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會計2001-12
企業集團組建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的比較
李劍、邵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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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公司的定位與功能
財務公司是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成立,為本集團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多年來財務公司為本企業集團深化體制改革、促進企業集團的資金集約化管理、增強內外部融資功能、優化產業結構、提高國有企業的競爭實力立下汗馬功勞。財務公司在為企業集團發展的同時自身也有了長足的發展,在企業集團的經營活動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為了規范財務公司的行為,促進財務公司的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頒布了《財務公司暫行管理辦法》、1997年下發了《關于加強企業財務公司資金管理等問題的通知》,進一步確定了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和基本功能。2000年發布實施的新辦法更加全面完整地為財務公司確立了性質、任務、功能。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盡快與國際接軌奠定了理論基礎。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00]第3號令《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精神,新辦法對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條件有了較大提高,對集團控股的總資產、所有者權益、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等規定了硬性指標。例如:規定申請設立財務公司的企業總資產必須不低于80億人民幣,所有者權益不低于30億人民幣,總營業額連續三年不低于60億人民幣,利潤總額不低于2億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等。這為財務公司規模經營和抵御金融風險提供了保證。
新辦法明確了財務公司的主要業務范圍,為財務公司的全面發展拓寬了市場。新辦法突出了財務公司作為一類金融機構的特色,確定了“財務公司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新辦法允許財務公司有以下主要功能:
1、融資功能。允許財務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同業拆借、境外借款。
2、投資功能。財務公司辦理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融資租賃、買方信貸、有價證券投資、金融機構投資和集團成員單位股權投資等。
3、中介功能。辦理成員單位委托投資和委托貸款,承銷成員單位企業債券、咨詢、代理、擔保、信用簽證等。
于此可見,財務公司具備依法融資、投資、中介功能,作為一個非銀行金融機構依托于集團,為集團服務,支持企業集團發展。
二、結算中心的定位與功能
結算中心是隨著企業集團管理需求應運而生的內部資金管理機構。結算中心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企業集團通過結算中心這個管理系統達到控制資金流向。它有利于資金的統籌安排,合理調節;有利于企業集團集中財力,減少內部的資金積壓,盤活沉淀資金,減低銀行貸款和貸款利息;有利于減少資金的體外循環,加快資金的周轉。
結算中心與財務公司最本質的區別在于:財務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而結算中心僅僅作為企業集團的內部管理機構,不具有任何法人效應。
由于地位不同而決定了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的功能有著明顯的不同。結算中心的主要功能是:
1、結算功能。結算中心為所屬公司開立結算帳戶,將分散在各家銀行的帳戶統一集中管理,結算中心成為名副其實的資金樞紐。
2、監督功能。集團通過結算中心的窗口觀測所屬成員的經濟信息;透過資金結算,掌握、控制子公司的經濟行為。
3、信息反饋功能。通過結算中心可以隨時摸清企業集團成員單位的營運狀況;透過現金流量的變化尋求管理的重點、難點和要害,幫助集團決策層加強微調整合。
三、組建財務公司與成立結算中心的利弊分析
目前全國一百多家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與成立結算中心的企業平分秋色。企業集團基本形成了三種資金管理模式。
1、單獨組建財務公司。通過國家批準組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利用財務公司的各項職能促進企業集團資金的集約化管理,培養融資功能,為集團集聚資金、調節余缺、提高資金效益服務。財務公司的建立有利于增強企業內外部融資功能,有利于優化產業結構,開拓市場,提高國有企業的競爭實力。成立財務公司對集團來說,不利方面主要是增加稅賦,尤其對合并納稅的企業集團或享受優惠稅率的企業集團而言。由于財務公司是獨立法人,須按照金融企業對外納稅,勢必增加了集團企業的稅賦;財務公司受監管的力度加強(市場準入、風險監管、效益監管、監管客體、市場退出),財務公司必須接受人民銀行非銀司的監管,企業集團資金運作將受到限制;財務公司必須以商業化、市場化的方式去運作,相對結算中心而言,行政管理力度減弱;財務公司不能設立分支機構,不利于集團跨地區資金的集中管理。
2、成立結算中心。建立結算中心,實現資金的集中管理,調整了原有資金的分布方式,改善了資金的運行機制,盤活了存量資金,資金的使用效率顯著提高,結算中心成為企業集團的資金管理中心。由于結算中心只是企業集團的內部管理機構,缺乏對外融資、中介、投資等功能,難以充分發揮其潛在的能力;受到人民銀行的監管有限,缺乏市場壓力,相對財務公司而言,內部管理的規范較薄弱。
3、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并存。鑒于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兩種機制各有千秋,目前也有企業集團同時設立了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并根據企業集團的特點充分利用兩者的優勢對資金進行管理,既強化了企業集團集中資金管理的力度,又充分發揮了對外融資的渠道。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依賴各自的特點,為集團發揮資金規模效益、提高市場競爭力各顯神通。
隨著企業集團的發展,如何加強資金管理成為企業至關重要的課題。積極探索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的內在規律,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合適的管理體制,是企業集團資金組織設計者的當務之急。依筆者之見,集團公司同時設立財務公司與結算中心,實行一套班子兩塊牌子,分別設置財務公司經理與結算中心主任,不失為大型企業集團資金管理和運作的良策。
作者單位: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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