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 技術類無形資產是指含有技術內容的無形資產,它是由技術產品或商品、智能形態的技術成果和其他與技術相關的權力構成。無形資產的技術生命周期通常分為發育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個階段,本文針對不同技術生命周期階段無形資產所具有的特點,探討了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方法和模型。
[關鍵詞] 技術類無形資產 技術生命周期 價值評估
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對生產經營長期發揮作用且能夠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技術類無形資產是指含有技術內容的無形資產,它是由技術產品或商品、智能形態的技術成果和其他與技術相關的權力構成,這類無形資產主要依靠高度密集的技術、知識及智力為其所有者帶來可能的高收益,如專利技術、專有技術、計算機軟件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都屬于技術類無形資產。
一、技術類無形資產價值的特征 1.技術含量高、知識含量高。從技術類無形資產的價值貢獻來看,技術和知識含量在其提供的服務價值中占有絕對優勢。技術類無形資產的價值構成主要依靠技術、知識的投入,技術和知識的倍增性使得技術類無形資產的價值也呈現倍增性。如計算機軟件的物質資源消耗很低,但技術和知識資源的蘊含量極高,使得其高附加值性特別突出。
2.能夠為持有者帶來超額利潤。技術類無形資產具有遠遠超過一般商品價值量的擴張能力,對于提高勞動生產率,創造物質財富具有巨大的作用,其控制主體通過在生產經營中使用技術類無形資產,可以獲得超過社會或行業平均收益水平的能力。利用技術類無形資產獲得收益的方式,主要有直接使用技術類無形資產從而使控制主體獲利,通過技術轉讓來完成技術成果的轉化從而獲得收益,以及利用技術入股從而獲取股利等等。
3.價值轉化過程風險較大。技術類無形資產的價值形成過程具有創造性,因此在其形成過程中必然存在風險,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研制過程中的風險性。包括研制能否成功的不確定性所帶來的風險,以及研制成功后被別人搶先取得專利,或因技術進步失去使用價值等;另一方面是技術類無形資產使用過程中的風險。技術和知識的消化掌握需要有一個過程,在此過程中,如果市場情況發生變化,采用新技術要達到預期的經濟效益目標就有風險,此外新技術開發的新產品是否適應市場需要,也有風險。因此,無論是對技術的研制方還是使用方來說,技術類無形資產都有較大的風險性。
4.投入和產出呈現弱對應性。無形資產是智力勞動的成果,是個別生產,一次性生產,有較大的探索性和風險性,失敗的可能性大,常常是經過無數次失敗后才取得某些階段性成功,所以無形資產的投入不易量化。同時無形資產的產出與投入沒有成正比的對應關系。無形資產的價值不是由開發和研究的成本決定的,也不是由技術含量的高低決定的,而是由其給使用者帶來的效用決定的。所以一般來說,不是投入的越大,或者科技價值高、技術含量高,無形資產的價值就高,他們之間是弱對應的關系。
二、技術類無形資產的范圍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國際知識產權公約(條約)的有關規定,技術類無形資產主要是由技術類知識產權組成,包括專利權和專有技術。專利權是指由國家專利局或代表幾個國家的地區機構認定,根據法律批準授予專利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獨占使用權、轉讓權、許可權等權利。專利法規定只要具備新穎性、實用性和創造性的發明就可以申請專利,經批準后,發明人或單位就可取得專利權。專利通常可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專有技術,又稱為非專利技術,是指未公開或未申請專利但能為擁有者帶來超額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知識或技術。具體包括:計算機軟件、工業外觀設計、集成電路設計等工業版權,各種設計數據、技術規程、工藝流程等技術資料,專家、技術人員等掌握的不成文的知識、技巧和訣竅等。
三、技術生命周期與技術類無形資產價值評估方法的選擇
無形資產的技術生命周期是指從其開發、形成到廣泛應用乃至被另一種新技術所替代的全過程,通常分為發育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個階段。處于不同階段的技術類無形資產能夠給企業帶來收益的方式和收益的大小不同,而且承擔的風險也不一樣,因此,在對技術類無形資產價值進行評估時,應結合該無形資產所處的技術生命周期階段所具有的特點,選擇不同的評估方法和評估模型。由于衰退期的無形資產已失去使用價值,無需對其進行評估,所以下面只對發育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的技術類無形資產價值評估方法進行探討。
1.技術發育期無形資產適用的評估方法。處于技術發育期的無形資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技術尚在研發階段,沒有取得最終成果;(2)技術剛剛取得成果或剛剛取得專利等,尚未投入市場開發;(3)技術已獲得承認或獲得專利權,一直沒有投入生產銷售等;(4)難以通過市場銷售、許可使用權獲得收益的技術等。 這個階段無形資產的特點是技術風險、法律風險大。由于尚未投入規模生產或投入市場銷售,難以量化未來的收益,所以價值評估不適合使用收益法和市場法。此外,這個階段買賣雙方的交易多是以成本補償、費用攤銷取得合理利潤為目的,所以采用成本法評估其價值是較為合適的。在評估中,由于技術發育期的無形資產大多處于研發階段、創作階段或剛剛完成正在申報專利前后,價值貶值的因素被弱化了,有些甚至于可以不考慮貶值。
所以,技術發育期無形資產價值評估的基本模型為:無形資產總價值=開發成本+正常利潤,其中開發成本既包括直接成本,如參與研發的相關人員的人工工資,研發過程中所耗費的材料、能源費,專用設備折舊費,信息資料費,外協費,咨詢鑒定費,培訓費,差旅費等等,也包括各種間接成本,如為管理、組織研發的一切攤銷費用、通用設備及其他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科研工具、儀器及公用水、電、氣的攤銷費等。正常利潤是指從科研投資應取得的最低利潤,這部分的利潤率應以社會平均資金利潤率為依據,是研究開發者從事科研投資應獲得的起碼利潤。
2.技術成長期無形資產的評估方法。技術成長期階段是指專利、專有技術和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技術資產形成的產品,在法律上取得認定后,已投入規模生產使用,產品在市場上占有率還不高,但銷售業績上升很快。處于成長期的技術產品存在兩種可能:一是核心競爭力不夠,在新老競爭對手的擠壓下,未能實現規模經濟,逐漸失去市場;另一種是技術產品競爭力超過對手,在市場上戰勝對手,得到用戶認可,占有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