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計算機和網絡通信技術在會計、審計工作中的廣泛應用,審計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但是在網絡環境下,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時,還會面臨一些新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網絡審計。
(一)加強復合型審計人才的培養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由于審計環境、審計線索、審計內容和技術的改變,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更好地執行審計工作,審計人員不僅要有經濟管理、法律等扎實的專業知識,還應該掌握計算機、Internet和電子商務等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如了解網絡財務的特點和風險,掌握應有的控制和審計方法,深入理解審計信息系統,可能的情況下還需要開發或協助開發各種審計軟件。就我國目前的審計執業人員而言,能夠勝任網絡審計的綜合性人才還相當匱乏。因此,為了更好地開展網絡審計,應當抓緊培養既懂信息技術又懂財務與審計的復合型人才。
(二)開發財務舞弊預警軟件
財務舞弊是指故意違反國家財務制度和稅收法規,達到粉飾財務報表、調節利潤和偷漏稅收等不當目的的行為。在傳統會計中,主要是通過原始數據的采集、會計分錄的編制、賬簿的登記和會計報表的生成等環節來實現。在網絡財務中,財務人員所能直接接觸到的只有初始的業務數據,因而常見的舞弊方式仍然是通過對業務數據的篡改、偽造來實現,這里的數據不僅包括自身的業務數據,也包括與業務相關的外來數據。因此,如果能夠開發一種與我國財務制度和稅收法規相適應的財務舞弊預警軟件,自動篩選、判斷不合邏輯或不平衡的數據、不正確的會計分錄和報表,財務舞弊將會得到更好地控制。要實現統一使用,首先要保證一致的數據接口,使各財務軟件與財務舞弊預警軟件必須具有相同的數據結構、同一輸入要求的數據文件,并在財務預警軟件的數據庫中建立各個會計主體的相關目錄,以記錄和保存各會計主體財務信息的同步變化情況;其次要做好跟蹤檢測工作,對于任何數據資源的存取、修改操作,都要確保記錄詳細的日志文件,以便及時地跟蹤檢測。如此,只要有財務舞弊行為出現,就可以根據日志文件中記錄的異樣信息追蹤調查。
(三)搭建完善的網絡審計信息系統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網絡審計機構的大部分業務活動都在網上開展,因而需要構建強大的網絡審計工具,搭建網絡審計的技術支持平臺。網絡審計信息系統是構建于計算機技術、數據庫技術、Internet等現代信息技術基礎之上的全新系統,旨在滿足受托客戶和審計主體的信息需求,使受托客戶能夠通過網絡隨時獲得所需信息,使審計主體通過網絡方便地實施審計工作并最終得以發表正確的審計意見。這種系統應當滿足從審計證據的取證,到審計結論的初步生成的要求。從電子數據的取得,到數據的標準格式化,從標準化的數據到審計程序的實施,再到最終的審計結果,每一個審計環節都伴隨著審計軟件或審計信息系統的使用,它們的完善不僅可以提高審計工作效率,豐富審計技術,還可加強審計管理,降低審計風險。
(四)構建可靠的網絡審計安全機制
正確的網絡審計應當是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審計系統之上,如果審計程序本身有問題,審計結果的可靠性就無從保證。鑒于安全性在網絡審計中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在審計軟件和數據庫等系統方面建立可靠的安全環境,以保證網絡審計的正常開展。首先,必須有一個安全、可靠的通訊網絡,以保證數據信息安全、快速地傳遞;其次,需要對數據庫服務器建立絕對的控制權,禁止未授權客戶和黑客的闖入、盜竊和破壞數據信息。另外,還需要建立穩定的安全監視和恢復功能,能夠及時的做到安全警報報告以及檢查跟蹤,同時還能及時恢復因網絡故障而丟失的信息。除此之外,還應該利用網絡技術,采用防火墻、技術認證、數據加密等技術為網絡審計奠定堅實的基礎。
(五)完善網絡審計準則與法律體系
一方面,電子商務的興起,使得審計對象、審計線索、審計方法等各方面都發生了變化,人們以往在審計工作中逐步建立起的一系列審計標準和準則已不完全適用于變化了的情況,需要建立新的審計標準和準則指導網絡審計工作實踐,如對網絡審計人員的一般要求、電子商務的事前審計準則、網絡財務系統安全可靠評價標準、系統內部控制準則、網絡財務軟件開發標準、使用財務舞弊預警軟件等;另一方面,網絡審計作為一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并服務于經濟領域的中介活動,迫切需要一套符合自身發展規律的法律來規范。雖然現行的很多法律法規都已逐步涉及網絡經濟及網絡審計,但都不是專門針對網絡審計而發布的,不能夠滿足網絡審計的需要。因此,為了明確各方在網絡審計中的責任,維護各方的利益,有必要加快網絡審計立法工作,使審計人員在開展網絡審計工作時有章可循,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