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始于2001年,起初在中央直屬部門進行試行,之后許多省(市、自治區)相繼仿效試行。2008年底,福建省已將二級預算單位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后,資金的流向發生了變化,資金的調度權受到了限制,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重點也發生了變化,對于作為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對象的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影響深刻。本文以福建省農業科學院財務管理為例,探討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意義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屬于公共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向社會提供公益性產品的科研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體系也要及時改善。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對于科研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有著重要的影響。
1.規范了財政性資金的收支
通過合理確定財政部門、征收單位、預算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和代理銀行的管理職責,不改變預算單位資金使用權限,使所有財政性收支都按規范的程序在國庫單一賬戶內動作,有利于加強對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統一調度以及管理,改變了財政資金層層撥付的方式,可以對財政資金進行充分的監督,減少挪用以及截留財政資金現象的發生。
2.加強了預算執行過程的監控
由于建立了國庫單一賬戶實行了新的支付方式,從運作機制上和制度設計上改變了過去分散、多重設置銀行賬戶,層層撥付、占用資金的狀況。并且通過運用網絡技術提高監控的時效性,實現了預算執行監控的明細化、動態化,從而加強了預算執行過程和監督控制。
3.增加了預算執行信息的透明度
由于預算信息來源于基層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的每一筆交易記錄,信息來源生成機制不一樣,通過信息網絡傳輸,預算執行信息的完整性、及時性大幅度提高,提高了預算執行的透明度,為財政運行管理和宏觀經濟調控提供了及時可靠的信息基礎。
4.提高了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按新的賬戶設置的支付流程,財政資金采用財政直接支付或授權預算單位支付,通過代理銀行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運行效率大大提高。所有未支付到最終收款人或用款單位的資金余額最終都由財政部門掌握在國庫單一賬戶中,財政資金通過單一賬戶由財政直接撥付給商品以及勞務供應商,減少資金滯留時間,減少挪用資金現象的發生。從而提高了財政資金的調度能力,降低籌資成本,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
二、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現狀分析
1.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現狀概述
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一般是綜合性農業科研機構,下設各專業研究所,其科研經費大都來自財政預算撥款。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國家開始加大對農村的財政投入,而且伴隨著“服務三農”的政策實施,財政對農業科研的投入也在不斷增加。目前,農業科研單位,特別是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各專業研究所有的實行獨立核算,有的實行會計集中核算。例如,福建省農業科學院設有15個獨立核算研究所,如果各單位都采用自身的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口徑就不能保持一致性,對整個農業科研事業單位來說,匯總會計信息的及時性以及準確性就得不到保證。對于科研事業單位來說,不論是實行獨立核算還是會計集中核算,財務信息(報告)都要實行年終匯總,因而國家進行了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確立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財政財務管理中的基礎地位,全國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各級各部門未來都將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2.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第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權受到限制。首先,以前事業單位的資金額度是層層批復的,單位自身對于資金的使用有很大的自主權,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事業單位的資金自主權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事業單位自身不能很好的應對突發狀況。其次,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很多資金都納入財政資金直接支付,科研事業單位自身具有其自身的特點;由于不能及時的調度這部分資金,也就難以對這部分財政資金做出有效的分析,在資金配置以及用款額度方面都受到某些程度的限制,因此,國家在進行改革時,也要合理考慮這方面的狀況,爭取改革效益最大化。第二,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加大了科研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預算單位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時,在財政資金集中支付中應該承擔的主要職責,要求預算單位按照預算合理使用財政資金,做好相應的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工作,細化整個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財務管理復雜化以及難度的加大。現在計算機和網絡廣泛運用,財務管理人員也必須具備信息管理經驗,科研單位財務人員的數量必須增多,素質必須提高,進而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需要,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成本。
會計科目設置以及財務信息系統的復雜化,加大了財務管理成本,科研事業單位一般向社會提供公益性產品,會計科目設置相對較為簡單;而實現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對于科研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而要求更多的人員參與其中,加大了財務部門的成本。另外,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科研事業單位必須使用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系統進行財務管理工作,舊有的系統并不能適應新制度的要求,科研事業單位必須加快改進信息系統,這樣才能更好地適應新的財政支付系統,也就從某些方面加大了財務管理方面的成本。
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對策
1.突出管理的重點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就是將政府所有的財政性資金集中在一個單一的賬戶進行管理,進行收繳、撥付以及清算,可以規范財政支出,增強預算執行透明度。科學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來源不同于一般的事業單位,科研事業單位一般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行政性質比較薄弱,因此,科研事業單位在進行財務管理的過程中要突出管理的重點,明確國庫集中支付的范圍在于事業性的支出,不能盲目采納,要合理使用財政性資金,明確財政資金的使用范圍。
2.轉變財務管理觀念
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以后,所有的財政資金都要收歸國庫,單位的銀行存款賬戶被取消,單位只有用款的計劃以及指標,單位不再有權利負責資金的支出以及收繳。科研事業單位在財務管理方面無論是領導還是會計人員都要轉變財務管理觀念。不能因為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而不再重視單位的財務管理,要比以往更加重視,會計人員要熟練掌握專業知識,單位領導要加強自身的內部控制,做到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更加適合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需要。
3.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注重財會人員人才培養
事業單位改革之前,一般會計設置相對簡單,業務處理也相對簡單,對會計人員的素質要求不高,隨著財政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行,急需科研事業單位提高自身會計人員的素質,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能否順利進行。單位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積極學習財務方面的新知識,對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要嚴格要求,培養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保證會計人員的素質符合新制度的需要。
4.建立會計信息處理中心以及財務分析和財務預測信息系統
由于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特點,有些省級農業科研事業單位下設研究所還不在同一個區域,如福建省農業科學院就有2個專業所在外地,所以,建立會計信息處理中心,以及財務分析和財務預測信息系統就顯得非常必要。完善的會計信息處理系統也是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順利運行的保障。首先,科研事業單位要參照200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范本單位的會計事項,統一會計核算科目,統一核算范圍以及統一報表列報,這是建立會計信息處理中心以及財務分析和財務預測信息系統的基礎。其次,科研事業單位必須加快會計信息系統建設的步伐,建立會計信息處理中心,財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計算機配置以及網絡的建設,提高單位自身的會計電算化水平,提高辦事效率,建立先進的財政管理系統,保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在科研事業單位順利運行。科研事業單位也要建立科學全面的財務分析以及財務預測信息系統,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以及準確性,正確編制財務預算,進而可以正確的調度資金,保證財政資金合理配置。
5.加強財務計劃
合理的財務計劃是科研事業單位正常運行的基礎,加強財務預算管理,為本單位確立合理的以及完整的財務分析體系,更加重視財務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幫助領導做出科學的財務決策,從而進行資源的有效配置以及運作,保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順利實施,科研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更加完善。
總之,隨著財政改革的順利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變了原來的財政資金管理模式,建立新的資金模式,科學事業單位一般依賴于財政撥款,因此,科研單位也應該隨著國家的財政改革,提高自身的財務管理水平,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保證財政改革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