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前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現狀
目前,關于事業單位財務內部控制的法規制度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等,但有些制度體系還不夠完善,有些針對性不強。此外,在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管理中,也存在許多薄弱環節。
二、事業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存在的問題
1.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重視不夠,執行不力。目前,有些事業單位管理者對內部會計控制的重視不夠,還采用傳統的經驗管理模式,使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發揮。如用一般財經規章制度代替一些專項經費管理制度,僅對其開支范圍、標準加以限制,規定財政資金使用的方向,并不能解決單位資金安全性。還有一些事業單位管理者錯誤地認為會計內部控制制度是會計人員的事,出了事以我不懂會計業務為由,一切責任由會計承擔。從而導致內部會計控制工作薄弱、賬目混亂、財產不實和數據失真。
2.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強,會計工作質量不高。事業單位大多數會計是從其他非會計崗位轉崗而來,雖然取得了會計從業資證書,但由于后期培訓沒跟上,又缺乏學習交流,業務能力不強,造成記帳隨意、手續不清、差錯頻繁以及會計資料嚴重缺失等問題。也有少數會計人員違反會計職業道德,不履行會計監督職責,發生少列收入或截留各種現金收入、公款私用、私設小金庫等貪污挪用舞弊行為。從而直接影響會計工作質量。
3.預算編制不科學,執行預算不落實。有些單位缺乏全員參與,預算體系不健全,內部沒有按組織結構對財政部門預算進行分解細化, 沒有對各處室人員的責任進行預算約束,例外審批過多,缺乏預算調整和考核機制,其結果往往是總量超預算。此外,在日常工作中,各項實際支出也并非嚴格按照預算安排支出,從而導致資金的使用隨意性大。
4.內部會計制度不健全。事業單位在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上,普遍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一是不相容職務不實行分離,如記賬人員、保管人員、經濟業務決策人及經辦人沒有很好的分離制約;二是重大事項決策和執行,沒有很好的分離制約;三是財產清查沒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確;四是內部審計沒有形成制度化,該設內審機構的不設,該配備專職或兼職內審人員的不配置。
三、加強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建議和對策
1.提高單位管理者和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一個單位,其管理者如果不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學合理、嚴謹有序的內部控制制度;好的內部控制制度,如果沒有相應素質的會計人員來執行,那么控制也會失效。因此,一方面要加強對單位管理者進行相關財經法律法規的培訓,促進管理者熟悉和重視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業務知識及創新能力的培訓,使其達到政治上過硬,業務上精通,從而確保會計工作正確、規范、嚴謹。
2.實行會計工作崗位責任制。要針對單位的實際情況,對會計人員進行科學合理的分工,合理設置會計崗位,明確每個崗位和人員的責任,加強會計人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在設置會計崗位時,要做到以下幾點:一是會計崗位設置應當與單位內部管理和會計業務相適應;二是各會計崗位都必須有明確的職責并能夠進行考核;三是各會計崗位之間分工明確,業務往來,應當有記錄,以分清責任;四是實行職務分離,即一個人不能同時兼管可以隱匿自己所犯錯誤和不軌行為的職務,如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五是對各個崗位進行定期考核;六是采取崗位輪換與交接相結合。
3.建立健全財務審批制度和加強對會計業務程序的控制。對貨幣資金業務的授權,單位必須明確規定審批方式、審批權限、審批程序以及審批人員的責任。對日常財務開支實行逐級逐筆簽字的財務審批制度,嚴格按有計劃、厲行節約的經費目標進行開支總指數控制。建立重大支出集體決策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已經發生的業務必須按照會計控制的要求及時、正確、全面反映和記錄,并進行復核,保證會計信息的正確及時和完整。
4.加強財產保護控制。財產保護控制關鍵是要妥善保管涉及資產的各種文件資料,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盤點,并將盤點結果和會計記錄進行比較。盤點結果與會計記錄不一致,應當分析原因、查明責任。對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存貨等變現能力強的資產必須限制無關人員的直接接觸。
5.加強關鍵環節內部控制。要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明確單位內部財務控制管理中的關鍵控制環節、關鍵控制點和控制方法。如對單位收入控制,要重點把握收入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禁設立“小金庫”、加強收費票據管理和退費管理等關鍵控制環節。
6.建立完善并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制度。一是在部門預算編制安排環節,要在實施綜合財政預算的基礎上,細化預算。在編制支出預算時,要從單位實際需要出發,按照財政下達的部門預算控制數,結合當年財力狀況和內部的組織結構、處室職責和工作任務等,核定具體支出額度,明確各項支出的方向和用途。二是在部門預算執行環節,要強化支付環節的預算執行,防止隨意追加預算、超預算以及擴大預算范圍等行為的發生。三是要建立預算執行的獎懲機制,對嚴格按預算管理、執行預算情況良好的單位給予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對不執行預算管理和執行情況差的單位給予一定的制裁或批評,切實強化預算的剛性約束,保證預算的執行力和權威性。
7.加強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檢查。內部會計控制分為內部形式和外部形式,其內部形式是通過會計核算監督和制度監督實現。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有效性,更多的是依賴內部控制環境。因此,單位要重視內部會計控制的監督檢查工作,由內部審計機構或者指定專職人員具體負責財務會計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責分工是否明確、全面;各項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措施是否健全、規范,是否符合內部組織管理實際需要;各項工作中的業務處理與記錄程序是否規范、科學和優化其執行是否有效;各項工作中的授權、批準、執行、記錄、核對、報告等手續是否完備;各崗位的職權劃分是否符合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其職權履行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有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度和獎懲制度;關鍵控制點是否均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其措施是否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在執行中受管理層的影響程度等,確保財務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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