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文章以電網行業經濟責任審計中對內業務控制評價為例,指出了開展內控評價時的主要關注點及注意事項,以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
《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指出,經濟責任審計是指依據國家規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對單位負責人任職期間其任職單位資產、負債、權益和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重大經營決策等有關經濟活動,以及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和評價的活動。而內部控制是企業為實現經營目標,保護資產安全完整,保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提高運營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種政策和程序,是評價企業領導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內部控制貫穿于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抓住企業內控并對其進行科學的評價,能夠有效覆蓋企業的整個經濟活動,盡快找到風險點,科學地確定審計重點和方向,從而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這也是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內控評價的一個主要目的。
一、從一般意義上來說,在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企業內控評價時的主要關注點
(一)被審計單位是否按合法、合理原則,目標性原則,授權分權原則,職務分管控制原則,業務程序標準化原則,檢查核對原則,效益原則等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控制度是否全面、完善、有效;
(三)制度與制度、制度與部門、部門與部門、部門與個人之間是否銜接相通,有沒有不按程序或越權的行為;
(四)部門與部門之間是否有橫向制約程序;
(五)各職能部門是否嚴格執行規定的內控制度,各種制度的執行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的等。
二、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具體實施企業內控評價時應注意的問題
(一)由于人員的有限性,審計進駐前審計組需制定合理的內控評價計劃,確定人員分工及測試業務范圍;并通過觀察、詢問、填寫調查表等手段進行初步了解;
(二)必須將企業業務進行深入的分解,找出關鍵控制點,并對業務關鍵控制點逐項抽樣進行符合性測試,并將測試結果進行記錄;
(三)確定評價標準,評價的標準是由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負責制定的,內部審計人員要確定管理層是否已經建立標準以及這些標準是否適當。如果有標準,審計人員認為這些標準不適當的,應向對制定該標準負有責任的管理層報告,如沒有制定內部控制標準,內部審計人員應在考慮企業利益最大化的基礎上,選擇恰當的評價標準;
(四)根據測試結果對照評價標準進行評價;
(五)匯總各業務方面的內部控制評價作為支撐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相關內容的依據。
三、具體事例
以筆者所在的電網行業為例。若我們需要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對某企業的工程建設業務進行內控評價,首先,要對該企業的工程建設業務進行分析,找出關鍵控制點。通過分析我們認為項目立項、初步設計和概算、施工圖設計和概算、土建項目招投標管理、電氣安裝項目招投標管理、項目施工管理、設計變更、土建竣工驗收、電氣安裝項目竣工驗收、竣工結算審價控制、決算審計控制、資金計劃控制等共計12項是關鍵控制點。(各行業不盡相同,同行業也可能由于管理模式的不同存在差異,僅供參考)那么,我們就其中的項目立項和土建項目招投標管理兩點進行詳細分析。
項目立項關鍵控制點內控評價時應關注:項目立項時必須包含兩類審批——技術經濟審批(工程部/生技部)和資金計劃審批(計劃部)。可行性研究必須在技術經濟方面進行全面的分析,初步論證建設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生產能力,滿足需要的能力以及產生的經濟效益。選點方案要進行比較,得到最佳方案。大型項目的建設、大型設備的引進和重大技改項目都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非生產性項目,小型項目和管線項目可不進行可行性研究;技改項目實行分級控制,技改項目必須做好多方案的優化;對重大的項目必須由省級公司多部門進行會審,并報省級公司領導批準。
土建項目招投標管理關鍵控制點內控評價時應關注:土建項目勘測、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是否經過公開招標程序確定,招標與定標制度是否完備并執行良好;是否由招標管理機構組織合格的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評標和定標人員有沒有分離,評標和定標人員是否實行了保密制度。
綜上所述,對企業業務進行深入的分析,找出關鍵控制點,結合內部控制的普遍原則制定相關的控制標準,并與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進行比對、評價,這是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開展內控評價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