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并會計報表又稱合并財務報表,是以母公司為核心,將整體集團視為一個實體,以組成企業集團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個別會計報表為基礎編制的,綜合反映企業集團整體經營成果、財務狀況以及現金流量的會計報表。
一、合并會計報表產生的淵源
目前,企業集團主要有國有企業集團、上市公司、民營企業集團三大類,國有企業集團占主體,在國民經濟中起著主導控制作用。以母公司為核心,通過行政命令,采取產權劃轉方式,將原來行業歸口管理的主管部門改制成集團公司,將分散在各獨立核算及內部核算的國有企業資本集中至集團的母公司,這完成了具有中國特色企業集團的組建。繼而通過不斷地投資新設發展、大力地收購、兼并等資產重組,各企業集團不斷做大做強。
為了真實而完整地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為了向母公司所有者、債權人、集團管理當局、社會公眾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提供與決策相關信息,產生了合并會計報表的需要。
二、合并會計報表主要目的、理論及應用狀況
1.合并報表主要目的
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出發點有兩個:一是綜合反映企業集團的經營狀況,以便企業最高管理層和投資者、債權人和證券市場了解企業的綜合信息;二是避免企業集團利用對子公司的控制關系,運用內部轉移價格等手段,人為操縱企業集團的利潤。
2.合并報表主要理論
目前國際上認為合并財務報表的理論有三種:一是母公司理論,認為合并財務報表是母公司財務報表的擴展,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基本目的是為母公司股東和債權人服務,子公司的少數股東權益被看作是外人;二是實體理論,認為母子公司所組成的企業集團是一個單一的個體,合并會計報表應從整個企業集團的角度出發為企業集團的全體股東和債權人服務,子公司少數股東不再被看成是外人;三是所有權理論,體現其理論的比例合并法主要運用于合并報表的編制。在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準則中,最大的變化是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以原來的母公司理論為依據改變為以實體理論為依據。這一變化滿足了各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保證了會計信息在全球范圍內的可比性,實現了與國際主流理論的接軌。
3.合并報表的應用
(1)上市公司
盡管年度報告中,母公司報表會同合并會計報表一并提供,但對社會公眾披露的上市公司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包括每股收益、資產負債率等,均是基于合并會計報表中數據提供。
(2)央企考核指標
為了加強對中央企業的財務監督,規范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綜合反映企業資產運營質量,引導企業經營行為,國資委制定了《中央企業綜合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了盈利能力、資產質量、債務風險和經營增長等四個方面一系列財務績效定量評價指標,包括凈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等,據此綜合評價企業集團績效,并以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利潤總額等指標對企業集團集團論規模排次序,這些財務指標均基于企業集團合并會計報表有關數據。
三、合并會計報表的局限性
1. 主體虛擬
合并會計報表反映的對象是企業集團,即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組成的企業集團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會計報表。
按《公司法》的規定,被合并的公司都對各自的債權人負有限責任。當一家公司瀕臨破產,債權人無權追索其它母或子公司。因此,合并會計報表的信息對各被合并公司的債權人而言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合并會計報表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及相關指標對衡量上市公司或者考核國有企業的負債及清償能力將可能導致錯誤的結論。
2. 通用性較差
根據會計準則的要求,會計報表應該同時滿足不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然而作為合并會計報表,其服務對象卻僅僅局限于集團母公司管理層和母公司的股東,而對于外部的報表使用者、甚至于各子公司的報表使用者卻意義不大。
合并會計報表提供的涵蓋整個集團的綜合性信息,雖然有利于展示整個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但這一全貌掩蓋了企業集團中不同行業的各個公司特別是母公司的會計信息,導致現行合并報表不能很好地給各個相關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價值的財務信息。
3. 編制繁瑣
(1)合并范圍
近年來,上市公司購買、處置子公司等行為而引起的產權結構變動事件頻頻發生,使得連續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的合并范圍也頻繁地發生變動。而合并范圍的改變,使各期編制的合并會計報表所反映的會計主體范圍不一致,從而導致各期合并會計報表所反映的會計信息失去了可比性和一貫性,這就使本已失真的個別會計報表在合并后再一次產生信息失真。
(2)調整抵消繁瑣
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過程中,要對投資、債權和債務、所有者權益項目進行相應的抵消,要對集團內部的母、子公司之間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內部交易進行抵消,對其余大部分項目進行直接相加。由于存在大量的調整、抵消和分錄,合并后,合并報表的科目與母、子公司個別報表相應科目之間無法建立明確的勾稽關系。
(3) 賬表不一
在個別報表的條件下,企業的會計報表與賬簿、憑證以及實物等有“可驗證性”的對應關系,會計報表編制的正確與否,可以通過這種“可驗證性”來檢驗。但是,在合并會計報表的條件下,由于在編制過程中集團內部交易的抵銷以及調表不調賬的合并報表編制方法,合并會計報表與分散在企業集團各個企業的賬簿、憑證以及實物不可能存在個別企業會計報表的那種“可驗證性”關系,賬表不一,無法驗證合并報表的完整性、準確性。
4. 不利于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甚至誤導決策
國企分紅成為兩會熱門詞匯之一,各方說辭紛紛,幾乎構成一道“中國式羅生門”。2010年,國有企業利潤近2萬億元,上繳440億元紅利,不足5%的比例令人咋舌,國企紅利問題一時之間成為兩會熱潮。為何會有如此情況,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2萬億元利潤是合并報表口徑,它不是國資委直接投資持股的央企母公司的利潤,它實際上是虛擬的合并利潤,是不可分配的。
同樣的誤用也體現在判斷企業集團財務狀況防范財務風險方面。很多跨國企業集團,一夜轟然倒坍,不是它規模資產不夠大,不是它合并利潤不夠多,而是它沒有現金流,不能償還到期的債務。
綜合以上分析可見,合并報表僅能反映包括眾多獨立法人的整個企業集團的資產、負債規模,合并報表的利潤、資產負債率等指標失去了該指標通常所蘊涵的意義。合并報表并不能克服管理當局操縱利潤,它也不能真實地反映財務狀況防范財務風險甚至可能掩蓋母公司的財務危機,它的結果與其出發點發生重大背離。不能正確理解合并報表的原理和局限性,將可能導致對上市公司、央企集團產生錯誤的理解和決策。
四、建議
鑒于合并會計報表存在的局限性,根據中央“十二五”做強做優央企的目標,為更好地發揮會計在為社會、為公眾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有助于考核企業績效,有助于促進企業加強管理實現可持續發展,建議如下。
1. 強化法人主體原則,提升母公司會計報表地位
作為企業集團的核心,母公司起著骨干支撐地位。母公司強則企業集團強,母公司優則企業集團優。子公司虧損、破產,企業集團仍可繼續發展;母公司虧損、破產,則企業集團無以為繼。
凡是面向社會、公眾披露的央企及上市公司報表,均應采取母公司報表進行列示,財務指標均應基于母公司報表計算列示。
2. 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確定合并范圍
新準則規定,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應當以控制為基礎加以確定,列舉了母公司雖然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或以下的表決權,應當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并財務報表的合并范圍的四種情況。
同時,增加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變動披露內容的要求,以更有效地防止母公司通過任意變更合并范圍來操縱利潤的行為,提高合并會計報表的一貫性和相關性,為企業集團的利益相關者提供高質量的信息。
3. 制定合并調整抵消重要性標準
對企業集團內部交易的抵消,根據重要性原則,設定重要性標準,只有達到或超過重要性標準的內部交易,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中才予以抵消。重要性標準設定,可根據比例判斷,其金額占總資產的比例、占利潤的比例、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占主營業務成本的比例,其中任一比例大于5%(或10%,根據企業集團規模而定)即視為構成重要內部交易,應予以抵消。抓大放小,擇重抵消。
4. 構建合并及個別報表關鍵財務數據勾稽關系
一是將合并報表編制分為兩步驟:調整和抵消。第一,將會計政策的統一、內部交易對損益和資產負債等的影響根據重要性原則予以調整,編制出各母子公司調整報表。第二,將母子公司間的投資進行抵消,編制出合并報表。在調整報表與合并報表之間建立報表數據勾稽關系,從而實現合并報表數據的可驗證性。
二是推進合并報表軟件的研究,構建合并報表過渡賬簿體系,將調整分錄與抵消分錄錄入過渡賬簿,改變調表不調賬的合并抵消方法,努力實現賬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