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包凌霞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和集團企業多元化的發展,集團企業下屬企業的自主權、經營權不斷擴大。在集團企業建立完善的內部離任審計制度,切實有效地抓好離任審計工作,是集團加強對下屬企業監管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維護所有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需要。離任審計工作主要從經濟行為和經營成果等方面審查到期離任企業負責人任期內的經濟業績與責任,為有關部門全面考察和合理使用人才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試從離任審計程序、離任審計內容和離任審計方法等幾個方面談點認識。
一、離任審計程序
1、審計準備階段:一要取得離任審計委托,應及時取得董事會或其他權力機構的書面授權或委托書,依據集團企業的有關制度開始實施審計工作。集團企業董事會和領導層對審計任務的布置與大力支持,是順利實施離任審計的前提。二要做好審前調查,要分析任期內歷年審計資料及結論,以便整合審計資源、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制定審計方案,方案要把握目標,突出重點,對具體步驟、人員分工及審計方法,以及是否延伸對被審企業下一級企業進行審計等內容應當明確。四要下達審計通知書,在通知書中應向被審企業說明本次審計的時間、范圍、方式(送達或就地審計),并提出需配合工作的具體要求,例如準備好財務帳冊、憑證、報表及相關合同資料等。
2、審計實施階段:一是要召開審計進點會,講明審計目的和要求,聽取情況介紹,并取得被審企業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所作出的書面承諾。二是組織審計查賬,在審閱、核對、調節、盤點和調查的基礎上,將賬面審查的結果與收集的賬外證據結合起來進行分析。
3、撰寫離任審計報告:在整理工作底稿、征求意見后要撰寫好離任審計報告,并向委托方及有關單位出具離任審計報告。離任審計報告撰寫的內容及要素和其他審計項目一樣,區別在于離任審計報告反映的審計客體是“企業負責人”,其作用是為集團企業考核、任用管理人員提供依據。報告中要高度重視對離任者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合理評價,這部分內容對于被審計企業和離任者來說較為敏感,也是離任審計成果的綜合體現。如何恰當進行審計評價,要把握好以下四個原則:
(1)客觀公正原則。一切從實際出發,以法規制度為準繩,以資料事實為依據,實事求是地作出評價。對問題要結合客觀條件進行分析,不能簡單地以表象論功過、斷是非,并注意有無潛虧和短期行為。在審計報告中應盡量使用量化指標和對比的方式說明企業經營狀況,用寫實的表述客觀反映企業對外投資、償債能力等方面情況,不用感情色彩濃的詞語,切忌做無審計依據的隨意評價。
(2)謹慎性原則。審什么就評什么,要有針對性。審計證據不足或不太清楚的事項不要做評價,超出審計范圍的事項不予評價。評價措辭要恰當,有分寸。
(3)責權分清原則。對所發現的問題,結合企業所處的經營環境與政策影響面,實事求是地剖析問題產生的主、客觀原因,明確前任與現任責任,分清直接與間接責任,主觀與客觀責任,集體與個人責任。
(4)突出重點原則。要抓住主要問題進行評價,事無巨細、評價過長,會影響審計報告的效果。
二、離任審計內容
1、檢查內部控制:檢查被審計企業的內部控制,既是離任審計的重要內容,也是進一步確定審計重點的必要前提。檢查一個企業是否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是參照有關規范性文件確定該企業內控制度模式,二是檢查該企業內控的現狀和健全性,三是測試該企業內控的有效性(即符合性測試),四是根據測試結果對企業內部控制予以評價。
2、審查任期內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審查會計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一是審查財務收支及遵守財經法規和集團規章等情況,關注有無隱瞞收入、偷漏稅行為,有無利用職權便利謀取私利的不法行為,有無按規定程序辦理投資決策、重大采購、股權變動、經濟擔保等事項;二是審計收入、成本、費用、利潤及其分配,關注有無弄虛作假、潛虧掛帳、虛盈實虧、轉移損失等問題;三是審計資產、負債和損益,關注債權債務是否清晰,有無呆壞帳及其他經濟遺留問題。
3、審查任期內資產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況:企業負責人作為資產的受托經營者和管理者,必須履行其托管責任,確保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對企業存量資產進行審計核實,能劃清前后任的經濟責任歸屬。一要謹慎地檢查各類資產的真實完整性、合法合規性,例如,對現金、原材料、產成品、固定資產進行實物盤點或抽查,對銀行存款、應收帳款等進行證實;鑒別資產報廢依據等。二要審查各項資產的有效利用和增值情況,將企業縱向變化的相關指標和同行業先進水平進行對比與分析,如投資回收期、資金利潤率、設備完好率等,有利于考察企業發展前景和生產后勁。
4、重點審查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要著重評價企業負責人是否完成經濟責任目標,一般包括銷售、利稅、固定資產及投資管理、資產保值增值等內容。實施審計要逐項核查指標完成情況,并適當拓展和延伸審計內容。例如審核固定資產投資時,將項目計劃、合同與實際投資支出進行對比,分析取得的投資收益。對任期經營業績的分析與評價,由于企業實際情況不同,可以因地制宜,選取一些最能反映經營活動真實情況的經濟指標來進行。
三、離任審計的方法
因受時間和人力安排等條件的限制,離任審計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科學地選用審計方法。在具體操作時應注意以下幾個“結合”:
1、企業自查與審計檢查相結合。對資產規模較大,情況比較復雜的企業,可先由企業對實物和資產進行盤點,對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在此基礎上由審計人員進行重點抽查核實,以提高審計效率。
2、檢查會計資料與檢查內部控制相結合。較好的內部控制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可靠的關鍵,能預防差錯和舞弊行為的發生。檢查會計資料與檢查內部控制的有機結合,可減少審計風險,提高工作效率。
3、賬簿審查與實物核對相結合。對重要的資產除對賬表進行審查外,還要核對實物,這樣可以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確保審計質量。
4、賬簿審查與調查研究相結合。審計中除審查賬簿外,還可通過調查,如與有關人員進行交談,了解和掌握有關情況,為合理評價打好基礎。
5、離任審計與延伸審計相結合。延伸審計下屬企業及有經濟往來的企業,是全面有效評價經濟責任的一個有效途徑。
6、離任審計與專項審計等日常審計相結合。能充分利用以前審計成果,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避免重復審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