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7日,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辦公室主任、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長劉建華出席會議時表示,三年“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成效顯著,治理“小金庫”需進一步堵塞財務漏洞。
會上,記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11月底,三年來全國納入治理范圍的110多萬個單位共發現“小金庫”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責任追究10429人。
劉建華總結了三年專項治理工作的四個特點,包括組織領導有力、政策界限明確、群眾廣泛參與和堅持標本兼治等。在三年持續治理中,相關部門堅持將輿論宣傳貫穿于“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始終。
廣大群眾也主動建言獻策,積極舉報“小金庫”問題,對治理工作的深 入推進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另外,有人認為,發現6萬多個“小金庫”就應該有6萬多人得到責任追究,但事實上只有1萬多人得到責任追究。對于這樣的數據推理產生的疑惑,劉建華進行了解釋:“這次治理工作突出強調鼓勵自查、支持自查和依靠自查。6萬多個‘小金庫’中自查自糾發現的占75.48%。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政策規定,自查自糾發現的4萬多個‘小金庫’問題,大部分責任人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了。另外,‘小金庫’個數的統計并不是按單位個數進行統計,一個單位可能同時存在幾個‘小金庫’問題,也就是說一個單位的一個責任人員可能參與設立多個‘小金庫’,所以出現‘小金庫’個數與處理人數不對等的情況?!眲⒔ㄈA表示,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后,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 小組辦公室作為一個臨時協調機構將宣布撤銷,舉報受理辦理方式將轉入常態。各有關牽頭部門將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繼續做好專項治理期間收到的各類舉報件核查工作,堅持拓寬舉報渠道,進一步做好有關“小金庫”舉報受理核查工作。
另外,對于下一步小金庫治理工作,與會有關負責人強調,要著力堵塞財政財務和資產管理漏洞;加強財政預算、銀行賬戶、現金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處置收入、會議費、培訓費和勞務費等方面管理;加大打擊假發票力度;加強社會組織、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
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審計署副審計長侯凱也出席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