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勁松 姚錦和
【關 鍵 詞】銀行承兌匯票 風險 識別與防范
【內容提要】近年來,銀行承兌匯票在銀行和企業間使用的越來越廣泛,也成為商業銀行擴大信貸投入和企業拓展融資渠道的重要手段。銀行在快速發展銀票業務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可能出現的信用、操作、經營、流動性、道德等方面風險。
近年來,銀行承兌匯票(以下簡稱:銀票)作為一種支付、流通和結算工具,以其流通性強、變現能力快等特點,在銀行和企業間使用得越來越廣泛,并成為商業銀行擴大信貸投入和企業拓展融資渠道的重要手段。但銀行在快速發展銀票業務的同時,必須要高度重視因簽發銀票而帶來的存款結構變動和其他可能產生的風險。
本文即以某商業銀行(以下簡稱:甲銀行)為當地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簽發銀票情況(下表)為例,分析如何發現并防范可能出現的風險。
表:銀票簽發情況
單位:億元
內容 時間
2005年 3月31日 2005年 12月31日 2006年 3月31日 2006年3月31日與2005年3月31日比 2006年3月31日與2005年12月31日比
增加 比例(%) 增加 比例(%)
甲銀行情況 存款總額 66.19 81.87 86.76 20.57 31.07 4.89 5.98
其中:單位定期存款 15.24 24.20 29.31 14.07 92.38 5.11 21.10
簽發銀票余額 11.78 19.08 22.96 11.17 94.84 3.88 20.34
銀票保證金 1.00 0.99 0.70 -0.30 -29.64 -0.29 -29.17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 8.23 15.84 20.22 11.99 145.72 4.38 27.63
銀票敞口余額 2.55 2.24 2.03 -0.52 -20.46 -0.21 -9.30
乙公司情況 簽發銀票余額 6.20 13.20 17.53 11.33 182.88 4.33 32.81
單位定期存單質押 5.00 12.02 16.35 11.35 226.81 4.33 36.06
銀票敞口余額 1.19 1.18 1.17 -0.02 -1.51 -0.01 -0.85
一、整體情況分析
通過該表可以看出,甲銀行在一年時間內,存款由66.19億元,增加到86.76億元,凈增20.57億元,增幅為31.07%;單位定期存款凈增14.07億元,占凈增存款總額的68.40%,在單位定期存款中因簽發銀票而增加的單位定期存款(以單位定期存款作質押)11.99億元,占單位定期存款凈增額的79.39%,占總存款凈增額的54.30%;乙公司在甲銀行因辦理銀票而增加單位定期存款11.35億元,占全部因簽發銀票增加單位定期存款的94.66%,占單位定期存款凈增額的80.67%,占總存款凈增額的55.18%,也使該公司的存款占甲銀行存款總額的20.21%份額。該表給人初步結論是:甲銀行簽發銀票總數不斷增加,但銀票敞口部分卻在逐漸減少,沒有因存款增長而導致風險增加。但是,加以細致分析,即可發現此種結論只是一種表象,事實上其內部蘊藏著眾多的風險,突出表現在信用、操作、經營、流動性、道德等方面。
二、風險狀況分析
1、信用風險。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指出:“……銀行面臨的一個主要風險就是信用風險或交易對象無力履約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存在于貸款人,也存在于其他表內與表外業務,如擔保、承兌和證券投資中,……如果控制不當,有關借款人信用水平的審查缺乏客觀性,關聯貸款可能造成重要問題。”仔細分析乙公司辦理的銀票,發現其相當數量的票據由集團內關聯企業間相互對開且金額較大,票據開出后經過集團內企業的連續背書又重新回到原出票人手中,再由原出票人持票到其他銀行貼現,且在上述情形中該公司所辦銀票除一部分正常用于支付貨款外,另一部分則可能用于其他用途,銀行在審查企業提供的交易合同時很難發現其交易背景是否真實,因而蘊藏著一定的信用風險。
2、操作風險。由于乙公司是第一大客戶,甲銀行在為乙公司辦理業務時,經常降低簽發銀票的標準來獲得最大的存款量,名義上方便客戶,實際上從自身存款這一最根本利益出發,來得到個人最大收益,客觀上致使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機制失效,形成銀行的操作風險。
未比照貸款程序辦理。按規定,銀行簽發銀票應比照貸款程序辦理。但甲銀行因乙公司辦理的大部分是100%單位定期存款做質押的銀票,即使少部分有敞口,企業也已一次性辦理了相關資產抵押手續,于是認定,其為乙公司辦理的銀票是沒有任何風險的,同時由于乙公司辦理的銀票數量較多、金額較大,往往簡化程序,從省事角度出發,大部分未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省去了必須開展的貸前調查和貸后檢查;調查報告或銀票審批表上簽署的意見千篇一律是:100%單位定期存款質押,該筆銀票無風險;銀票檔案中要么沒有貸后檢查報告,要么檢查報告中只有根據企業報表填寫的企業經營情況表(大部分是根據企業以前年度或季度報表填寫),很少有信貸員到企業去開展實地的貸后檢查并根據該企業經營情況、發展狀況而形成有實質性意義的文字分析。
逆程序辦理。由于銀行認為辦理該公司的銀票沒有風險,經辦人在銀票辦理過程中,時常先為企業辦理后銀票之后再補辦相關手續,貸前調查報告、審貸委員會會議記錄、審批表的均可在銀票辦結后補辦,嚴重違反了貸款程序。
沒有統一授信。根據人總行銀發[1999]31號文(《商業銀行實施統一授信制度指引》)規定,商業銀行統一授信業務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貼現、承兌、信用證、保函、擔保等表內外信用發放形式的本外幣統一綜合授信,承兌包括辦理的所有銀票(含有敞口部分和無敞口部分)。而甲銀行在有關授信額度文件中只對敞口銀票進行了授信,對百分之百保證金銀票是隨到隨辦,不受授信額度影響。
擅自減免手續費。在銀行內部,為增加本機構的存款,不同機構之間相互進行惡性競爭,以獲得辦理百分之百保證金銀票的機會,該行部分機構甚至公然違反《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和《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關于“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的規定,擅自減免應收取的手續費,爭取辦理銀票來增加存款。
幫助客戶挪用保證金。該行個別機構為了和乙公司搞好關系,增加辦理銀票數額而嚴重違反規定,擅自動用銀票保證金為企業墊付上期敞口到期銀票款。
3、流動性風險。到2005年末,我國金融機構存差達到9.25萬億元,比2004年末增加6.32萬億元,增幅為46.36%,甲銀行的存差由2005年3月末的19.37億元到2006年3月末已增加到27.76億元,增幅為43.31%,因乙公司辦理銀票而存入甲銀行的單位定期存款占存差的比例由25.81%增加到58.90%;存貸比由70.74%下降到68%;備付金率、流動性比率為19.89%和77.76%,分別比去年同期增加6.35%和25.24%,存差的擴大、備付金率和流動性比率的增加、存貸比的下降表明,甲銀行資金的閑置率較高,流動性過剩問題已經顯現,流動性風險集聚越來越大。
4、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20世紀80年代西方經濟學家提出的一個經濟哲學范疇的概念,即從事經濟活動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的同時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動。道德風險并不等同于道德敗壞。對銀行從業人員來說,道德風險就是利用一切機會和手段為自己非法牟利。
在存款立行和加快發展、實現規模效益的思想指導下,甲銀行業務考核中規定存款類指標占總考核指標的70%以上。在季度、年中和年末考核中完成了存款指標則能夠為個人和本機構帶來直接的經濟收益,同時由于乙公司是甲銀行的第一大客戶,乙公司業務確定在哪個機構辦理就能夠為此機構帶來豐厚的收益,因此乙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甲銀行內部機構的業績考核。所以在為乙公司辦理銀票過程中,銀行內部機構辦事人員為最大限度獲得業務量,便不擇手段營銷乙公司,甚至不惜犧牲銀行利益去迎合客戶。請客吃飯是常事,違反規定向客戶贈送物品、禮金和公款帶客戶外出旅游的情況時有發生,更有甚者擅自答應客戶提出的減免銀票手續費要求后,為防備監管和內審部門檢查,公然違反有關財經紀律,通過其他渠道取得變通的發票,報帳后替客戶繳納手續費,道德風險滋生。個人的道德風險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是犯罪,事情暴露后勢必會給銀行帶來負面影響,使銀行產生新的聲譽風險。
5、經營風險。經營風險是銀行易造成損失和損失最大的風險,它指商業銀行在貨幣經營和信用活動中,由于各種因素隨機變化影響,使自身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背離的不確定性,及其資產蒙受損失的可能性,涉及資產、負債和結算風險等方面。甲銀行為乙銀行辦理銀票過程中面臨的主要是負債結構風險,從銀票簽發情況表中反映,2006年3月末乙公司的存款占甲銀行總存款的比重由2005年3月末的7.55%猛然上升到18.85%,在甲銀行總存款中有近1/5來自于乙公司,在這一年時間里,甲銀行凈增加的20.57億元存款中,11.35億元因簽發乙公司銀票而增加,占其凈增額的55.18%,即甲銀行每增加2億元存款其中就有1億元以上來自乙公司,乙公司作為第一大客戶,其經營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影響甲銀行的經營。如乙公司因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和宏觀調控的影響,致使企業效益下降和資金流萎縮;或乙公司掌管資金調度負責人發生變更且新負責人采用另外結算渠道;或企業與其他公司發生兼并重組等重大調整,新公司統一確定資金結算渠道,采取直接上劃新公司母公司或統一集中到甲銀行外的其他銀行結算等。這些情況對于甲銀行業務發展來說都是極其不利的因素,只要有一種情況發生且甲銀行不能在短期內找到新的客戶替代,那么對甲銀行存款影響都是巨大的,甚至給甲銀行的經營帶來致命的打擊。
三、風險形成原因及對策
1、利用政策無限制擴大銀票規模。銀發[1999]302號文(《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經確認后的單位定期存單用于貸款質押時,其質押的貸款數額不得超過確認數額的90%。文件中確定的質押比例范圍只限于貸款。由于銀票不在貸款范圍之內,甲銀行便利用這一規定,為乙公司辦理銀票絕大部分采取了以100%單位定期存款作質押的擔保方式。這種方式使銀企雙方達到了“雙贏”的效果,一方面銀行因為辦理的是100%單位定期存單作質押銀票,能使存款得到無限制的擴大,虛增可觀的存款量(假如,乙企業甲在簽發銀票后既可直接將款付給客戶,也可將銀票拿到甲銀行外的其他銀行以低于單位定期存款的利率去貼現,然后將貼現后的資金再轉到甲銀行作為銀票保證金開具新的銀票,企業的實際資金量未減少,周而復始銀行的存款卻能得到迅速增長)。另一方面企業因為以單位定期存單作質押使資金使用率得到提高,同時更主要是企業獲得了單位定期存款息與單位活期存款息或貼現息之間的利差,使企業財務費用得到節省,且乙公司由于在甲銀行開具銀票量的擴大增加了其在金融系統中的說話分量,為其今后再融資打下了基礎。
銀發[1999]31號文(《商業銀行實施統一授信制度指引》)第三條指出: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是指商業銀行在對單一法人客戶的風險和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的能夠和愿意承擔的風險總量。但商業銀行在理解這一條款時,認為以100%單位定期存單作質押辦理的銀票沒有任何風險,在授信過程中往往一次性無限制地下達很大的規模額度,以避開監管部門的檢查。
監管部門在對商業銀行監管中,雖對單戶貸款占比作了嚴格規定,但并未明確規定存款的單戶占比。“雞蛋不能放在同一只藍子里”不能特別針對貸款業務,存款業務也一樣適用,存、貸款業務都不能受制于一個單位,存、貸款業務相對集中,非常不利于風險防范和控制。
針對上述情況,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對以單位定期存單作質押辦理的銀票的對最高質押率作出明確規定,同時監管部門將票據業務納入貸款業務管理,明確計算最高限額的標準公式并且在制定新的監管指標時考慮增加單戶存款比指標。
2、績效考核重存款指標,輕效益指標。由于銀行業的擴張和銀行間競爭的加劇,大部分銀行都將存款規模問題放在業務經營的首要位置,在考核績效的指標中存款類指標占比特別高,除了年初給其下屬機構下達年度存款任務指標外,在月末或季末還經常組織存款競賽活動,并且將完成存款任務情況與員工工資、獎金、評比先進掛鉤。雖然央行三令五申,不準將存款完成情況與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掛鉤,但很多單位依然我行我素,置若罔聞!在“存款立行”觀念的支配下,盲目拉存,只重數量不重質量。但商業銀行的經營宗旨是效益最大化,存款增加并不等同于效益的增長,存款只是實現效益的條件之一,而盲目擴大存款規模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自殺行為。當銀行存款達到一定量后卻不能把資金運用出去,自身卻要負擔相應的存款利息支出,這與銀行追求利益最大化本質是相悖的。不僅如此,在拉存款和放貸款兩種壓力下所形成的兩難選擇,將最終導致銀行經營陷入困境。上述案例反映出,因盲目拉存款甲銀行正處于兩難選擇時期,只有變“存款立行”為“效益立行”,以利潤作為主要考核指標才能切實增強銀行實力,在經營中重視存款質量,禁止下達硬性存款考核指標,以存款的適度增長來保證全行的良性運轉。
3、道德教育未警種長鳴。在銀行存在的風險中,最大的風險是“人”的風險,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銀票的無序簽發,增加了銀行成本,集聚了金融風險,滋長了腐敗發生,而其背后是拜金思想作祟,是銀行道德教育的缺失。只對個人和小集體利益負責,不顧全行整體利益,“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嚷嚷,皆為利往”思想嚴重,缺乏奉獻精神。因此,必須在思想上筑起堅固的“防腐墻”,做到警種長鳴。持續不斷地加強對全體從業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穩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保持金融隊伍的健康肌體。對領導干部特別要加強職業道德和廉潔自律教育,提高領導干部職業道德水平、法制水平和反腐蝕能力,使領導干部的行為示范作用帶動和影響廣大員工。
正確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教化一旦被人們所接受,就會產生強大的精神力量,抑制不良的犯罪意識和動機產生,從而在思想上構建一道強有力的遏制和防范金融犯罪的屏障。
作者:吳勁松 姚錦和 文章來源:淮安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