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國防建設的需要,軍隊經濟活動越來越復雜,財務監管的難度也越來越大,如何完善軍隊審計體系,推動審計事業的良性發展及完善制約監督機制,是新形勢下軍隊審計的方向。
一、軍隊審計體系的定義和內涵
目前,理論界對軍隊審計發展戰略并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根據我國國家、軍隊建設的要求及審計發展現狀,可以對軍隊審計體系現實內涵完整表述為:現代軍隊審計體系是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以軍隊現有綜合實力為基礎,以提高軍事經濟效益為目標,建設和運用審計力量,為全面建設現代化后勤和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對財務審計建設全過程的運籌和指導。
軍隊審計體系包含了四個方面:首先是審計行為的主體,亦即軍隊審計部門是審計體系的制定者與實施者,其制定的審計準則和法律規范是各單位執行財務審計的依據;其次是審計行為的范疇,亦即以軍事經濟活動為研究對象,立足于軍隊的日常會計核算,對軍隊經費預算的各個流程進行監控;再次是審計行為的目的,也就是以全面建設現代化后勤和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為預期結果,加強軍隊的財務控制工作;最后是審計行為的手段,所謂手段是指以軍隊綜合實力作為軍隊審計建設的物質基礎。
二、完善軍隊審計體系的意義
1.統籌經濟建設同國防發展,確保富國和強軍的一致性
從本質上講,軍隊審計屬于國家宏觀監管機制的范疇,是對國防經濟資源配置進行的評價、鑒證和監督,目的是確保國有資源的高效利用和防止國有資源的流失。在我國軍隊內部建立審計體系,是保障我國國防事業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
2.確保軍隊財務核算的真實性
當前,中國特色軍事變革不斷推進,由傳統的機械化和半機械化向信息化轉型,各種利益相互交叉,軍隊審計通過對經濟活動的審查和監督,可以確保軍隊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審計通過對軍事經濟活動的審查,可以防止各種不正當、不科學的經濟行為,為國防建設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3.深化軍隊編制體制改革,規范經濟權力運行
審計是反腐倡廉的重要工具,其突出的功能便是可以發現我國現行行政體制和財務體制的不合理之處。近年來,我國政府部門及軍隊內外有關專家學者都對審計的功能給予了認可。當前,部隊一直致力于編制體制調整,以實現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的轉變。科學的審計,特別是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可以從軍事經濟運行的角度發現部隊體制本身不完善之處,從而提出針對性建議,促進體制改革和各種經濟責任制的落實,進一步規范經濟權力的運行。
4.整合資源,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軍隊審計是一項綜合性事務,包括財務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它的活動結果最終將轉化為人、財、物的合理配置,責、權、利的密切結合,從而確保有限資源的最大效益,解決官兵的實際問題,促進部隊戰斗力的提升。
三、完善軍隊審計體系的主要著力點
1.更新審計觀念和指導理念
審計理念是行動的先導,傳統的審計觀念就是查賬、對賬,這種簡陋的認識和業務操作已經不適應我國新時期富國強軍任務對審計工作的要求。必須更新意識,樹立起新的審計理念。首先,要規范審計行為。財務審計部門通過揭露和查處問題并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從源頭上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議,幫助部隊加強制度建設,增大財務監管力度。其次,要發揮對財務工作的指導作用。審計部門通過對弄虛作假、擠占挪用、貪污腐敗等違法違規問題的深入剖析,制定部隊促進科學決策,提高軍費的使用效益和科學管理水平。最后,要宏觀指導。通過對軍事財政運行制度的深入思考,為我國軍隊對軍事經濟的宏觀調控提供決策依據。
2.探索軍隊審計新體制
當前,我國審計體制的設置存在獨立性弱、監管范圍不全、監督力量不夠等問題,必須盡快建立起與聯勤保障體制和裝備保障體制相適應的審計體制。一方面,要加強協調機制建設,促進各級審計部門之間、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關系,促進我軍審計系統的運行更為有序、高效。另一方面,要加強監督機制建設,使軍隊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審計更為合理、合法、合規,維護審計各方權益。同時,要加強激勵機制建設,使審計部門的工作人員充分發揮積極性。
3.改進軍隊審計運行機制
建立健全軍隊審計運行機制,必須通過機制創新來彌補體制的現有缺陷,以此來推動軍隊審計的整體轉型和進一步的發展。首先,要以大聯勤體制改革為契機,不斷地總結經驗和吸取教訓,建立以現代軍隊審計為目標的創新體系,不斷完善審計事務所建設以及引進的第三方審計等各項配套機制。其次,要嚴格劃分審計部門間的職責分工,防止越權行使職責的現象發生,避免資源浪費。此外,還應該適度劃分審計決策、決定執行和內部監控三種職權,構建權責對等、配置合理、制約有度、公開透明的審計工作機制。
4.完善軍隊審計法規體系
審計法規是規范審計行為的基本準則,是審計工作科學發展的基礎理論。當前,軍事經濟活動出現很多新情況,諸如大聯勤、社會化保障、軍事斗爭準備、信息化建設等,為使我國現代化軍隊發展適應我國的實際變化和需求,必須朝著特色化和完整化的整體目標發展,不斷完善軍隊審計法規體系。根據我國目前已完成的軍隊審計條例修訂建議,我軍完善審計法規體系要做到兩個方面:一方面,要完善總部頒發的審計法規,主要包括審計管理規定、項目審計規定、審計事項評價標準和審計處置處罰規定;另一方面,要完善審計部門規章,該規章一般是審計署頒發或其他機關部門聯合頒發的。主要包括審計管理辦法、項目審計實施辦法和審計管理標準,這些是針對審計系統內部關系的調整和審計行為的規范。
5.加強軍隊審計人才培養管理
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好壞、職業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著我國軍隊審計工作效率及審計目標的實現程度。而當前軍隊審計人員的能力素質同建設現代軍隊審計需要兩者之間的矛盾日益顯現。審計人才的培養已成為我國審計建設的一項戰略任務。我軍應該從嚴治理審計隊伍,培養審計人員廉潔、勤政、高效的良好素質,獎懲分明,調動好、發揮好、保護好廣大審計人員的積極性。
6.提高軍隊審計獨立性,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獨立性是審計的生命線,改善軍隊審計獨立性應是軍隊審計體制改革最基本的目標。軍隊審計的獨立性包括形式上的獨立和實質上的獨立。形式上的獨立性要求軍隊審計在編制設置上與被審計單位獨立,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不存在工作隸屬關系以及利益沖突等;實質上的獨立性要求軍隊審計人員在具體的審計工作中,能始終保持客觀公正、獨立的精神狀態。通過軍隊審計體制改革,改善軍隊審計獨立性,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就是在加強軍隊審計形式上的獨立。通過軍隊審計體制改革,要使軍隊審計的獨立性在法律地位、隸屬關系、人員任免、職責權限和經費來源等方面得到更加明確和充分的體現,以增加軍隊審計部門抗干擾的體制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