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協調趨勢
第一、公允價值的運用
在新會計準則中,與舊會計準則最大區別就在與運用了公允價值。以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為例。
稅法進行了明確規定,將業務分解為出售一項資產和購進另一項資產是進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前提條件,同時,以相關規定為依據,進行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的計算確認。
在舊會計準則中規定,在確認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時,要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基礎。通常,在沒有涉及到補價時,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與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便是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在涉及到補價時,在處理時必須分為支付補價和受到補價。一般情況下,在支付補價的條件下,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支付的補價、應支付的相關稅費,這三者之和便是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在受到補價的條件下,首先要進行相關損益的確認,然后再進行換入資產入賬價值的計算。在進行損益的確認時要滿足下式:
換出資產的入賬價值與補價與應確認的損益之差的差與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之和便是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
在新會計準則中有兩種模式進行計量,一種是在進行換入資產的成本確認時要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為依據;另一種是在進行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的確定時要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或者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為依據,但是滿足交換交易具有商業實質這一條件,并且換入或者換出資產的公允機制具有可靠計量性,這是采用這種計量模式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在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模式進行計量時,不進行損益的確認,無論設計補價與否;在以公允計量為基礎進行計量時,都要進行損益的確認,無論補價收到與否。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涉及到補價,換出資產的賬面(公允)價值與應支付的相關稅費的和變數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在涉及到補價時,換出資產的賬面(公允)價值、支付的補價、應支付的相關稅費這三者之和便是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新會計準則中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模式,并且其規定與稅法中的規定十分相似,因而不需要進行納稅的調整。
第二、利得損失的確認
利得和損失是新準則新提出的兩個重要概念。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損失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有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以債務重組為例,新舊準則在債務重組上的差異主要體現為三個方面:債務重組定義、債務重組方式和會計處理。在債務重組定義上,新準則突出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前提和債權人最終作出讓步的業務實質。在債務重組方式上,新準則將舊準則中“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和“以非現金資產清產債務”合并為“以資產清償債務”,簡化語言表達。在會計處理上,對債務人的會計處理,改變舊準則以賬面價值為基礎、增值部分計入資本公積作為權益處理的做法,引入公允價值的概念,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確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并據以確認債務重組收益;對債權人的會計處理,將重組債券的賬面余額與收到現金、手讓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將來應收金額現值的差額,作為債務重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二、分離趨勢
第一、會計目標的重新定位
新的《企業會計基本準則》將財務會計的目標明確表述為:向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提供與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有關的會計信息,反映企業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有助于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財務會計報告使用者包括投資者、債權人、政府和社會公眾等。舊準則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目標表述為: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的需要,財務會計報告的主要使用者是政府。由此可見,我國新的會計規范對財務會計的目標進行了重新定位,這無疑加大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
第二、謹慎性原則的運用
對謹慎性原則的運用新舊會計準則也發生了重大變化。以資產減值為例,新舊會計準則的主要差異體現在:提出了“資產組”、“總部資產”的概念;擴大了資產減值的使用范圍,比如對子公司、聯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投資;取消了對商譽的直線攤銷,改為公允價值法,在各會計期末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對減值部分計入當期損益。且規定計提的減值準備一旦確認不得轉回,除非資產出售、報廢處置時方可。稅法規定,資產發生永久性損害,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方可調整至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并確認損失。由于新資產減值準備準則擴大了資產減值的使用范圍,這就必然導致納稅調整事項的增加,擴大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差異。
綜上所述,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例如不同的服務目的、不同的目標、不同的核算依據、不同和核算內容、不同的程序和方法等。然而,縱觀世界,財稅合一、財稅分離和財稅協調了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發展的趨勢。而在我國財稅是將會“分離”還是“協調”,目前理論界還存在著較大的分歧,而,對于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協調與分離趨勢,新會計準則的發布與實施將會帶來另一種影響。在宏觀角度上,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分離是實在必行的,這主要是因為這兩個會計的信息使用者的不同而導致的;然而,在微觀角度上,尤其是在新會計準則的實施的影響下,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必將走向協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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