列為當期支出,這項規定對于必須使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進行核算(因為上級部門要求或整個系統核算口徑須保持一致)而同時又要考核經濟效益的單位來說,其最大缺陷是,由于費用和收入不配比,因此無法科學、準確地考核經營結余。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的不足之處在于:首先,由于不計提折舊,固定資產賬面所反映的價值是其購建時的原始成本,在資產增減變化如此快的當今社會,長期用原始價值來反映資產的成本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無法體現資產的真實價值。其次,根據筆者平時的工作經驗和體會,由于不計提折舊,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很容易被各方“遺忘”,特別是一些不常用的固定資產,等到國家組織對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時,由于平常疏于管理,最終會計部門很難尋找到其“蹤跡”。因此,這非常不利于固定資產實物管理。
(三)投資管理和核算存在“一刀切”現象,不利于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中,由于存在投資決策失誤和舞弊等事件發生,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因此,全國很多地方都采取了很多措施限制事業單位投資,例如,江蘇省就在2002年發布了《關于省級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進行對外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蘇政辦發[2002]109號),規定事業單位原則上不得對外投資,目前,該規定還在適用。控制事業單位對外投資確實有利于避免“事企不分”的弊端,也有助于減少國有資產流失的可能。但是,采取“一刀切”的管理辦法,則不利于實現事業單位資產的保值增值。我國事業單位眾多,真正完全由國家財政供給的事業單位比例并不大,如果因為怕出問題而完全杜絕投資行為,則無助于事業單位的發展,特別是在目前資本市場較為發達,很多投資工具都可供選擇的情況下,只要加強管理,在規避風險的前提下進行合理投資是有利于事業單位發展的。當前,有許多投資風險較小的投資手段都可以使用,如不加以利用,確實可惜。同時,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的投資業務會計核算太過于簡單,連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都沒作區分,因此,單從賬面和報表看,根本無法判斷某一投資項目的投資風險程度和擬持有的時間,這不利于上級部門了解下級單位投資的真實情況,也不利于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管理。
(四)實物資產核算和管理普遍薄弱,加大了單位運營風險。根據筆者的經驗和通過對很多事業單位的了解,事業單位普遍存在著對存貨和材料等實物資產的核算和管理不夠規范,從賬面上不能真實反映實物資產的存、耗情況。比如,事業單位采購日常用煤等物資,雖然批量很大,但是在會計處理時大多直接從“事業支出”等支出類科目中核算掉。這樣核算的弊端:一是無法體現收支配比,也無法體現真實性原則;二是不利于加強對物資的管理。分析這種現象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點:(1)事業單位一直不太重視實物資產核算,習慣于按收付實現制方式簡單以收支結算辦法核算了事;(2)會計人員整體水平和素質不高,加強資產管理的意識不強;(3)領導不重視會計工作,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意識薄弱。在提倡科學管理的今天,面對越來越多的經濟活動,事業單位有必要進一步提高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水平,以不斷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益。
二、改進對策建議
1、修訂《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區別建立分別適用于完全承擔行政分配職能的事業單位和有組織收入條件的事業單位的核算方法。事業單位在我國國家事務管理中有其特殊性,而要消除這種特殊性又不現實。基于此,應該正視我國國情,建立能夠適應不同類別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以加強針對性。因為,對于資產性質與企業基本相同的事業單位,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進行核算,但是,在我國的事業單位中,也存在一部分資產性質特殊的事業單位,如資產價值量特別大的文化體育設施場館單位,這類單位的資產性質和價值量決定了其不應該適用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但同時,一些設施和場館又承擔組織收入的任務,上級部門也會對其經濟效益進行考核,為科學反映這類單位的運營情況,就應該建立與其相適應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辦法。
2、完善固定資產核算辦法,使其既能體現固定資產的經濟特性又符合事業單位的資產特點。在固定資產核算中,一方面,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用財政資金購建固定資產需要一次性列為當期支出且需反映國有資產凈額(固定基金),以便財政部門預算、核算和統計。另一方面,從會計角度出發,固定資產的核算則需體現其經濟特性,即需要核算固定資產的消耗情況。鑒于此,建議作如下改進:(1)參照企業會計制度,設“累計折舊”科目;(2)根據事業單位性質和要求的不同,對固定資產分別采用不同的核算辦法。為此,有以下兩種核算方法供參考:
核算方法一:對于完全實行財政預算管理或不實行結余考核辦法的事業單位,其固定資產核算,按以下辦法處理:事業單位購建固定資產時,借記“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等,貸記“銀行存款”等,同時,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固定基金”。平時,根據固定資產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借記“固定基金”,貸記“累計折舊”。這種核算辦法的優點是,事業單位支出與財政支出保持一致,同時還能反映固定資產的真實價值。
核算方法二:針對需采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且實行結余考核辦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固定資產核算,按以下辦法處理:事業單位購建固定資產時,借記“長期待攤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固定資產”,貸記“固定基金”。平時,根據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分期攤銷長期待攤費用,借記“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等,貸記“長期待攤費用”,同時,借記“固定基金”,貸記“累計折舊”。這種核算辦法的優點是,固定資產費用與收入能夠配比,且能反映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
同時,由于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以上兩種核算辦法都有助于重視并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如再輔以恰當的審批管理和實物盤點管理,就能夠有效避免資產的遺失和隨意處置,從而真實體現固定資產的價值。
3、加強和改進事業單位的投資管理,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核算方法。從事業單位的性質和資產保值增值角度看,應當正確看待事業單位的投資行為,通過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辦法,不斷完善事業單位的投資程序。投資管理辦法應根據不同性質的事業單位和投資項目實行有差別化管理,以促使事業單位最大限度地規避投資風險,獲取合理的投資回報。按照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核算思想來完善事業單位投資核算方法,進一步體現投資項目的風險性和擬投資時間,確保投資核算能反映投資行為的真實目的,從而有助于事業單位針對不同類型的投資項目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程序。
4、樹立財務管理理念,不斷提高核算和管理水平。針對事業單位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相對薄弱的現狀,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一是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領導對會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為做好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提供組織保障;二是不斷提升事業單位會計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為做好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提供人力保證;三是有效發揮政府審計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和制約作用,為做好事業單位會計工作提供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