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首先講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不足,然后提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不足
(一)單位領導對財務管理的重視不夠
一些事業單位領導的財務管理意識淡薄,對財務管理工作沒有予以相應的重視,對財務管理工作的理解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認為財務管理工作者僅僅是充當單位付款人的角色,沒有發揮財務管理工作應有的輔助決策和監督控制功能,對財務管理工作者缺乏一定的職業規劃及工作開展的建設性意見和要求,甚至將個人的主觀意識凌駕于財務管理制度之上,這是導致財務管理失控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
(二)財務管理工作者對財務管理的認識不足
事業單位以前是財政供給單位,收入相對穩定,因此對整個單位的財務收入狀況不夠重視,認為財務管理工作只是算賬而己,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重視。部分財務管理工作者對財務管理的認識不足,對財務管理方面的法規和制度學習理解不夠,對違反財經紀律的危害性沒有予以應有的重視。
(三)會計憑證、賬薄失真,往來賬務處理混亂
原始憑證方面,收受的原始憑證不規范。有些事業單位對原始憑證審核粗糙,原始憑證規定的內容填寫不全。如有的發票內容籠統,購買實物發票不填數量和單價,甚至沒有業務往來單位的蓋章,手續不嚴密,購買實物的憑證只有領導簽批,沒有驗收人或經手人簽字,而且有的領導簽字不規范:一些單位甚至自制原始憑證,格式和內容都不規范。記賬憑證方面,填制的記賬憑證不準確。有的單位填制會計記賬憑證摘要寫得過于簡單,不能說明經濟業務的具體情況和內容,會計科目名稱不規范,處理業務不及時。如將借出的款項沒有掛往來,直接沖減經費,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有些單位到月底結賬時,將當期發生不同經濟業務的多張原始憑證填寫在一張記賬憑證上,分不清會計科目對應的是哪些原始憑證內容,使一張記賬憑證所附的原始憑證數量過多,業務記錄亂而不準確,填制會計憑證內容不完整,如附件張數不填寫,或編制人、出納、稽核等相關人員不簽字蓋章。賬戶設置不全、賬薄使用不規范。一些單位沒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賬簿,個別單位不設置總賬,無法對各明細賬進行核對、控制和平衡賬戶;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混用或一本賬多年度使用,賬薄在啟用時不填寫“經管人員一覽表”和“賬戶目錄”,會計人員調動時間和經管人員責任不清,賬簿登記發生錯誤時更正方法不規范,有的挖補、涂抹、刮擦,數字書寫錯誤。另外有的單位明細賬根本沒有摘要說明,有的連年度的收支都沒有結轉。
(四)財務管理信息失真問題日益嚴重
一些單位為了小團體利益,在會計數據上做文章,假賬真算,真賬假算,造成賬實不符,虛盈實虧或虛虧實盈,以達到轉移國家資產、偷逃稅收、粉飾業績等非法目的。另外,單位負責人違法干預財務管理工作,不少單位負責人把關心、重視會計工作用在違法亂紀上,指使、強令會計人員篡改會計數據,以謀求私利或小團體利益;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領導人也指使、暗示下屬單位填報虛假會計報表,以達到粉飾領導政績的目的。
二、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加強隊伍建設
首先,應提高財務管理工作者的從業門檻。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沒有會計證者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對無會計證和新上崗人員,必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或參加會計證上崗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能持證上崗,對非專業的財會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應予以更換,不得上崗,并作為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的硬性措施,嚴格執行。事業單位的領導要高度重視財務管理工作,選派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能力高的人員充實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隊伍中。
其次,應加強對財務管理工作者的進一步組織以會計法、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主要內容的職業培訓和后續教育,使財務管理工作者熟練掌握各基本環節的規定和要求。事業單位的財務主管部門應定期制定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者的全員輪訓計劃,付諸實施,填補所缺乏專業知識的空白,進行知識更新的后續教育。輪訓的中心內容是推進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并在提高會計工作科技含量,把現代電算化技術應用于會計基礎工作的條件下,對各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進行檢查、驗收、考核和評比。通過輪訓,發現問題并及時整改。強化業務能力的提高,要求財務工作者不但要精通財務知識,而且要熟悉
財政、稅務、審計、法律等知識,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學習以提高業務水平。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的同時,增強財務工作者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使《會計法》和財務制度落到實處。
(二)加強預算執行監督,主要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不能認為按照預算將有關的資金支付了,預算執行任務就完成了,對資金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對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考核評價,是預算執行的必要延伸。加強預算執行監督,一是要制定必要的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對資金使用過程進行監督,單靠單位財務部門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制定相應的內部制約監督機制,讓各個環節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監督,做到對資金使用過程監督有制度約束,有人力保障,確保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對資金使用效益,尤其是項目資金使用效益,要有考核評價機制。一方面,對資金使用效益的考核評價,是對預算編制水平的檢驗,實際執行情況與預算差別較大或資金使用效益不理想的,就應考慮調整預算編制的標準、方法;另一方面,在目前對多數項目資金采取以撥代支的預算管理模式下,項目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建立項目資金使用效益評價機制尤為重要。效益評價應對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綜合評審,對項目資金使用效益進行考核。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對項目資金的使用事前有計劃、事中有監督、事后有評價,實現對資金使用全過程的追蹤問效管理。要全 面 實 施會計集中核算,必須正確處理好四個關系。
(三)要正確處理好財務與會計的關系
過去,許多單位財務人員和會計人員不分,財務與會計職能結合得比較緊密,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將會計核算職能從單位的財務管理部門分離出來,即把財務管理人員和財務管理職能留給單位,把會計人員集中到核算中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分開以后,單位的財務管理職能不能削弱,更不能取消,而且應當加強。因此,應正確劃分財務與會計的關系,明確單位和會計核算中心各自的職責范圍,在核算制度上保證單位的資金所有權、財務自主權的實施,保證會計核算中心會計職能的發揮。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的目的是為了加強會計監督,防止財政資金被擠占、娜用、截留和浪費等違紀違法現象的發生。這種監督不是僅按制度、規定的監督,而是一種廣義的、更高層次的監督。首先,會計核算過程由暗箱操作變成陽光作業,增強了會計監督的公開性。其次,會計核算中心通過對各部門、各單位每筆支出的審核,解決了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支出全過程監督和管理的缺位問題,增強了會計監督的全過程性。因此,在實施會計監督工作時,要搞好服務工作,寓監督于服務中,既要正確行使監督職能,又要為單位當好家理好財。
要正確處理實際支出與財務制度規定之間的關系,現行統一的財務制度的開支標準與具體繁雜的實際支出有較大的差距,給會計人員的具體操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如果超出標準的開支一律不予報銷,有可能影響各部門、各單位行政任務的完成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如果對超出規定的開支只要單位審核后就一律報銷,這不僅違背財務制度,放棄了會計監督,而且有可能助長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因此,要正確處理好執行制度與實際支出之間的關系,結合實際,制定統一的支出標準,同時又不違背國家財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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