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物视频网站,精品国产第一国产综合精品,国产乱码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中文,欧美人与zoxxxx视频

免費咨詢電話:400 180 8892

您的購物車還沒有商品,再去逛逛吧~

提示

已將 1 件商品添加到購物車

去購物車結算>>  繼續購物

您現在的位置是: 首頁 > 免費論文 > 內部審計注冊會計師論文 > 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及改進

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及改進

經濟責任審計是審計部門根據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對領導干部任期內所負責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領導干部個人履行經濟責任、遵守財經法律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的監督評價活動。經濟責任審計使審計監督與組織監督、紀律監督有機結合,有利于整治領導干部違法亂紀和貪污腐敗,促進領導干部勤政廉政,并為科學合理考察、選拔和任用干部提供依據,所以越來越受到黨委的重視。經過近十年的快速發展,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取得了比較顯著的成績,目前已進入全面推進、穩步發展的階段,但由于起步較晚、經驗不足,經濟責任審計尚有許多規律性的東西未被完全認識和準確把握,存在不少問題和難點,亟待改進和完善。本文分析了目前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難點,并在改進措施上作了一些探討。

一、有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未形成合力,未建立經濟責任聯合審計制度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復雜的綜合性工作,涉及到許多部門和單位,各相關部門只有相互協調配合,各自發揮優勢,才能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把經濟責任審計看作是審計部門新增加的一項重要工作職能,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相關部門不積極協調配合,就難以形成整體合力,不能有效地發揮整體作戰的優勢。為此,有必要建立經濟責任聯合審計制度。

對經濟責任審計,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幾個部門同時進行,但有明確的分工:各級黨政主要領導應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領導,提高廣大干部認真接受經濟責任審計的主動性和自覺性;組織部門作為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牽頭單位,提前向審計部門提供待審計對象名單,合理安排免、審、任的時間差,為審計部門開展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紀檢監察部門應向審計機關提供被審計對象的有關情況,及時調查處理審計移交的有關問題;審計部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方案,檢查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對審計結果作出正確評價。這樣可以有效地發揮各部門的優勢,將審計監督和干部管理及紀律監督有機地結合起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各有側重,找準工作的切入點,確保審計成果的科學有效利用和切實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質量。

二、時間緊、人員少、任務重,難以保證審計質量

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時間跨度長、工作量大、要求高、責任重、群眾期望值高的綜合性審計工作。這不僅需要充裕的時間,而且需要配置相當的人力資源。而目前的現狀是審計時限緊、人員少、審計壓力大。隨著這項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審計力量不足、時間緊與審計任務重的矛盾更加突出,勢必難以適應越來越復雜多變的審計環境,難以在短期內實現對審計項目的深審透審,也難以保證審計工作質量。同時,時間緊很容易造成審計工作的“跑馬觀花”、流于形式。所以,時間緊、人員少、任務重,難以保證審計質量成為經濟責任審計中又一難點。

解決這一矛盾可采取以下方式:(1)委托社會審計組織實施審計,將一部分任務交由社會審計組織去完成,并加強審計質量的監督,注意利用其審計成果,以發揮審計組織的整體合力,緩解審計任務重與力量不足的矛盾。(2)將經濟責任審計納入年度審計計劃之中,定期進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有效避免因集中、臨時審計帶來的審計質量不高的問題。(3)建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檔案,當組織部門委托對其任職期內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時,就可以借用以前年度的審計成果,節省了審計時間。特別是對任職時間較長的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只把在職期間尚未審計的這段時間再審計一遍,解決了任務量大的矛盾。

三、“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的審計方法影響了審計監督職能的發揮

經濟責任審計不能單純理解為領導干部離任時一次性審計,應在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定期進行審計。在實際工作中,“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的現象卻普遍存在,這給審計工作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1)損害了審計的權威性,給人們造成一種審計不過是“走過場”、“馬后炮”的印象。(2)挫傷了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導致了審計目的模糊,審計作用弱化,使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工作責任心受到影響。尤其是對已升任人員的審計,給審計人員帶來了無形的壓力,以致影響審計評價的客觀公正。(3)增加了審計工作的難度,一是向已離任當事人了解情況比較困難,二是容易引起“新官不理舊賬”的不良現象,導致單位的各種經濟問題日積月累,難于解決。

因此,有必要將監督關口前移,把離任審計的“一次性”監督,變成任中審計的“經常性”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實現審計監督的連續性。同時,還要改進審計方法,推行任中審計制,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從以離任審計為主逐步轉移到以任中審計為主。通過任中審計把所有的部門領導納入審計監督之中,可以有較充足的時間把領導交辦和群眾關心的問題審全、審深、審透,緩解經濟責任審計時間緊、任務重、審計壓力大的矛盾;可以較好地解決單純離任審計存在的“馬后炮”問題;可以做到“一次審計,成果共享”,既提高審計工作效率,又達到了審計內容上的相互完善,使審計深度和廣度有較大的突破;可以及早規范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行為,完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增收節支。堅持任中審計制度,實現經濟責任審計與經常審計相結合,有利于領導干部本人及時發現和糾正問題,有利于對領導干部的連續性監督,有利于提高審計質量,同時也能充分發揮審計工作在經濟運行中的保駕護航作用。

四、審計評價缺少統一的標準和辦法,加大了經濟責任審計風險

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正確、客觀的審計評價能夠有效地規避審計風險。由于目前審計評價缺少統一的評價標準和辦法,或一些評價標準和辦法與實際相差較遠,評價什么、怎么評價沒有明確要求和切實可行的操作規定,對如何分清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主要責任與次要責任、單位的集體責任與領導干部的個人責任,也沒有具體的理論依據和操作標準,審計定性難。因此,不同的審計組織或不同的審計人員面臨同樣的問題,可能會作出不同的評價。這就加大了審計的難度,影響了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性,如何提高審計質量,規避審計風險,成為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所做的工作進行客觀、及時、公正的評價,為決策者和人事部門提供一個準確、真實的考核依據。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出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標準,建立科學的評價指標體系。

首先,明確審計評價內容。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一般包括:財務收支審計的真實性、合規性;經營成果、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與經營目標責任制有關的經濟指標完成情況;遵守國家財經法紀、廉潔自律情況;領導干部應負有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其次,合理確定評價指標。任何評價都有高有低、有優有劣,這就涉及到一個評價標準,有了標準,結論才能恰當。為了規范操作,就必須統一尺度、合理確定評價指標。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可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共性指標適用于評價任何一個領導干部,個性指標僅適用于評價部分領導干部,因此,對領導干部進行審計評價一定要從實際出發,根據審計對象的不同及其所在部門的性質及其經濟活動的特點,確定不同的評價指標體系。在審計評價過程中注意指標數量不宜過多、過繁,可選擇最能客觀、準確地反映領導干部經營業績,與完成經濟責任目標有關的指標作為評價指標,不宜用一套固定不變的指標體系模式評價不同企業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

再次,制定審計評價原則。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應遵照“客觀性、全面性、歷史性”原則,以審后的數字指標、審計事實、審計結果來作評價,全面看待被審計對象的功過是非,做到成績要說全、問題要找準。評價時語言應規范、標準,力求量化、全面、直觀、明確。對與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行為和責任,不是任期內發生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未涉及的事項或證據不足、性質不明、評價依據或評價標準不明確的事項不做評價。評價時注意區分是責任者任期前還是任期內的責任,責任者的直接責任還是間接責任,主觀原因還是客觀原因造成的經濟責任,職責范圍內還是范圍外的責任等等。

最后,采用適當的評價方法。評價時要保持謹慎的態度,依據可靠數據和客觀事實,采用量化指標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給予評價。在審計評價中對資產、負債和損益的情況,把單位實現的數據與一系列考核指標相比較,用量化指標來說明經濟運行情況;對明顯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應對照有關法規、政策,以定量的數據指標及審計證據為依據給予定性評價,提出恰如其分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綜合評價意見。

五、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審計工作難深入

獨立性是審計工作的靈魂,然而在現行的雙重領導體制下,審計部門負責人由本級任免,這樣的體制造成審計獨立性不強。被審計對象作為領導干部,不可避免地牽涉到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復雜關系,或者一些審計人員屈從于領導干部的權威,淡忘了職業道德;或者審計前就將審計結果定下調子,對審計中查出的問題,上下左右的說情者或明說或暗示,或直接講情或間接施壓。如此“走過場”的審計造成審計工作難深入、難取證,對發現的問題難以充分披露、客觀評價,導致審計結論失真,在一定程度上喪失了審計的監督功能。為此,應當建立起相對獨立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并賦予其相應的行政監督權,實現經濟監督與行政監督的有機結合,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一項權責對等、機制平衡的經濟監督形式,開展真正意義上的經濟責任審計,真正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職能,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任用干部提供量化的參考依據,能有效地解決目前審計查賬、紀檢監察追究責任相分離的格局,避免案件移交后紀檢監察部門重復查賬問題。

在今后的工作中,為更好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審計監督與服務職能,應在加強審計質量的監督指導、審計評價及審計結果的運用、發揮審計組織的整體合力、緩解審計任務重與力量不足的矛盾等方面做更深的探討,建立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法規制度,規范運作,以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李鳳鳴,時現.經濟責任審計[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1.

[2] 劉世林,方偉明.經濟責任審計理論與實務[M].中國時代經濟出版社,2006.

[3] 馬勇.內部單位責任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探討[J].會計之友,2008(10).

[4] 成榮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幾點思考[J].中國審計,2005(3).

[5] 吳昊洋,劉靜.經濟責任審計實務探討[J].財會月刊,2009(26).

[6] 蔡春,陳曉媛.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定位、作用及未來發展之研究[J].審計研究,2007(1).

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微信客服

<th id="q6zaz"></th>
    1. <del id="q6zaz"></del>

    2. <th id="q6zaz"></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