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興旺
本文擬就《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這一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與管理談幾點看法。
一、關于資產的確認
一項資源能否被確認為資產,需要滿足兩個條件:即符合資產的定義和能夠可靠計量?!镀髽I會計制度》將資產定義為:“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該定義與1992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相比,更能揭示出資產的本質與內涵,具體表現為以下兩點:
第一,資產能夠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資產中所包含的經濟利益可通過多種方式表現出來,如在生產經營活動和投資活動中單獨或其他資產結合使用,用于出售或換取其他資源,用于收益分配等,從而導致現金的流入或流出。如果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則不能確認為企業的資產,防止實際已經損失了的資源仍然在會計報表的資產方列示的現象。
第二,資產是由過去交易或事項所產生的結果。也就是說,資產必須是現實的資產而不能是預期的資產,未來交易或未來事項以及未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可能產生的結果,則不屬于現有的資產,只有取得未來經濟利益的現實能力才構成資產。顯然,若企業預計在未來某個時點將要購買的設備,因其相關的交易或事項尚未發生,就不能作為企業現在的資產。
對資產的確認關鍵是要判斷該資源能否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任何一項資源,如果不具備未來經濟利益,那么,即使企業過去為取得該項資源曾經發生過巨額耗費,也不能確認為資產。確認資產還必須能夠可靠計量,也就是說,在交易發生或完成時已經形成各種可靠和確鑿的交易價格。
二、關于資產的計量
資產的計量,是指入賬的資產應按什么樣的金額予以記錄和報告。由于歷史成本是交易雙方所認同的價格,人為估計等主觀因素程度較低,因此,一般以歷史成本作為主要計量方法,必要時輔以“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等作為輔助計量方法。《企業會計制度》在資產計量上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L、明確了通過非貨幣性交易和債務重組方式取得資產的計量方法。在非貨幣交易方式下,無論是一項資產換入一項資產,或者一項資產同時換入多項資產,或者同時以多項資產換入一項資產,或者以多項資產換人多項資產,均按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人資產的入賬價值。在債務重組方式下,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某項債務的,債權人應按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或按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股權入賬價值。這樣處理,使會計核算更加簡便;同時,企業無法在上述兩種方式中實現價值增值,確認收益,從而減少企業利用債務重組、非貨幣性交易、關聯方交易操縱利潤的機會。
2、改變了接受捐贈資產的計量方法。企業接受捐贈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充分考慮捐贈方是否提供有關憑據及同類資產是否存在活躍市場等因素的基礎上,應分別不同情況,按捐贈方憑據標明的金額、市場價格、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等計量資產的入賬價值。
3、給予了企業更多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的選擇權。企業可以自行制定計提壞賬準備范圍、提取方法、賬齡的劃分和提取比例,而不再留于原有的按3‰~5‰計提環賬準備。企業可以根據固定資產性質和消耗方式自行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和預計凈殘值,并且根據科技發展,環境及其他因素,選擇確當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4、體現了謹慎性原則。在資產計量過程中謹慎性原則主要表現為:擴大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范圍和修正某些資產價值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方式。新制度要求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涉及短期投資、應收債權、存貨、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項目,幾乎涵蓋了除貨幣資金以外的所有資產。除應收債權在原制度中計提壞賬準備外,其余均為新增內容(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略有不同);即使是應收債權,新制度也由原來的僅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擴展到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均計提壞賬準備。同時,新制度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各項資產,均以“凈值”在會計報表中加以披露。
三、關于資產的管理
由于原來“資產”范圍較為寬泛,那些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被虛掛在資產負債表中,不易引起管理人員的重視。新制度將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通過計提減值準備的方式從資產中剔除,計入當期損益,使企業提供的資產信息更為真實、可靠、相關;同時,由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導致當期損益的變化,從而促使企業管理當局及時關注資產的存量與結構,采取有效措施管理資產,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梢灶A見,《企業會計制度》對資產的會計規范,必將沖擊傳統理財觀念,對企業的資產管理產生重大影響,企業將會自覺調整現行較為普遍的短期化的經營和理財思路,確立長期持續發展的理財觀念。比如,對應收債權的管理,要改變沒有沖銷的應收債權總歸是企業資產的組成部分的舊有觀念,確定適當的信用標準,謹慎地選擇客戶,從源頭上減少壞賬損失。對存貨的管理重點應放在如何防止或減少減值損失上,要根據市場變化的動向,確定存貨最佳采購量和生產量,采用適當的賒銷政策,減少庫存存貨。對固定資產的管理,企業可以選擇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折舊方式,確定固定資產的最佳更新期限。對無形資產的管理,應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強化對人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客觀評價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價值。
(作者單位:中華會計函授學校鹽城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