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以下簡稱“內部控制審計”)與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整合,是降低審計總成本并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的一個有效途徑,但對于注冊會計師如何有效地實施整合審計,目前還沒有明確且具體的準則指引。本文在分析整合依據的基礎上,試圖對如何進行整合依據的基礎上,試圖對如何進行整合給出了一個框架也即審計流程概述,最后說明了在整合中應注意的問題。
一、問題的提出
自從美國頒布《SOX法案》以來,各國紛紛出臺相關法規和準則,規定上市公司管理層有責任構建并執行內部控制,同時還要求管理層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為使內部控制的實施真正發揮作用,增強廣大市場參與者的信心,相關法規還要求注冊會計師對管理層就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發表意見。為了形成發表這種意見的依據,審計師必須規劃和實施審計,對公司是否在管理層評價所表明的日期、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獲得合理保證。而如何降低相關的執行成本,提高收益是各國理論界和實務界研究的熱門話題。目前有一種通行的做法就是,把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整合,但對于如何整合,注冊會計師如何實施審計,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準則指引。
二、整合的依據分析
當前主流的財務報表審計方法是風險導向審計,它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之前,要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其中包括內部控制,也即實施風險評估程序。因此,為減少重復工作,節約審計資源,降低審計成本,我們可以將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進行整合,這樣做也有利于提高審計的效率和質量。
二、整合的審計流程概述
(一)計劃審計工作
(二)進行風險評估
(三)測試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四)實施財務報表審計的實質性程序
(五)實施進一步的內部控制審計
(六)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和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三、相關問題說明
在進行內部控制審計和財務報表審計的整合審計中,注冊會計師要充分利用職業判斷,合理把握各階段對內部控制實施審計程序的范圍,以及兩種審計中取得的審計程序的相互利用,充分整合兩種審計程序,真正達到節約審計資源、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和質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