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胡月琴]
近年來,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備受關注,在一定意義上已超出了會計范疇而變成一種較嚴重的社會問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一系列會計造假事件的出現,人們對會計工作的真實、有效性產生了疑慮,從而引發對會計信息的信任危機。那么,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是什么,又如何得以防范呢?
一、會計信息失真的原因
首先,會計制度不完善使會計舞弊有機可乘。盡管《會計法》賦予了會計人員依法行使監督的權利,但真正敢于監督的人并不多,許多事項還得按本單位“上司”的意志去做,原因是:一方面,會計制度混亂,財務失控,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沒有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處理,沒有形成正常的會計工作秩序;另一方面,我國舊的會計制度有待更新,新的會計規范尚未完全建立,使得會計準則制定與會計實踐還存在著一定的“時差”。
其次,政府行為不規范是導致會計信息違規做假的深層原因。政府的行為規則遠未達到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的要求,很多地方政府還是直接管理企業。
再次,審計監督不力,助長了會計信息失真的惡性循環。企業是被審計人同時又是審計委托人,它決定著審計機構的選定和費用的支付等,其實際上成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衣食父母”,從而使審計工作難以保持其客觀性和公正性。
最后,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素質低下。一些不具備會計方面專業知識的人員仍留在會計崗位上,職業意識淡漠,亂用會計科目,隨意改變賬戶對應關系。
二、會計信息失真的防范
1.加強法規約束,加大違法必究的力度。《會計法》的“法律責任”中雖然也規定了會計人員違反本法要追究后果,但主要從經濟和行政的處罰方面來規定,懲罰的力度顯然是不夠的。因此,在我國有關法律中,應增加對會計信息故意性違法失真行為的懲治條款。對知法犯法、頂風做假的人,無論是會計人員還是單位負責人,都應追究法律責任。
2.規范企業治理結構和政府管理行為。政府應制定更為具體的法規以增強企業董事會的獨立性,確立其在企業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如實行董事、經理職務不兼容制度,明確劃分其職能權限等。要設法改變董事、經理主要由行政渠道產生的現狀,大力發展職業經理人市場,通過市場手段和市場競爭方式來選拔和聘任管理者;企業主管部門要轉變觀念,對企業考評不能只看利潤,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從源頭上扼制會計信息違規做假之風的盛行。
3.加強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和檢查。加強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和檢查,需要形成一個規范的制度。可以借鑒審計領導干部的辦法,對會計人員進行定期審計和離任審計等,并形成制度化。這樣不僅能及時揭露隱蔽的會計違法現象,防患于未然,也可以減少會計信息非故意性失真現象的發生。要改革審計體制,加快發展社會獨立審計。審計機構要對造成的經濟后果承擔法律責任,這樣,不僅能夠督促審計機構不斷提高審計工作質量,而且也增強了其對社會獨立審計的信任。
4.強化職業道德教育,提高會計人員素質。高水平的專業素質為規范會計職業提供前提條件。道德意識的提高有助于會計人員形成正確的人生觀,抵制和化解來自外部的誘惑,減少會計違法現象的發生。在擇優選拔的基礎上要經常教育會計人員依法辦事,敬業愛崗,搞好服務。從而使會計人員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關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內當家”,堅決杜絕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