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增長一向是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目標之一,對經濟增長的研究可以說是宏觀經濟學研究中至關重要的內容。國家進行宏觀經濟調控的主要手段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而在財政政策中,稅收是主要的工具之一。以往對稅收與經濟增長的研究,多是集中在從財政理論層面上說明如何制定和調整稅收政策以促進經濟增長,或是分析稅收收入與GDP二者之間增長速度的差異及造成不同步的原因,但對稅收這個經濟變量到底是如何影響經濟增長的,二者之間存在怎樣的數量關系,稅收及稅收結構是通過哪些途徑作用于經濟增長的,適合我國目前經濟形勢和財政體制要求的最優稅收結構是什么樣的研究則很少。本文基于經濟增長理論對稅收的經濟增長效應進行了述評。
一、稅收的經濟增長作用
(一)古典經濟增長理論中稅收的作用
政府的稅收政策和經濟增長很久以來就被經濟學家和政策制定者聯系在一起。對經濟增長理論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典經濟學的奠基人Adam Smith(1776)的《國富論》。Smith認為,經濟增長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一國的勞動生產率,二是生產工人與其他人口的比例,其中提高勞動生產率是經濟增長的關鍵。勞動效率的提高,依賴于勞動分工,而產生分工的必要條件則是資本積累,因此分工協作和資本積累是促進經濟增長的基本動因。基于以上分析,Smith認為,稅收對經濟增長的作用主要通過影響資本積累來實現。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稅收降低了投資者的預期收益率,由于資本積累依賴于投資,而投資的動機來源于預期利潤的驅動,征稅會降低預期利潤,影響資本積累;另一方面,稅收減少了各階層的可支配收入,從而直接減少投資,影響資本積累。因此,無論從哪個方面看,稅收都是經濟增長的阻礙因素。所以,稅收不應該設定得過高,設定稅負水平的原則應該是能低則低;同時,國家的職能應盡量減少,政府的最佳角色是充當經濟生活的“守夜人”,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自動調節經濟。
David Richado(1817)對于經濟增長和稅收的分析是圍繞著收入分配展開的,他認為社會一切收入都應該征稅,稅收不是來自于資本,就是來自于收入,都是對積累的減少,因而從總體上看,稅收不利于經濟增長,并且來自于資本的稅收比來自于收入的稅收對經濟增長的阻礙作用更大。因此,Richado對于稅收的思想與Smith是一脈相承的,認為政府應該盡量少征稅。Thomas Malthus(1802)認為,促進經濟增長主要有三個因素:資本的積累、土地的肥力和節約勞動的新發明,隨著經濟的增長,為了使生產能力充分發揮作用,就必須保持足夠的有效需求。而由國家稅收維持的政府非生產性消費是保持產品與消費平衡的重要因素,所以征稅可以促進經濟的增長。因此,Malthus不贊成Smith和Richado的觀點,他主張增稅,不贊成減稅,他認為要把征稅帶給私有財產的損失,與征稅帶來有效需求的增加從而維持和刺激生產增長的好處加以比較,主張論文聯盟www.lwlm.com整理犧牲前者,換取供給與需求的平衡,促進財富的增長。
(二)新古典經濟增長理論中稅收的作用
現代經濟增長理論的起點始于Ramsey(1928)的經典論文。Ramsey首次采用變分法來分析消費者跨期最優選擇問題,奠定了研究最優積累和增長問題的基礎,為進一步探究經濟增長的原因和方式提供了數量分析工具,開創了現代經濟增長理論的新紀元。
20世紀30年代,Keynes(1936)提出了著名的“有效需求”理論,顛覆了傳統的“供給自行創造需求”的薩伊定律,認為有效需求決定供給水平,為促進經濟增長,政府必須干預經濟運行。政府干預經濟的主要手段是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在財政政策中,稅收是主要的工具之一。Keynes認為,稅收是調節經濟運行的重要杠桿,合適的稅收政策取決于調節社會總供給與總需求平衡、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需要。在經濟蕭條時期,政府首先應該減稅并擴大政府支出,以提高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其次應該運用稅收手段調節收入分配,提高社會整體的消費傾向,促使有效需求的提高,最終使得宏觀經濟實現穩定增長。在凱恩斯學派稅收調節理論的基礎上,Paul Samuelson(1948)發現,當實行超額累進所得稅制時,稅負水平會隨著經濟周期的變化自行進行調整,對經濟運行具有自動穩定的功能,發揮著“自動穩定器”的作用。與此相應,政府可以根據經濟形勢通過稅收政策來調節經濟發展,這時稅收可以被視為經濟的“人為穩定器”。
20世紀40年代至50年代,現代經濟增長理論得到進一步發展,Harrod(1939)和Domar(1946)以凱恩斯收入決定理論的思想方法,把短期靜態均衡推廣應用到經濟的長期動態過程來建立經濟增長理論,在假定人口增長率不變,不存在技術進步和資本折舊,采用生產投入要素資本和勞動完全不可替代的Leon-tief生產函數的情況下,構建了一個動態經濟增長模型,用以分析經濟增長。模型強調了資本積累對經濟增長的作用,認為經濟增長實際上取決于外生給定的儲蓄率,但由于采用資本一勞動固定比例的生產函數,均衡很難達到,得到的經濟增長路徑是不穩定的,被稱為是“刀鋒上的均衡增長”。Solow(1956)和Swan(1956)對Harrod和Domar模型的生產函數形式進行了修正,采用新古典形式的C-D生產函數,在資本和勞動可以平滑替代的基礎上,研究了實現經濟增長的條件。雖然Solow-Swan模型對經濟現實的模擬更進了一步,但結論與Harrod-Domar模型基本一致,對產生經濟增長的機制的描述是相同的,即經濟增長的源泉仍然來自于外生給定的儲蓄率。為了使經濟系統實現長期的人均增長,Solow又對原有模型進行了擴展,引入技術進步變量A,并允許技術持續進步,但是技術變量仍然是外生的,以固定比例g增長。沿著平衡增長路徑,經濟增長由外生給定的儲蓄率、人口增長率和不變技術進步率來決定。Harrod-Doma模型和Solow-Swan模型為人們洞察經濟增長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理論分析工具,然而模型的一個明顯缺陷是,長期增長完全由外生的因素所決定。Solow是第一個檢驗稅收到底是如何影響經濟增長的人,但Solow的結論是稅收政策并不能影響增長率;也就是說,雖然長期來說征稅確實降低了產出水平,但不管稅收政策如何對經濟造成扭曲,都不會影響長期增長率。 在Solow研究成果的基礎上,Mankiw、Romer和WEil(1992)發現,在生產函數中考慮人力資本后So- low模型擬合得更好,但引入人力資本并未改變模型的基本結論。雖然沒有改變經濟外生增長的基本結論,但他們強調了技術進步的重要性,認為技術進步是導致經濟增長的引擎,但是這種技術進步是外生的、機械化的。20世紀60年代,Cass(1965)和Koopmans(1965)把Ramsey的消費者最優化分析引入到新古典增長理論中,因而提供了對儲蓄率的一種內生決定,但儲蓄率的內生性也并沒有消除長期人均增長率對外生技術進步的依賴。由于儲蓄率是內生的,那么在模型中引入稅收因素將改變儲蓄的回報,從而影響到消費者儲蓄和投資的決策,影響短期的經濟增長。在Cass-Koopmans模型中引入資本所得稅以后發現,征稅使得資本的邊際回報率下降,儲蓄率降低,穩態產出水平下降。但是當經濟達到穩態之后,人均產出將不再發生變化,即當經濟處于平衡增長路徑時,經濟增長率完全由技術進步決定,而與稅率無關;也就是說,在短期內,稅率的提高確實會降低經濟增長率,但是在長期內,稅收政策只有水平效應,卻沒有增長效應,稅率的提高對平衡增長率沒有任何影響。這一結果使得稅收在新古典增長理論中的作用是有限的,因而,在新古典增長理論框架下對稅收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稅收的福利效應、稅率變化的短期增長效應及其對穩態資本勞動比的影響。
由于這段時期的增長理論中所采用的生產函數是新古典的,因此被稱為新古典增長理論;由于這些模型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增長的機制是外生的,因此,這段時期的增長理論也被稱為外生增長理論。正因為增長的機制是外生的,這種外生增長理論不能很好地解釋經濟增長的根本決定因素和機制,而且外生增長的機制使得政策因素游離于增長之外,政府不能通過采取政策手段來調控經濟運行,體現在稅收上就是這段時期的稅收思想主張稅收中性原則,即稅收制度的設計不能扭曲個人基于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選擇。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在外生增長理論中稅收并不能影響增長,直到內生增長理論的發展才為研究稅收如何影響經濟增長提供了可行的分析工具。
(三)內生經濟增長理論中稅收的作用
內生增長理論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中期,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得到了快速發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模型有羅默的知識溢出模型、盧卡斯的人力資本模型和貝克爾的分工與專業化模型。
為了更好地解釋經濟發展現狀,人們采取逐一放松外生增長模型假設前提的方式,通過將儲蓄率、技術進步率和人口增長率等重要外生變量逐步作為內生變量來考慮,從而克服了要素邊際產出遞減的關鍵性質,構造了新的內生增長模型,其中增長的關鍵決定因素內生于模型,長期增長是在模型之內而非被一些諸如未加解釋的技術進步之類的外生增長變量所決定,這就是內生經濟增長理論。這些新的內生增長模型簡明地模擬了增長的產生過程,并且通過對增長過程的模擬,描述了模型暗含的稅收對個人決策的影響。內生增長模型提供了一個解釋和理解歷史數據的視角,并給出了未來政策變化的結果,這一點對于理解稅收對經濟增長的作用非常重要,通過這些模型,我們可以理解和預測稅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為了實現內生增長,需要采取由經濟中參與人的選擇所決定的某種方式來克服邊際產出遞減。從現有文獻來看共有四種方式可以實現,所有這些方式都通過不同的路徑達到了同樣的目的——經濟持續增長。
最簡單的內生增長模型是AK模型,假定資本是唯一的投入,規模報酬不變,產出由函數Y=AK給出。在AK模型中,長期增長率由正的固定的資本邊際收益決定,那么對資本所得征稅將直接降低資本的邊際收益,因而征稅會直接影響長期增長率。
第二種方式是引入人力資本,并假定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要素的增長同步。人力資本的存在會放松對于廣義資本而言的報酬遞減約束,從而在缺乏外生技術進步的情況下也能導致長期人均增長。模型中有兩個投資過程:物質資本投資和人力資本投資。如果從廣義上把資本視為包括人力資本和物質資本的兩個組成部分,那么就可以克服要素邊際報酬遞減,使經濟內在產生增長。這樣的模型既可以是單部門的,也可以是兩部門的。Barro、Mankiw和Sala-i-Martin(1992)構建了單部門內生增長模型,其中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的生產技術相同,生產函數均采用不變規模報酬的C-D形式。從更廣義的角度講,單部門模型就是AK模型的延伸,無論是物質資本還是人力資本的增加都將提高產出和消費的增長率。在稅收效應上結論與AK模型相同,即對物質資本所得和勞動所得征稅都將直接降低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邊際收益,從而直接降低了長期增長率。Uzawa(1965)和Lucas(1988)構建了兩部門的內生增長模型,其中人力資本與物質資本的生產技術不同,產出的增長率取決于物質資本與人力資本的不平衡程度。此時,稅收不僅影響物質資本積累,還影響人力資本積累,并且對物質資本征稅和對人力資本征稅對增長的影響是不同的,由征稅所帶來的稅收扭曲,尤其是稅收結構扭曲將持久影響經濟增長率。
第三個保證經濟持續增長的方法是企業的外部性。這種外部性發揮作用的機制就是“干中學”。Ro-met(1986)借用了Arrow(1962)的框架,在Arrow(1962)和Sheshinski(1967)的“觀念”具有非競爭性和外部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描述了“干中學”模型,通過假設知識的創造是投資的一個副產品來消除掉報酬遞減的趨勢,實現經濟的內生增長。模型一是假設“干中學”要靠每個企業的投資來獲得,而且一個企業資本存量的增加會導致其知識存量同樣增加;二是假設每個企業的知識都是公共品,知識一經發現就立刻外溢到整個經濟范圍內,從而使所有企業的生產效率都得到提高。與Solow的結論不同,Romer認為政府支出和稅收政策對增長可以產生長期、持久的影響。
第四個選擇是,可以假定產出依賴于勞動和其他要素的投入,在不摒棄任何其他傳統的投入要素的情況下,技術以新的投入要素的形式進入生產函數(Romer,1987和1990;Barm,1990),從而帶來產出的增加。各種不同的政府活動在內生增長框架下可被視為一種其他投入要素,政府性活動的變化等價于對技術水平A的修正,從而等價于生產函數的移動,影響在朝向穩態的轉移過程中的人均經濟增長率。在這方面主要是以生產性公共品提供為切入點來研究政府公共支出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及相應的政策空間,生產性公共支出的引入使得經濟在競爭企業市場均衡的條件下實現內生增長。在公共支出模型中,稅收對增長率的影響是交錯的,一方面稅收會減少私人部門的稅后邊際產品并降低增長率,另一方面稅率的提高也增加了公共支出的供給,進而提高私人部門的生產效率和增長率,這與之前的各種模型的研究結果完全不同。在新古典增長模型中,稅率的提高對增長沒有任何影響。在人力資本模型中,即使稅率對增長率產生影響,稅率的提高一般只會降低經濟增長率,而不可能提高經濟增長率。
二、稅種結構的經濟增長效應
關于稅種結構對經濟增長的作用,國內外主要的研究結論有兩點,一是稅種結構對經濟增長確實有著 重要的影響,二是不同的稅種與經濟增長率之間的關系不同,有的稅種與增長率負相關,有的稅種與增長率正相關。
Engen Eric和Skinne Jonathan(1996)的研究表明,在外生增長模型中,當稅收結構發生變化的時候,在沿著可能較長的轉移路徑向新的穩態轉移過程中,短期產出增長率會相應做出調整;在內生增長模型中,稅收可以通過稅收結構和稅率的調整來影響產出增長率,而且,稅收的組合(即稅收結構)與稅收的絕對水平對經濟增長來說同樣重要,通過采用稅基較寬的稅收結構并加強有效管理來整合稅收資源的國家,可以比征稅水平普遍較低且無效率的國家有較高的增長率。Se-Jik Kim(1998)通過建立一個包含一般稅收體系主要特征的內生增長模型,估計了美國稅收收入中性(稅收收入全部用于財政支出)條件下,稅收結構的變化對增長率的影響。通過實證研究,他認為一國的稅收對增長率有著顯著的影響,主要結論有三點:一是稅收結構的不同是國家之間經濟增長率不同的主要原因,可以解釋增長率差異的大約30%;二是偏好的不同可以解釋增長率差異的大約4%,其余約70%的原因可以歸結為技術的不同;三是勞動所得稅、證券債務率和通貨膨脹也是解釋經濟增長率不同的主要原因。他還發現在個人稅收安排上,勞動所得稅造成國家間增長率顯著不同的作用,同資本所得稅同樣重要,而且發現每個稅收變量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嚴格依賴于稅收體系本身,并且在相應的稅收體系中,稅收收入中性的變化有著巨大的潛在的增長效應,在增長率的影響因素中約有超過30%為總稅收水平內部的變化所引起的。總的來說,在稅收收入中性的情況下,稅收結構有著巨大的增長效應。
Kneller、Bleaney和Gemmell(1999)選取22個OECD國家1970~1995年的面板數據,研究了稅收結構和政府花費對經濟增長率的影響,發現稅收結構對經濟增長有著重要的影響,特別是非扭曲性稅收和生產性政府支出可以促進經濟增長。Gareth Myles(2000)在相對簡單的封閉經濟中,從內生增長的視角估計了稅收政策對經濟的影響,結論是稅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比較微弱,而稅收結構可能比稅收負擔水平的影響更重要。Zagler、Martin和Dtlmecker、Georg(2003)認為,在整個稅收體系中,稅收結構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更為寬泛和顯著。消費稅僅僅扭曲勞動和休閑之間的選擇,由所得稅向消費稅的轉移將鼓勵資本積累,當然會促進經濟增長。而所得稅對資本積累的影響是消極的,會抑制經濟增長。通過對稅收結構的研究,1980年以來,發達國家為適應經濟全球化帶來的資本擴張的需要,開始調整稅收結構,減少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在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從以直接稅為主向以稅基比較寬泛的間接稅為主轉移。
對發展中國家稅收結構的研究不是很多,其中,Burgess和Stem(1993)的研究結果表明,發展中國家的稅收結構可以隨時間進行調整以最大化增長率;同時他們還發現,在發展中國家,稅率與單位資本GNP之間存在微弱的但卻顯著的關系,而在發達國家卻不存在這種顯著的關系。Lehmussaari(1990)的研究也證明,在發展中國家,稅收結構和稅收水平對經濟增長有著重要的影響。而Zee(1996)則分別對24個OECD國家與56個非OECD國家中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稅收數據進行了比較,發現除了工業化國家和非洲國家以外,大多數國家在經濟增長與征稅水平、稅收結構和稅收的穩定性之間存在比較弱的統計關系。
國內對稅收結構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直接稅和間接稅水平的層面上,主要結論是:一是直接稅與經濟增長負相關,不利于經濟增長,間接稅與經濟增長存在微弱的正相關關系;二是我國直接稅和間接稅比例關系不協調;三是為了促進經濟快速增長,應該盡量減少直接稅而主要采用間接稅。
馬栓友(2001)認為,目前的直接稅/間接稅比率均已超過其最優數量比率,應適當削減直接稅。范廣軍(2004)利用我國1981~1998年數據,采用OLS方法估計了我國財政收入結構與經濟增長的關系,認為就稅收與經濟增長的關系看,直接稅與經濟增長顯著負相關,間接稅的符號為正但不顯著異于零,增加我國的直接稅不利于經濟增長,提高間接稅收占GDP的比重則不影響經濟增長。中國社科院“增進城市經濟競爭力的環境稅制研究”課題組(2004)認為,我國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重不協調,直接稅所占比重過低,間接稅十分不完善,這對于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是不利的。關于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重不協調的原因,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課題組(2005)認為,我國目前直接稅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和稅收總額的比重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稅制結構不夠合理,稅種設置不夠科學。
國內對稅種結構進行分類研究的很少。王亮(2004)采用1992~2002年稅收數據建立回歸模型,很好地擬合了流轉稅和所得稅的變化軌跡,結論是流轉稅和所得稅都與經濟增長呈現統計上顯著的負相關,得到使我國經濟增長最大化的最優的流轉稅、所得稅占GDP的比率分別為7.78%和2.1%,但我國目前流轉稅的實際占比偏高,稅改重點應為降低流轉稅的比率,同時增大所得稅比率的結論。李紹榮、耿瑩(2005)從稅收結構對經濟的總體規模和要素產出效率的影響出發,說明了在中國現行稅收結構中各種稅類的份額對經濟增長和要素收入分配的效應,并指出了能夠促進經濟增長的稅收結構調整方向。他們認為在中國現階段的經濟制度和稅收結構下,流轉稅類、所得稅類、資源稅類和財產稅類份額的增加會擴大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收入的分配差距,而特定目的稅類和行為稅類份額的增加則會縮小資本要素與勞動要素的收入分配差距;同時,所得稅類、資源稅類和行為稅類份額的增加會提高經濟的總體規模,而財產稅類和特定目的稅類份額的增加則會降低經濟的總體規模。單純地從稅收結構的數量調整上講,目前應提高所得稅類的稅收份額,并降低財產稅類的稅收份額。苑小豐(2009)從規模和結構兩個角度出發,就中國稅收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問題進行實證分析,結果表明,宏觀稅負的增加對勞動要素的產出效率產生積極影響,但降低經濟的整體生產規模;流轉稅類份額的增加提高勞動的產出效率,降低資本的產出效率;所得稅類份額增加提高資本產出效率,降低勞動產出效率。同時,所得稅類份額的增加提高經濟的總體規模,而流轉稅類份額的增加則降低經濟的總體規模。說明在現階段的中國經濟中,有必要加強稅收體制改革,適當調整所得稅類份額,促進生產模式轉變,保證經濟長期穩定增長。
三、稅負結構的經濟增長效應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負擔問題既是一個重要的稅收理論問題,又是我們進行稅制改革和稅收政策選擇的核心問題,也是能否實現公平分配、保持社會穩定的一個社會問題。
(一)稅收負擔水平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關于稅收負擔水平與經濟增長的關系,國外文獻的觀點是,一般來說,短期內稅收負擔水平的變化會對經濟增長產生影響,但長期來說,稅收負擔水平與經濟增長率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系。
Chamley(1986)和Judd(1985)在新古典經濟增長模型框架下分析了動態最優稅制,分析表明,長期來說,對資本所得征稅的最優稅率為零。Milesi-Ferretti和Roubini(1998)把這個結論擴展到了包含人力資本積累的內生增長模型,并且除了分析勞動和資本所得稅收以外,還用來分析消費稅。他們發現對勞動所得和消費征稅的長期最優稅率也為零。
對不隨時間變化的稅率的分析比較有限,結果相對一致。Cooley和Hansen(1992)的研究表明,稅率隨時間變化的稅收政策相對于稅率不隨時間變化的稅收政策而言,所獲得的額外收益要小。Comez(2007)采用兩部門內生增長模型計算了美國經濟的最優固定比率稅收結構,發現短期內資本所得的最優稅率相對于參數的變化極其穩定,而工資稅和消費稅之間的平衡卻顯著依賴于投資于人力資本積累中的商品的稅收待遇,并在較輕程度上依賴于跨期替代彈性。
Roy W.Bahl和Richard M.Bird(2008)通過對經濟發展和稅收政策設計的研究發現,在20世紀末,工業化國家的宏觀稅率為33.4%,約為發展中國家的2倍;在20世紀的最后30年中,發展中國家的宏觀稅率基本沒變,一直保持在17%左右;而在20世紀的最后10年,轉型經濟的宏觀稅率略微有所下降,為21.8%,稅收負擔水平無論是與收入水平還是經濟增長率之間都沒有必然的聯系。Gareth Myles(2000)在相對簡單的封閉經濟中,從內生增長的視角估計了稅收政策對經濟的影響,結論表明,稅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比較微弱。Tanzi(2000)則指出大多數經驗數據分析的結果表明,發展中國家的稅率與經濟增長無關。
關于稅率的短期影響,Engen Erie和Skinner Jonathan(1996)在對美國稅率的時間序列數據研究后認為,稅率與經濟增長率之間的關系是不穩定的。Se-Jik Kim(1998)的實證結果是,資本收益稅將平均對增長率帶來2%的影響,個人所得稅將解釋增長率不同的20%。而更多的結論是資本所得稅比勞動所得稅的作用大,但Kim認為個人所得稅在對兩國增長率不同的影響上至少與資本所得稅同樣重要。Mendo-za、Razin和Tesar(1994)的研究也表明,當稅率變動10個百分點,經濟增長率將相應變動大約0.25個百分點。
但以下研究成果則代表了另外一種觀點。Georgios Karras(1999)運用11個真實增長率和稅率顯著不同的OECD國家1960~1992年的數據,分別在新古典增長模型和內生增長模型中研究了稅率與增長之間的關系,發現:一是與平滑稅收假設理論相一致,雖然稅率表現為顯著持續的改變,但產出增長率則沒有這個特點;二是較高的稅率會永久減少產出水平,但對產出增長率卻沒有永久的影響。這些發現同內生增長理論的結論不一致。而Joel Slemrod等(2003)則認為高稅率并不必然降低經濟增長,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高稅率帶來的消極影響并不像人們想象的那么大,二是政府的稅收收入可能實際上用在了更能提升經濟增長的方面。Christos Koulovafianos和Leonard J.Mimlan(2004)在內生增長框架下研究了稅收政策與經濟增長的關系,發現如果沒有產出的外部性,邊際稅率會減少資本積累的回報率。因此,在不存在生產的外部性的框架下,邊際稅論文聯盟www.lwlm.com整理率總是導致競爭經濟偏離產出的有效性和帕累托最優狀態,但邊際所得稅率的降低并不必然外生地帶來經濟的大幅增長。
Burgess和Stem(1993)認為在發展中國家,稅率與單位資本GNP之間存在微弱的但卻顯著的關系,但在發達國家卻不存在這種顯著的關系。
具體到我國的情況,由于對宏觀稅負的統計口徑認識不一致,理論界對我國宏觀稅收負擔水平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系研究結果也不盡一致。宋效中等(2005)以巴羅的模型為基礎,利用我國1985~2004年小口徑宏觀稅負的統計數據,在考慮公共支出的情況下,對我國的宏觀稅負水平進行了研究,結論是我國宏觀稅負與GDP增長率之間存在不太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宏觀稅負每增加1個百分點,經濟增長將降低0.14個百分點。李永友(2004)把財政支出納入到了稅收負擔分析的框架內,通過對我國經驗數據的實證分析,發現我國的稅收負擔即使在考慮政府支出的情況下,對經濟也具有顯著的抑制作用,但這種抑制程度在兩種情況下有著很大的差異:在不考慮政府支出時,稅收負擔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經濟增長就會下降0.713個百分點;但在考慮財政支出之后,稅收對經濟增長的抑制程度由原來的0.713個百分點下降到0.33個百分點左右。劉軍(2006)通過運用1978~2004年的中國經濟數據建立模型,計算得到我國稅收負擔與經濟增長存在負相關關系,稅收負擔與經濟增長的彈性系數為-3.866,即稅收負擔每上升(下降)1%,經濟增長率下降(上升)3.866%;并且稅制結構對經濟增長也有影響,但影響度比較小,稅制結構與經濟增長率的彈性系數為0.6,即稅制結構每變化1%,經濟增長率變化0.6%。
(二)稅收負擔結構對經濟增長的影響
由于國外稅收制度與我國的稅收制度相去甚遠,這里僅綜述我國的研究情況。武利華(2000)認為在我國區域稅收負擔結構中,西部稅負最重,東部次之,中部最輕,并指出自1985年兩步“利改稅”以來,我國的宏觀稅負水平一直呈不斷下降的趨勢,但各地區稅負差異卻呈不斷上升的趨勢。申嫦娥(2006)通過采用漢森一薩繆爾森模型,用實證分析的方法說明了當前區域稅負主要受人均GDP、城市化程度、產業結構狀況等因素的影響,改變目前區域稅負差異的途徑在于進行稅收制度改革,削弱以流轉稅為主的間接稅比重,提高直接稅的比重。李永友、叢樹海(2005)利用跨省的橫截面時間序列數據,研究了1994—2002年地區稅負差異對區域經濟增長的影響,認為稅收負擔在我國不同地區存在顯著差異,但與大多數觀點不同的是,他們認為東部地區稅負最高,西部次之,中部地區稅負最低,其中最高的東部地區比最低的中部地區在1994~2002年之間平均高出近7個百分點,并且這一差距有逐步擴大的趨勢。而且他們還對區域內稅負差異和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水平差異進行了研究,認為就平均稅負而言,東部地區各個體之間的稅負差異最大,但這種差異程度有下降的趨勢,不過下降的幅度不是非常明顯;中部地區個體間的差異程度最小,但與東部地區不同的是,這種差異程度在逐步上升;從整體上看,不同地區內的差異程度在不同區域間有趨同的趨勢。此外,河南省稅務學會課題組(2007)也認為在區域稅負差異中,東部稅負較重,西部稅負次之、中部最輕。持有這種觀點的還有張文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