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將高校納入我國國庫集中支付體系,對高校現行的資金管理方將產生重大影響。高校在這一形勢下對現行的資金管理進行改革已經勢在必行。
一、傳統管理模式下高校貨幣資金管理的弊端
高校近年的資金來源渠道多元化,規模擴大,但供需不平衡,信貸資金使用較多。目前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輔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稅費、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雜費、校辦產業收入、社會捐助、集資和教育基金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格局已基本形成。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擴大,高校資金規模日益增大,而對資金的需求也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高校在不斷擴張的過程中,資金需求大于正常的供給,向銀行貸款以滿足發展資金的短缺是目前高校籌資中的一種重要的融資方式。但在傳統管理模式下,高校貨幣資金管理存在以下弊端。
1、資金管理信息失真。及時客觀掌握真實、準確的資金管理信息,是進行有效管理的必要條件。然而,高校因辦學規模與結構的變化,各部門各自的出發點不同,在提供資金管理信息時不及時、不集中、不準確。如一些高校院、系在辦班過程中,向學生收取進修費等,并沒有向學生開具規定的發票,院、系截留了這部分的收入,有的會作為“小金庫”而自收自支。在當前各種補考比較嚴重的情況下,這樣的做法勢必會造成一些高校的資金管理嚴重失控。再如,高校每年的建設費用已經從以前的大約6億~7億元增加至幾十億元。而采購資金的管理多數院校一般情況下只是審批各部門各單位在材料、設備方面的采購量,將采購資金轉到采購部門后,就處于“真空”狀態。財務部門對高校資金沒有參與管理,對資金的管理缺乏監督。
2、資金難以集中使用。高校資金集中管理和內部多級資金分散占用的現實矛盾,已成為資金管理中最突出的問題。一是多頭開戶,資金管理分散。二是有些投資決策存在著不顧自身的能力,制定不合實際的發展目標,使本來就十分緊張的資金狀況更加惡化。三是資金沉淀嚴重,占用不盡合理,應收、應付款項居高不下。費用有增無減,信用能力下降。
3、資金管理監督乏力。高校在資金管理方面,盡管有規章、有制度,但在信息失真、控制技術滯后的情況下,在實際工作中監督很難到位。審計監督又是以事后為主,以合法合規為主,對資金使用效率缺少必要的關注和跟蹤。另外,學校審計、監察部門由于沒有廣泛的專業技術知識,有時對基建工程投資的造價預算的必要性難以正確判斷。監督的不力及滯后影響了資金的監管,從而使資金有了體外循環的機會。
面對高校貨幣資金管理的弊端,將高校納入國庫集中支付體系中來,對規范高校傳統的教育經費管理,提高高校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國庫集中支付對高校貨幣管理的影響
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也叫國庫單一賬戶制度(Treasury SingleAccounl System,TsA)是改變現行的財政資金層層撥付方式。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依托,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目的,將政府的所有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資金和納入預算管理的預算外資金)集中在人民銀行或指定的代理銀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所有預算單位需要購買商品或支付勞務款項時,由預算單位提出申請,經國庫支付機構審核后,將資金直接從單一賬戶支付給收款人的制度。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對高校的影響主要有:
1、強化預算,推進高校預算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實施,以嚴格的預算作為基礎。財政資金不再直接下撥到高校,而是由高校根據國家財政部門審核過的部門預算編制用款計劃。報經國家財政部門批復后。在批復的計劃內分別以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的方式使用資金,而用款計劃強調指出和批復的依據就是高校的部門預算。通過預算控制,財政部門把對高校預算資金的事后監督變為事前和事中監督,且進一步明確了“預算渠道不得隨意變更”的剛性規定。因此,高校應著眼于強化預算編制的準確性、科學性,合理、規范地統籌安排預算資金,建立科學的預算定額和指標體系,盡可能細化預算,對專項支出設立項目庫管理,保證專款專用,使所有財政性資金的支付都建立在明細之上。
2、事前控制,限制高校盲目籌資。現行的制度影響銀行與社會資金對學校的投資,降低了學校對社會資金的籌資能力。高校在大規模擴張基本建設投資的情況下,需要積極開展與銀行的合作,爭取信貸資金。保證高校生存與發展。而現行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實施后,高校只許在指定的商業銀行保留零余額賬戶。這樣,高校與銀行信貸交易就能夠處于財政的監督之下,限制其盲目籌資,降低其資金管理風險。
3、加強監督,有效遏制高校的腐敗現象。在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所有的財政資金不再實撥到學校的賬戶,其收入、結余都以財政下達可用指標體現,支付通過零余額賬戶授權支付或財政直接支付,所以擠占、挪用的可能性降低,特別是截留財政資金已不可能。由于學校預算的每筆支出均要通過財政的審核。預算將更加細化,從而起到了預防和遏制腐敗的作用。
4、規范流程,增進高校財務工作的實效性。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對高校來講,省去了財政向高校撥款的程序。在學校上報用款計劃得到財政批復后,直接通過電子網絡傳送到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收到用款計劃,即可發款到財政為學校指定的賬戶上,當學校在網絡上接到銀行的人賬通知單后,即可使用資金。大大提高了高校的資金的到位速度,增進了高校財務工作的實效性,為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作用。
三、在國庫集中支付下如何加強高校的貨幣資金管理
貨幣資金流動性最強,因風險最高。因此,加強高校貨幣資金管理與安全防范,對保證高校的教學科研,基本建設及后勤產業正常運轉有著重要的作用。我國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最終目標是最大限度地減少國庫撥出資金的庫外沉淀和閑置浪費現象。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的貨幣資金管理,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1、建立國庫集中支付的工作條件。對高校實施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功能的實現,需要具備三個基本條件:(1)國庫單一賬戶。在商業銀行設立的財政集中支付專戶和為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設立的零余額賬戶。(2)財政支付信息系統。該系統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連接財政業務部門、央行國庫、集中支付機構、預算單位和經辦銀行,其基本功能是向有關各方面提供實時的預算指標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3)銀行間實時清算系統。該系統連接央行國庫、財政集中支付專戶、經辦銀行和所有預算單位經 辦銀行,其基本功能是在預算單位發生支付時能實時提供央行國庫與財政專戶及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的資金清算。在原有分散支付制度下,財政部門按照預算安排定期將財政資金撥付到各預算支出單位在銀行的存款賬戶上。
2、科學和精確地編制學校預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各預算單位根據財政批準的部門預算編報預算單位用款計劃。用款計劃分為財政直接支付用款計劃和財政授權支付用款計劃兩部分,區分預算內、外資金性質,按月分別編制下月《預算單位用款計劃申報表》,逐級審核上報。用款計劃編制和批復的依據就是部門預算。高校每年按照財政部、教育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編制和上報部門預算,但是由于預算是多收入來源(既包括各類撥款,又包括預算外資金收入等)、多支出用途的綜合預算,并不能滿足對各類、款、項的政府財政性撥款資金實行財政國庫支付的需要。因此,高校每年在編制統一部門預算的基礎上,對各類實行國庫支付的撥款資金編制財政撥款預算方案,對實行財政國庫支付的資金進行細化安排,如在撥款中安排多少費用、日常公用經費和項目支出經費等,這關系到期能否按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按進度均衡支付。為適應財政國庫支付的需要,學校還要求內部各單位在預算編制的內容上進行細化,各單位一年需要多少預算,這些預算經費在什么時間、用來干什么,必須明確列示,做到預算編制明確,預算執行明白。
3、嚴格區分資金性質,劃分資金支付方式。制定國庫集中支付實施方案,嚴格劃分支付范圍和支付方式。學校要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資金支付業務中必須區分不同的資金性質,發放財政性資金支付的業務才能納入國庫支付,其他業務則在其他類資金中支付。如科研經費撥款,有一部分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有一部分則不實行。同類性質的資金,有些項目是以前年度經費撥款結余也不能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從財政科目大類來說,目前涉及到教育基建類、科技費用類、高等教育類、科學事業基建類、其他類等需要進行國庫集中支付。因此,學校應嚴格按照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的各類、款、項的財政撥款的支付范圍和支付方式進行國庫集中支付。
4、加強現金及零余額賬戶管理。過渡期及特殊情況下,國庫集中支付制度下允許高校持有少量現金備用,通過零余額賬戶提取。加強現金及零余額賬戶的管理,要做到:
第一,職責分工,權限范圍要合理。高校的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應當符合法律要求,銀行賬戶的開立、審批、核對、清理應當嚴格有效,現金盤點和銀行對賬單的核對應當按規定嚴格執行。與貨幣資金有關的票據的購買、保管、使用、銷毀等應當有專人管理和完整的記錄,銀行預留的印章的管理應當嚴格有效。
第二,學校要求開戶銀行根據學校的需要向人民銀行申請每日的最高現金提取額,以便能滿足學校現金的需要;計劃財務處設專項管理零余額賬戶現金,并與其他賬戶現金分庫管理,既能保證零余,也避免了零余額賬戶現金的坐支問題。現金的備用金只從“高等教育經費”(130105)提取,現金余額也返回到該科目中。考慮其他財政科目如科學事業費等科目的現金支出較少,要求各單位及項目負責人盡量不用現金。確實需要現金的,支出一筆,提取一筆,保證零余額賬戶現金不混用。
第三,國庫集中支付與銀行對賬單將每一類、款、項的最低財政科目視同一個銀行賬戶管理。由于國庫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從財政部的下達、學校的支用,年度終了結余的退回等全部是按照財政科目的類、款、項劃分,各類、款、項之間不能混用。因此。從銀行對賬角度,將每一財政科目類、款、項必須分別對賬。為滿足銀行對賬的需要,學校可以采用計算機對賬,并要求開戶銀行提供所需格式的對賬單,便于高校的“零余額賬戶”明細科目與財政科且的類、款、項的核對,也便于工作于學校每月及時提供各類、款、項的銀行調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