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飲食服務企業會計制度
一、總 說 明
(一)為了貫徹執行《企業會計準則》,規范旅游、飲食服務企業的會計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旅游、飲食服務企業,包括旅行社、飯店
(賓館、酒店)、渡假村、游樂場、歌舞廳、餐館、酒樓、旅店、理發、浴池、照相、洗染、修理、
咨詢等各類服務企業。原旅游部門所屬的旅游車船公司、旅游商貿公司,執行相應的行業會計制
度,不執行本制度。
(三)企業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
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一的會計報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
些會計科目。
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以便于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
算化。各企業不要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在某些會計科目之間留有空號,供增設會計科目之用。
企業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制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
和編號,不應只填科目編號,不填科目名稱。
(四)企業向外報送的會計報表的具體格式和編制說明,由本制度規定;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
會計報表由企業自行規定。
企業會計報表應按月或按年報送當地財稅機關、開戶銀行、主管部門。國有企業的年度會計
報表還應同時報送同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6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35天內報出。法
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報表的填列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報出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企
業名稱、地址、開業年份、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業領導、總會計師(或代
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
企業對外投資如占被投資企業資本總額半數以上,或者實質上擁有被投資企業控制權的,應
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
(五)本制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負責解釋。需要變更時,由財政部修訂。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執行。
二、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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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序號│ 編 號 │ 名 稱
───┼─────┼───────────────
│ │ 一、資 產 類
1 │ 101 │ 現金
2 │ 102 │ 銀行存款
3 │ 109 │ 其他貨幣資金
4 │ 111 │ 短期投資
5 │ 113 │ 應收賬款
6 │ 114 │ 壞賬準備
7 │ 119 │ 其他應收款
8 │ 121 │ 原材料
9 │ 122 │ 燃料
10 │ 124 │ 低值易耗品
11 │ 126 │ 物料用品
12 │ 128 │ 庫存商品
13 │ 131 │ 待攤費用
14 │ 141 │ 長期投資
15 │ 151 │ 固定資產
16 │ 155 │ 累計折舊
17 │ 156 │ 固定資產清理
18 │ 159 │ 在建工程
19 │ 161 │ 無形資產
20 │ 171 │ 遞延資產
21 │ 181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 二、負 債 類
22 │ 201 │ 短期借款
23 │ 203 │ 應付賬款
24 │ 209 │ 其他應付款
25 │ 211 │ 應付工資
26 │ 214 │ 應付福利費
27 │ 221 │ 應交稅金
28 │ 223 │ 應付利潤
29 │ 229 │ 其他應交款
30 │ 231 │ 預提費用
31 │ 241 │ 長期借款
32 │ 251 │ 應付債券
33 │ 261 │ 長期應付款
│ │ 三、所有者權益類
34 │ 301 │ 實收資本
35 │ 311 │ 資本公積
36 │ 313 │ 盈余公積
37 │ 321 │ 本年利潤
38 │ 322 │ 利潤分配
│ │ 四、損 益 類
39 │ 501 │ 營業收入
40 │ 502 │ 營業成本
41 │ 503 │ 營業費用
42 │ 504 │ 營業稅金及附加
43 │ 511 │ 管理費用
44 │ 512 │ 財務費用
45 │ 521 │ 投資收益
46 │ 531 │ 營業外收入
47 │ 532 │ 營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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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企業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對上列會計科目作必要增、減或合并:
1.在結算業務中,采用商業匯票結算方式的企業,可增設“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科
目。
2.有調劑外匯業務的企業,可增設“外匯價差”科目。
3.預收賬款業務量較大的企業,可單設“預收賬款”科目。
4.企業如發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債券,應增設“應付短期債券”科目。
5.庫存商品采用售價核算的企業,應增設“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二)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第101號科目 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企業內部各部門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或單獨設置“備用金”科
目核算,不記入本科目。
二、企業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支出現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應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
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并將結余數與實際庫
存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有外幣現金的企業,應分別人民幣、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第102號科目 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企業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也在本科目
內核算。
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不記入本
科目。
二、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
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企業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
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
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份終了,企業賬面結余與銀行對賬單
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并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
相符。
四、有外幣存款的企業,應在本科目下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
明細核算。
企業發生的外幣銀行存款業務,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人民幣記賬,并登記外國貨幣金
額和折合率。所有外幣賬戶的增加、減少,一律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賬。外幣金額折
合為人民幣記賬時,可按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采用中間價,下同)作為折合率,也
可按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國家外匯牌價作為折合率。月份或季度、年度終了,企業應將外幣賬戶
余額按照期末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的期末人民幣余額。調整后的各外幣賬
戶人民幣余額與原賬面余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列入財務費用。
外幣現金以及外幣結算的各項債權、債務,均應比照銀行存款的方法記賬。
五、在外匯調劑市場買入外幣的企業,買入外幣取得的外幣存款仍應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
人民幣記賬,外匯調劑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增設“外匯價差”科目核算。買入外幣時,按
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借記本科目(××外幣戶)(同時登記外幣金額和折合率),按照調劑
價與國家外匯牌價的差額,借記“外匯價差”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本科目(人民幣
戶)。用買入的外幣購買商品、物資或支付有關費用,應分攤的外匯價差,借記有關商品、物
資、費用科目,貸記“外匯價差”科目;用買入的外幣償還債務,按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借
記有關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償還債務應分攤的外匯價差,借記“在建工程”、“財務
費用”科目,貸記“外匯價差”科目。
在外匯調劑市場賣出的外幣,減少的外幣存款仍應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為人民幣記賬,實際
取得人民幣與按國家外匯牌價折合的人民幣的差額,應區別不同情況處理:賣出的外幣如為自調
劑市場買入的,應沖銷“外匯價差”科目,如有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處理;賣出的外幣如為其他
來源取得的,應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企業如在外匯調劑市場購入外匯額度,支付的人民幣,也在“外匯價差”科目核算。購入外
匯額度時,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外匯價差”科目,貸記本科目(人民幣戶);并將買入外匯
額度同時在備查簿中登記。
企業因提供勞務等而取得的外匯額度,應在備查簿中登記。賣出外匯額度取得的收入,作為
匯兌損益處理。
第109號科目 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貨幣資金等各種其他
貨幣資金。有境外往來結算業務的企業,發生的信用證存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外埠存款,是指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匯往采購地銀行開立采購專戶的款
項。企業將款項委托當地銀行匯往采購地開立專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
到采購員交來供應單位發票賬單等報銷憑證時,借記有關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余的外埠
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銀行匯票存款是企業為取得銀行匯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在填送“銀行匯
票委托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后,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委托書存根聯,借記本科
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使用銀行匯票后,應根據發票賬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
四聯等有關憑證,借記有關材料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
回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銀行本票存款是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向銀行提交“銀行
本票申請書”,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后,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借記本
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付出銀行本票后,應根據發票賬單等有關憑證,借記有關材料
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因本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時,應填制進賬單一式兩聯,連同
本票一并送交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
目。
五、企業同所屬單位之間和上下級之間的匯、解款項,在月終時如有未到達的匯入款項,應
作為在途貨幣資金處理。根據匯出單位的通知,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到款項時,借記
“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本科目應設置“外埠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在途資金”等明細科
目,并按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匯票或本票的收款單位和在途資金的匯出單位等設置明細
賬。采用信用證付款方式的企業,委托銀行開出的信用證,可在本科目中增設“信用證存款”明
細科目核算。
第111號科目 短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持有時間不超過一年的有價證券以及不超過一
年的其他投資,包括各種股票、債券等。
二、企業購入的各種股票和債券,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
目。
企業購入股票,如在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括已宣告發放、但未支取的股利,應作為應收款處
理。企業應按照實際成本(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的
股利,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發放的股利和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投資收益”、“其他應收款”科
目。
企業出售股票和債券,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實際成本,貸記
本科目,按未支取的股利,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
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和“投資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短期投資種類設置明細賬。
第113號科目 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中發生的各種應收款項。
企業預收的有關單位的結算款,也在本科目核算。預收款項較多的企業,也可增設“預收賬
款”科目,核算企業預收的有關單位的結算款項。
二、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收入”等科目;收回款項時,借記“銀
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預收的有關單位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經營業務完成與其他
單位結算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收入”等科目;退還多收的結算款,借記本科目,貸記
“銀行存款”等科目;應收的補付結算款,作相反分錄。
旅行社收到港澳地區或國外旅行社、飯店等預付的旅游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記本科目;結算旅游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收入”等科目;退還多收的結余款,借
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應收的補付結算款,作相反分錄。
三、應收賬款如為外幣,發生的匯兌損益,計入財務費用。
四、企業應收賬款如發生壞賬,提取壞賬準備的企業應沖銷已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
備”科目,貸記本科目;未提壞賬準備的企業,計入企業的管理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
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如果以后又收回,提取壞賬準備的企業,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
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未提壞賬準備的企業,借記本科目,貸
記“管理費用”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應按結算單位設置明細賬。旅行社使用本科目時,可在本科目下設置“應收國內
結算款”“應收聯社結算款”“應收港澳結算款”“應收國外結算款”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第114號科目 壞賬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提取的壞賬準備。
二、提取壞賬準備,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沖銷壞賬準備,借記本科目,貸
記“管理費用”科目。
發生壞賬損失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損失,以后又收回的,應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
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三、本科目年末貸方余額為已提取的壞賬準備。
第119號科目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應收賬款、預付賬款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包括:各種賠
款、罰款、存出保證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二、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各種款項時,借記有
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分類,并按不同的債務人設置明細賬。
第121號科目 原 材 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庫和在途的各種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包括飲食企業、飯店等庫存的食
品原材料,進行生產加工服務的照相、洗染、修理等企業庫存的原材料等。
二、購入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和能直接認定的運雜費、保管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
購入并已驗收入庫的各種原材料,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已支付
貨款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原材料,借記本科目(在途),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待收到材料后再借記本科目(庫存),貸記本科目(在途)。
領用的原材料,借記“營業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月份終了,按操作間、部門等實際
盤點的結存原材料數額,辦理假退料手續,調整營業成本,借記“營業成本”科目(紅字),貸記
“原材料”科目(紅字);下月初再將假退料金額原數沖回。
領用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先出、后進先出、加權平均、移動加權平均、個別計
價等方法計算確定。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三、企業庫存的原材料應定期進行盤點,發現盤盈或盤虧、毀損,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
溢”科目,盤盈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盤虧時作相反分錄。查明原因
后再行處理。
四、本科目應按各種原材料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庫存原材料的實際成本。
第122號科目 燃 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庫和在途的各種燃料的實際成本。
二、購入燃料的實際成本,包括買價和能直接認定的運雜費、保管費等。購入的各種燃料,
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方法進行核算。
耗用的燃料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發生的盤盈、盤虧,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盤盈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
財產損溢”科目;盤虧時作相反分錄。查明原因后再行處理。
三、本科目應按各種燃料設置明細賬。
第124號科目 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庫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
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二、購入的低值易耗品,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方法進行核算。
三、企業應根據具體情況,對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或分期攤銷的方法:
一次攤銷的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將其全部價值攤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科目,借記“營業費
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報廢時,將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低值易
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沖減“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借記“原材料”等科目,貸記
“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
分期攤銷的低值易耗品,領用時,借記“待攤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分期攤入有關成
本費用科目時,借記“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待攤費用”等科目。報廢時,
將低值易耗品的殘料價值作為當月低值易耗品攤銷額的減少,沖減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四、在用低值易耗品,以及使用部門退回倉庫的低值易耗品,應加強實物管理,并在備查簿
上進行登記。
五、低值易耗品較多的企業,也可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的企
業,應在本科目下設置“庫存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三個明
細科目。
領用時,借記本科目(在用低值易耗品),貸記本科目(庫存低值易耗品)。月份終了,根據當
月領用的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的50%,計算當月領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借記“營業費用
”、“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攤銷)。當月領用低值易耗品數額較大的,其
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也可通過“待攤費用”或“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低值易耗品報廢時,應按入庫的殘料價值,借記“原材料”等科目,按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已
提攤銷額,借記本科目(低值易耗品攤銷),按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的50%減去殘料價值后
的差額,借記“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按報廢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
(在用低值易耗品)。
六、低值易耗品應按照類別、品種規格進行數量和金額的明細核算。
七、本科目的期末余額為期末在庫未用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采用五五攤銷法的企業,本
科目的期末余額為期末在庫低值易耗品的實際成本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攤余價值。
第126號科目 物料用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庫和在途的除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以外的其他物料用品的實際
成本,包括企業的日常用品、辦公用品、包裝物品、日常維修用材料、零配件等。
二、企業的物料用品應按實際成本記賬。購入的物料用品,比照“原材料”科目的方法進行
核算。
領用物料用品時,借記“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發生的盤盈、盤虧,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盤盈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
財產損溢”科目;盤虧時作相反分錄。查明原因后再行處理。
三、本科目應按物料用品類別設置明細賬。
第128號科目 庫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在庫和在途的各種商品的實際成本,包括飯店商品部、餐飲部或附設商
場等庫存的各種商品;進行生產加工服務的照相等企業附設小賣部庫存的商品;飲食企業附設小
賣部庫存的商品等。
二、庫存商品應按實際成本記賬。國內購進商品的進價成本指購進商品原價;國外購進商品
的進價成本包括進價、進口環節交納的稅金和使用調進外匯進口商品應結轉的調進外匯價差。采
用售價進行庫存商品核算的企業,應增設“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核算企業購進商品的售價與進
價的差額。
三、企業購入商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已支付貨款
但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商品,應先計入“應付賬款”科目,待驗收入庫后再轉入本科目。
銷售商品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收入”科目。期末結轉銷售商品成本
時,借記“營業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售價進行庫存商品核算的企業,平時可按售價
結轉成本,借記“營業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月份終了,計算分攤本月已銷商品實現的進
銷差價,借記“商品進銷差價”科目,貸記“營業成本”科目。
發生的盤盈、盤虧,先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盤盈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
財產損溢”科目;盤虧時作相反分錄。查明原因后再行處理。
四、本科目應按商品類別或按存放地點設置明細賬。
第131號科目 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
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預付保險費以及一次購買印花稅票和一次交納印花稅稅額較大需分攤的
數額等。開辦費、固定資產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費
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不記入本科目。
二、企業發生各項待攤費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低值易耗品”等科目。
分期攤銷時,借記“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費用種類設置明細賬。
第141號科目 長期投資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包括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二、債券投資應按投資時實際支付的價款記賬。
股票投資和其他投資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核算。
三、本科目設置以下四個明細科目:
1.股票投資;
2.債券投資;
3.其他投資;
4.應計利息;
四、股票投資:企業進行股票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貸記
“銀行存款”等科目。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已宣告發放的股利的,應按認購股票的實際成本
(即實際支付的價款扣除已宣告發放的股利),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按應收的股利,借記“其
他應收款 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股票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發放的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
目;股票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應根據接受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計算本企
業所擁有的權益的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股票投資),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接受投資企業的所
有者權益減少,作相反分錄。分得的股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股票投資)。
五、債券投資:企業進行債券投資時,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貸記
“銀行存款”科目。
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含有債券利息的,應將這部分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實際支付
的價款扣除應計利息后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貸記“銀行存款”
科目。
債券應計的利息,應區別情況處理:
面值購入的債券,應將應計的當期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企業溢價或折價購入的債券,其溢價或折價應當在債券存續期間內分期攤銷。溢價購入的債
券,按當期應計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當期應分攤的實際支付價款中溢價部分,貸
記本科目(債券投資),按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折價購入的債券,按當期應計利息,
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當期應分攤的實際支付價款中的折價部分,借記本科目(債券投資),
按應計利息與應分攤數的合計數,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債券到期收回本息,按本息合計,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債券本金部分,貸記本科目
(債券投資),按已計利息部分,貸記本科目(應計利息),按未計利息部分,貸記“投資收益”科
目。
六、其他投資:企業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其他投資)和“累計折
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科目;企業向其他單位投資轉出的現金、材料、無形資產等,借記
本科目(其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無形資產”等科目。
收到其他投資分得的利潤,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投資收
益”科目;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比照股票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收回其他投資,借記“固定資產”、“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累計折舊”科
目。
七、本科目應按股票、債券種類和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第151號科目 固定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原價。
企業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作為核算依
據。
企業的固定資產應分為經營用固定資產、非經營用固定資產,并根據管理需要選擇適合本企
業的固定資產分類標準,進行固定資產的核算。
二、企業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原價,登記入賬:
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售出單位的賬面原價(扣除原安裝成本)、支付的
包裝費、運雜費和安裝成本等記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照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記賬。
3.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設備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
支出記賬。
5.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原有固定資產賬面原價,減去改
建、擴建過程中發生的變價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擴建而增加的支出記賬。
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所提供的有關憑據記賬。接受固定
資產時發生的各項費用,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7.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記賬。
企業為取得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關費用,以及外幣借款的折合差額,在固定
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前發生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價值;在此之
后發生的,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移交手續的固定資產,可先按估計價值記賬,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
行調整。
三、企業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1.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4.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5.發現原記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
四、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購入需要安裝的
固定資產,先計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借記本科
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應單設明細科目進行核算。交付使用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
程”“長期應付款”等科目。租賃期滿,如合同規定將設備所有權轉歸承租企業,應進行轉賬,
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有關明細科目。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所確認的固定資產原價,借記本科目,按估計的折舊,貸記“累計
折舊”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借記本科目,按估計折舊,貸記“累計折舊”科目,按
其差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五、企業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應按減少的固定資產凈值,借記“固定
資產清理”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
投資轉出的固定資產,借記“長期投資”、“累計折舊”科目,貸記本科目。
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其凈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已提折舊,借記“累計折
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
六、企業應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
項固定資產進行明細核算。
七、臨時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另設備查簿進行登記,不在本科目核算。
第155號科目 累計折舊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固定資產的累計折舊。
二、企業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借記“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
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提的折舊總額。應提的折舊總額為
固定資產原價減去預計殘值加上預計清理費用。
四、本科目只進行總分類核算,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需要查明某項固定資產的已提折舊,
可以根據固定資產卡片上所記載的該項固定資產原價、折舊率和實際使用年數等資料進行計算。
第156號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出售、報廢和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及其在清理過程中
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
二、出售、報廢和毀損的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應按固定資產凈值,借記本科目,按已提折
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
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由保險公
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收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 處理固定資產收益”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損失,區別情況處理:屬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借記“營業
外支出 非常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屬于正常的處理損失,借記“營業外支出 處理固
定資產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被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
第159號科目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進行各項工程,包括固定資產新建工程、改擴建工程、修理工程等所發
生的實際支出。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企業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應單設“工程物資”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二、企業購入用于工程的物資,借記本科目(工程物資),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自營工程領用工程物資,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本科目(工程物資)。
在建工程應負擔的職工工資,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應付工資”科目。
企業進行工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銀行存款”、“長期借
款”、“應交稅金”等科目。
企業出包工程,按規定預付承包單位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銀行存款”
等科目;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單位賬單,補付或補記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工程),貸記“銀
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業發生的工程借款利息,應根據應計利息,分別情況處理:屬于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
使用或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計入在建固定資產的造價,借記本科目
(××工程),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科目;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
的利息,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
付款”等科目。
企業用外幣借款進行的工程因外幣折合率變動而多付的人民幣,在固定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
者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之前發生的,計入固定資產造價,借記本科目(××工程),貸
記“長期借款”等科目;辦理竣工決算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
“長期借款”等科目。因外幣折合率變動而少付的人民幣應做相反會計分錄。
四、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按工程的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工程)。
五、本科目按工程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六、本科目的期末余額為尚未完工或雖已完工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的實際支出,以及
尚未使用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
第161號科目 無形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商譽等各種無
形資產的價值。
二、企業購入或自行創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各種無形資產,應按實際支出,借記本科
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無形資產,應按確認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企業用已入賬的無形資產向外投資,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企業向外轉讓已入賬的無形資產,其轉讓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營業收入
其他收入”科目;結轉轉讓無形資產的成本,借記“營業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各種無形資產價值應分期平均攤銷。攤銷時,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無形資產類別設置明細賬。
五、本科目的期末余額為尚未攤銷的無形資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