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立離岸外包業務風險基金的背景分析
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在一定時期內面臨規模小及抵御風險能力差等問題。為了使我國的服務外包企業得以迅速發展就必須增強企業抵御風險的能力,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使企業在離岸外包中所發生的各種風險得到化解并具有較大的財務支持。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建立,使企業不會在面臨各種風險時而陷入經營危機,增強了企業抵御各種風險的能力,為服務外包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較大的空間。
(一)客觀存在的離岸外包業務風險及成因
1.承接離岸外包業務中的風險
服務外包企業在承接離岸外包業務中,由于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著項目承接、災備投資、人力資本及國際市場變化等風險。服務外包企業在其經營活動中各種風險始終存在,從外包項目的承接開始就孕育著風險,在企業期望獲取收益的同時也為企業日后外包業務的運營帶來了各種風險。項目承接的風險是指服務外包企業在承接離岸外包業務中,由所承接的具體項目引發的風險,在服務外包企業的實踐中,發生的無效評估費用、人力培訓成本、研發成本的浪費及災備中心建設資金的浪費都是由項目承接風險所造成。服務外包企業所進行的災備投資,由于承接的外包項目大,并且是為發包方所做的災難備份,因此災備投資往往具有投資大、回收周期長及服務對象較為固定等特點。災備投資的風險是由于服務外包企業自身的風險評估過于簡單或過于樂觀所引起的。對災備中心大規模的投資使得企業的資金被長期占用,影響了企業資金的循環。離岸外包中的人力資本風險是指服務外包企業在所承接的離岸外包業務實施過程中,由于各種原因而產生的人力培訓成本浪費、人力資本儲備過剩、人力資本短缺、員工中途終止服務及員工泄密所引發的風險。當服務外包企業承接了離岸外包項目后,其經營活動也自然變的復雜起來,具體表現在發包方所在國的政治、經濟環境明顯地區別于我國,任何一點變化都會給我國的服務外包企業帶來各種影響和沖擊。
2.承接離岸外包業務風險的成因
在承接離岸外包業務中所發生的各種風險,其產生原因較為復雜,主要包括:由服務外包業務的特點引發的風險、由國際市場環境變化引發的風險、由服務對象變化引發的風險、由企業防范風險意識較差等因素引發的風險等等。在離岸外包業務中,服務外包企業承接的業務具有項目規模大、服務周期長、科技含量高、交付時間快、業務虛擬化、環境差異大及營運成本高等特點。同時,離岸外包所承接的業務都是發生在境外的經濟業務,這些經濟業務本身在服務外包企業的服務中就時刻潛藏著不可知的風險。服務外包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國際化的特征,國際市場的任何變化都會給服務外包企業帶來致命的影響,如匯率的變化、服務外包市場的變化及地區的貿易保護等會給服務外包企業帶來巨大的沖擊。服務外包企業在其運營過程中,其服務的對象廣義上是發包的客戶;狹義來說是指客戶發包的項目。無論哪些對象發生變化都會影響到外包的承接方。如果服務的客戶發生變化,隨之而來的就是增加新的客戶評估費用、新項目的人員培訓費用。由于服務外包企業往往會化巨資建立服務于特定客戶的災備中心,因此一旦客戶發生變化,盡管有合同約定的賠償條款,但服務外包企業也要承受較大的經濟損失。在服務外包企業的業務活動中,部分服務外包企業的管理者防范風險的意識較差,對各種風險認識不足,應對風險的措施不利,也為各種風險的發生留下了隱患。
(二)企業的發展急需國家有力的政策支持
目前我國共有服務外包企業近7 000家,主要從事ITO(信息技術外包)、BPO(業務流程外包)及KPO(知識流程外包)等外包項目,離岸外包收入在逐年增長,離岸外包從業人員數量在不斷增加。在服務外包企業的實踐中,服務外包企業已享受到了國家政策支持,如在資金上的支持政策、在稅收上的優惠政策等。但在加強我國服務外包企業抵御各種風險的水平上,我國服務外包企業仍需要國家強有力的政策支持,以進一步促進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發展,實現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目標。
通過承接離岸外包,促進了一批服務外包企業的迅速發展。在離岸外包項目的承接中,發揮了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技術、人力資源、人力成本、資金保障及政府支持的優勢,逐步形成了一批知名的品牌企業企業在國際服務外包市場中的競爭力得到不斷提高。據有關資料表明,全球財富1 000強中95%的企業已經制定了離岸服務外包戰略,這為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發展提供了機會。我國政府和各省市積極搭建服務外包的平臺,使服務外包產業在國家宏觀發展戰略的指導下有序發展,實施企業聚集引領,促進形成產業聚集,已初步形成服務外包的地域和品牌優勢。在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實踐中,企業出于發展的需要,對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建立有極大的渴求。由于服務外包企業屬于高科技企業,本身具備了較科學的管理基礎,在不斷發展的前提下也為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提供了保障。經過幾年的發展,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已具備了較好的基礎,從而使建立離岸風險外包基金并規范使用管理成為可能。目前,服務外包企業在積極謀劃企業的生存發展之路,相信國家制定的發展服務外包的產業政策必定加快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發展,也必將促進企業服務水平和質量的提升。
二、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基本構想
在服務外包企業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將極大地提高企業抗御風險的能力。為使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對建立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應加強制度管理,從企業資質的認定到提取的依據、比例等都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強化提取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各項基礎工作。
(一)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意義
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是服務外包企業在承接的離岸外包業務中,為抵御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損失,增強服務外包企業風險防范能力而提取的風險準備金。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建立可以使服務外包企業對各種風險的防范制度化,隨時應對可能發生的各種潛在風險,對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健康發展、增強服務外包企業抵御各種風險的實力具有重大的意義。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在一定時期內面臨規模小、缺乏品牌、缺少資金、創業環境不足及抵御風險能力差等問題,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可使企業在離岸外包中所發生的風險具有較大的財務支持,以應對發生的風險,使企業不會在面臨各種風險時而陷入經營危機,增強了抵御各種風險的能力,為服務外包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了較大的空間。同時由于部分服務外包企業規模小,業務開始階段運營效益不好,其本身屬于高新技術產業也自然會伴隨著較高的風險,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建立為我國中小服務外包企業的迅速發展擴大規模提供了有利的保障,從而增強中小服務外包企業的競爭實力。
(二)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基礎工作
1.對承接離岸外包業務的企業認定
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目的是為使服務外包企業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積極承接離岸外包業務,支持我國的服務外包企業做大做強。因此,必須加強對承接離岸外包企業的認定,使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真正服務于承接離岸外包業務的企業。離岸外包企業的認定標準可參照《財政部財企[2009]44號》文件對2009年度承接國際服務外包的相關業務對服務外包企業給予資金支持的相關條件執行。國家應建立相應的承接離岸外包企業認定機構,規范對離岸外包企業的認定工作,使離岸外包風險基金作為一項激勵服務外包企業發展的措施,進一步促進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
2.制定提取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依據比例
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提取可以采用稅前提取和稅后提取兩種方式進行。采用稅前提取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時,其依據是年度離岸外包收入額;采用稅后提取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時,其依據是稅后利潤。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提取比例可以規定為5%。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提取的依據應是承接離岸外包業務的企業當年的離岸外包收入額,提取比例按目前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經營情況規定為5%,由服務外包企業在每年年末提取。年末提取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離岸外包收入額應為服務外包企業向海關申報并經核準的全年離岸外包收入額。承接離岸外包業務的企業應當于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前,以本年度離岸外包業務收入為基數,按照5%的比例提取職業風險基金,即: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年度離岸外包收入×5%。
3.規范提取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會計處理
采用稅前辦法提取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時,提取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作為企業的管理費用處理。采用稅前提取的辦法,其目的在于使企業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具有穩定的資金來源,即服務外包企業只要取得離岸外包收入,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就有了提取的基礎。提取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離岸外包風險基金
貸:離岸外包風險基金
服務外包企業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稅后計提離岸風險基金,即在稅后提取一定比例的離岸風險基金專門用于離岸外包風險發生時的準備金,采用此種辦法提取的目的是使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擴大其來源渠道和數量。提取時的賬務處理為: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離岸外包風險基金
4.明確提取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稅前抵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的解釋,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中包括風險準備金支出。所以,建議國家稅務機關制定積極的政策,明確提取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準予在所得稅前支出,即作為可以抵扣的風險準備金支出。
5.規范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使用
服務外包企業應按照規定的用途合理使用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由于服務外包企業從事的是國際市場環境下的經營活動,國際市場的任何變化都會給外包企業帶來影響,對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必須予以高度重視,要實施謹慎的處理原則并建立外包業務風險的管理機制,對已計提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要加強管理,使其真正發揮抵御承接離岸外包風險的作用。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只能用于下列支出:承接的離岸外包業務中因技術風險發生而由企業承擔的賠償部分;承接的離岸外包業務中因人力風險發生由企業承擔的賠償部分;承接的離岸外包業務中由于客戶變化、項目變化及災備投資而引發的風險損失部分;承接的離岸外包業務中所有與風險相關的律師費、訴訟費等法律費用。其中,人力風險發生后企業向相關責任人索賠的部分,應當轉入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管理;因發包方違約而向發包方索賠的部分也應轉入離岸外包風險基金。
6.明確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存續期間及額度
服務外包企業在經營期間內,應當保證企業結存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不低于近5年離岸外包業務收入總和的5%。企業因發生各種風險損失造成離岸外包風險基金余額低于近5年離岸外包收入總和5%的,應當于本會計年度終了前提取補足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從而使這一舉措真正服務于服務外包企業,增強服務外包企業風險防范能力和水平。
7.采取切實措施保證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為增強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風險防范能力,應對所提取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實行專戶存儲,采取切實措施保證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在保證已提取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可以用于購買國債等風險性較小、變現快的投資,以確保離岸外包風險基金不被閑置,從而增加服務外包企業的收益,不斷充實離岸外包風險基金。
8.加強對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監督
各級服務外包管理機構負責對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提取、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每年年初,可委托中介機構對服務外包企業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提取、使用等情況進行必要的審計,以保證專款專用,充分發揮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效益。
三、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建立的可行性分析
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對進一步推動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在企業發展的進程中也具有極大的可行性。無論是國家制定的產業發展宏觀政策還是促進服務外包企業發展的具體措施,以及其他行業已有的計提風險基金的先例,都為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一)我國鼓勵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政策解讀
作為現代高端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服務外包一直是我國重點支持的產業。由于服務外包企業具有信息技術承載度高、附加值大、資源消耗低、吸納就業能力強等特點,大力發展服務外包,有利于我國改善貿易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使我國更快地融入到世界經濟發展中。
根據《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關于“加快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建設若干服務業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的要求,為促進服務外包產業快速發展,優化出口結構,擴大服務產品出口,商務部決定實施服務外包“千百十工程”。同時,為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精神,加快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做大做強,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促進貿易增長方式的轉變,商務部、財政部決定安排專項資金,對承接國際服務外包的相關業務予以資金支持。財政部、 商務部在《關于支持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相關財稅政策的意見》中指出,各級財政、商務主管部門要抓住國際服務業加快轉移的難得機遇,把鼓勵發展服務貿易作為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的重要內容,把支持積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作為擴大服務貿易的重點。積極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參與國際競爭。這就為服務外包企業充分享有優惠的政策提供了有利的支持。2009年9月,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及科技部等九部委以[財企(2009)200號] 文聯合下發了《關于鼓勵政府和企業發包 促進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表明國家對發展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巨大政策支持。
(二)國家實施的行業風險基金提取政策透視
國家各有關部門為支持企業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針對不同行業的特點建立了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資產評估機構職業風險基金、保險業保險保障基金、證券結算風險基金及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等行業風險基金,這些風險基金的建立也為服務外包企業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我國《注冊會計師法》及《會計師事務所財務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應建立會計師事務所職業風險基金作為因工作失誤而依法進行賠償時的準備金。財政部發布的《資產評估機構職業風險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為規范資產評估機構職業風險基金的管理,完善資產評估機構職業責任保障機制,提高抵御風險能力,資產評估機構應提取職業風險基金。我國的《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建立保險業保險保障基金,這是保險業通過籌集專項資金來補償破產保險公司客戶可保利益的一種制度安排,其目的在于保障保單持有人利益,維護市場信心,維護保險業的行業安全與穩定。我國的《證券結算風險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建立證券結算風險基金。該基金主要是指用于墊付或者彌補因違約交收、技術故障、操作失誤、不可抗力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以及防范與證券結算業務相關的重大風險事故而設立的專項基金。證券交易所風險基金是指用于彌補證券交易所重大經濟損失,防范與證券交易所業務活動有關的重大風險事故,以保證證券交易活動正常進行而設立的專項基金。從以上各種基金中可以發現,盡管行業性質不同,各種風險基金的名稱也不同,但其共同點都是為抵御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危機而建立的。所以在服務外包企業同樣可以建立抵御各種風險和危機的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為促進我國的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提供強大的支持。
(三)我國頒布的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有利支撐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為落實國家的發展服務外包產業政策,陸續出臺了一系列針對服務外包企業的稅收減免優惠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有利地促進了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發展,收到了較好的效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09年4月聯合下發了財稅(2009)63號文件,在全國20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實行以下稅收優惠政策: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外包業務收入免征營業稅。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7月發布《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對于增值稅,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動漫企業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17%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動漫軟件出口免征增值稅。關于企業所得稅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關于營業稅對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產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制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制作、壓縮轉碼(面向網絡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勞務,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暫減按3%稅率征收營業稅。關于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直接產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由以上可以看出,國家支持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力度。但在服務外包業務的實踐中,由于受資質和門檻等原因影響,部分服務外包企業并沒有享受到這些優惠的政策。而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對于從事離岸外包業務的企業來說應該是一種普惠的政策,從而使國家的產業政策得以實現。目前,我國的服務外包企業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制定對服務外包企業的鼓勵政策有助于服務外包產業優勢的迅速形成和發展。盡管在目前是服務外包企業享有了一定的優惠,但從長遠看,必定對我國的服務外包產業帶來巨大的影響,從而加快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
綜上所述,在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的基本構想對推動服務外包企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現實可行性。通過建立離岸外包風險基金可進一步增強我國服務外包企業抵御各種風險的實力,規范企業處置風險的行為,從而加快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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