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針對我國高校現行財務制度逐漸滿足不了高校快速發展需求的現狀,本文以高校會計環境變化為起點,分析當前高校財務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參考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對高校財務會計制度改革提出大體思路和一些具體的核算方法。
【關鍵詞】 高校財務;會計制度;收付實現制;責權發生制
近年來,國家頒布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政府收支進行分類改革,這一系列舉措對高校財務制度產生了深刻影響。與此同時,各大高校辦學理念、運作模式的轉變導致會計環境發生巨大改變,現行會計體系已經不能滿足高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如何在新形勢下制定新的財務會計制度來指導高校財會工作,值得我們探討。
一、高校財務會計核算環境呈現新變化
(一)高校擴招,政府部門對高校辦學的干預和直接投入越來越少,高校作為獨立法人的辦學自主權日益擴大,相對應的辦學質量要求亦越來越高
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和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在實現社會效益同時,如何提高經濟效益、壯大自身師資力量和經濟實力,確保在激烈的高等教育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是當前大多數高校不得不面對的首要問題。然而,要實現經濟效益,必須從“成本—效益”角度入手,高校必須改進現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核算方式,實行辦學成本核算。
(二)高校辦學資金來源不再完全依賴財政,籌資渠道多種多樣,各方經濟利益關系日趨復雜化、多元化
我國《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第四條規定,“高等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傳統的高校事業資金來源渠道有:國家財政撥款、高校學費收入、科研項目投入專款、校辦產業上繳利潤,以及社會各方捐資助學等。如今,隨著國家政策的放開,利用銀行信貸資金、與企業開展聯合辦學、接受投資機構的投資基金等現代融資手段在高校籌措辦學資金過程中被廣泛運用,高校面向的利益主體不僅僅是政府和社會捐資者,銀行、企業、專業投資機構等成為新興的利益群體,從而涉及長短期借款、接受外部投資、利潤分配等非事業單位會計業務。
(三)高校投資意識不斷增強,投資活動多元化
隨著高校后勤社會化和知識產權專利化,高校出資創辦實體、公司、實驗基地,以及為企業提供研究、開發勞務等經濟活動十分活躍,由此給高校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帶來了新的考驗:如何對這些高校投資活動進行日常核算?與之相關的股東投資、投資收益分配、合并會計報表等諸多具體業務又該如何處理?實際工作中,高校財務人員按照自己對財務制度的理解進行操作,會計處理方式不盡統一,形成的會計信息的內涵也不一致,容易產生投資誤導。
二、現行高校財務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一)未進行成本核算,投入和產出無法相匹配
目前,高校的會計科目仍按照政府收支分類設置,支出分為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轉移性支出、基本建設支出等12類,沒有成本類科目。在舊的經濟體制下,高校經費全部靠國家財政撥款,不存在成本核算。現今的高校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激烈競爭和巨大的資金壓力,與企業有著越來越多的相似點,同樣需要開源節流,同樣需要注重管理。二者的區別在于高校的終端產品是人力資源而非物質資源。高校要想在競爭中取勝,就必須同企業一樣重視經濟效益,要采取既經濟又有效的辦法培養出高質量、適應社會需求的“人才”,實現“人才”的經濟效用最大化。落實到財務方面,就是一個“人才”成本核算的問題。所以,現行高校財務制度未要求對其進行成本核算,就無法將經濟資源投入與相關的產出相匹配,欠科學,不利于高校的長遠發展。
(二)事業收支全部采用收付實現制,且高校存在教學年度與會計年度劃分不一致的實際情況,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比如:每年九月是學費收入最集中的階段,由于各種原因,有些學生的學費拖欠到第二年,這部分欠交的學費未在當年確認為應收債權,虛減了資產。而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不計提減值準備,又導致資產虛增。再如,有些基建項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若干年,由于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而無法轉為固定資產,長期掛在往來賬上,使高校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明顯不實。
(三)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價值體現不準確,欠公允
現行高校財務制度規定,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而是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購基金。固定資產從入賬之日起即以原值體現在報表上,無法反映其凈值和新舊狀況,導致資產虛增。一旦需要更新或報廢,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據,往往憑主觀判斷,要么提前報廢造成資產浪費,要么因經費緊張遲遲得不到重置,隨意性較大。無形資產是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由于不具有實物形態,其價值確認尺度更加難以把握,加之不進行攤銷或重估,隨著社會變遷和技術革新,其賬面價值保持一成不變顯然有失公允。
(四)會計報表體系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全面
現行高校財務制度要求報送的財務報告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等,未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實質上,高校采用的收付實現制恰恰是以現金流入和流出來確認本期收入和支出,未編制現金流量表,無法及時掌握高校某個時期內現金的流向、變化狀況等信息。此外,高校財務制度對會計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較籠統,大部分高校披露的會計信息也很粗淺,有些甚至沒有披露,不利于會計信息的閱讀、理解,也會影響管理層的決策。
三、參照《企業會計準則》,對現行高校財務會計制度進行改革
(一)對人才培養進行成本核算
首先,確定成本核算對象是“人才”,即已通過德能勤績綜合考核成績合格的學生;其次,要確定納入成本核算范圍的支出項目,包括:教師的工資福利、教學儀器設備和圖書的購置費、師資培訓費、教學樓的折舊費、教學用水電費等與教學活動密切相關的直接支出;最后,對納入成本核算范圍的支出項目進行歸集,建議增加“教育成本”科目,用來計算和歸集人才培養成本,從而核算出學生平均教育成本。這樣,高校的“成本—效益”管理才能有的放矢,有章可循。
(二)采用收付實現制與責權發生制相結合
對財政撥款的收支實行收付實現制,財政撥款以外的收支實行責權發生制。比如:在“應收賬款”下設“應收學費”二級科目,其余額表示欠收或多收的學費;“事業收入”下設“學費收入——待收學費” 、“學費收入——待繳財政”、“學費收入——財政返撥”三個明細科目,可以清晰地核算“確認應收金額—收到學費—上繳財政專戶—財政返撥”的全過程,既能解決教學分期與會計分期錯位的問題,還能隨時掌握作為高校重要收入來源的學費收入的動態情況,有利于管理層合理運用資金。此外,要對應收款項計提壞賬準備,體現謹慎性原則。
(三)將基建會計納入高校會計統一進行核算,增加“在建工程”科目
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基建項目,雖然未辦理竣工決算,如不影響其功能正常使用,建議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并轉入固定資產核算,待竣工決算手續辦理完畢,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其原值,有利于固定資產價值的真實體現和加強集中管理。
(四)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
固定資產以計提折舊方式替代原提取修購基金的做法,增加“累計折舊”科目,規定各類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無形資產則增加“累計攤銷”科目,按照受益年限平均攤銷,折舊額或攤銷額計入相關事業支出和教育成本當中,使二者的價值體現更為準確、合理,為固定資產更新和無形資產轉讓提供科學依據。
(五)完善投資和籌資業務的核算
對外投資是高校為達到資本增值目的而向校辦產業或其他單位開展的投資行為,筆者建議在“對外投資”下設“投資成本”、“損益調整”科目,增加“投資收益”科目,對投資活動進行明細核算。籌資活動包括接受外部投資和向金融機構借貸資金等行為,可增加“實收資本”科目來核算政府、社會和其他機構對高校的投入資金;借貸資金根據其使用期限分別以“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科目核算,借款費用按其用途歸集到教育成本或事業支出當中。投資收益則依據投資份額向投資者進行分配。
(六)要求編制現金流量表
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一定會計期間內有關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會計報表。由于目前高校會計制度的約束,高校編制的收入支出表不可能反映現金收支的實際情況和資金運動狀態,因此,編制現金流量表必不可少。
(七)強化對會計信息的披露
比如:具有重大影響的隱性債權債務、高校向金融機構借貸款情況、接受外界投資和對外投資以及未決訴訟等信息,均要及時予以披露、說明,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和透明度,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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