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頒布了《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并于 2001年 1月 1日起暫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實施。這是繼《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頒布實施之后,又一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重大舉措。《企業會計制度》的頒布對于完善我國會計核算制度,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以及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具有重大意義。
一、統一會計制度和分行業會計制度
眾所周知,1992——1993年我國進行了重大的會計改革,先后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一具體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分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即為“兩則兩制”)。它的實施實現了我國會計核算模式由適應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適應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但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企業制度的深化改革,以及國際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兩則兩制”已不再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其弊端逐漸暴露出來。
首先,市場經濟和證券市場的發展將整體上改變會計工作的全貌。隨著二板市場的創立,會計信息披露成為這一市場正常運轉的前提條件,社會公眾以及證券監管部門對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沒有透明度的市場,沒有充分的會計信息披露,對證券市場來說,就像汽車上了高速公路而沒有交通信號。因此,建立有效統一的會計規范就顯得十分必要。但是我國目前的情況是:一般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分別執行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和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執行現金流量表、債務重組和或有事項三個會計準則,而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和十個具體會計準則,這樣不同性質的企業實行不同的會計制度,造成了即使是相同的行業會計信息也不可比,特別是某一企業集團既有國有企業又有外商投資企業、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下,給企業集團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統一會計政策帶來了很大困難,因此有必要建立統一的會計制度。另外,由于行業的劃分不可能包括所有的企業類型,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技術的進步,涌現出了許多新興企業,如網絡公司、足球俱樂部等,它們的出現使得傳統的分行業的會計制度已不能滿足日益發展的行業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企業會計制度》就是以《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和已經發布的具體會計準則為基礎,同時考慮《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各項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的要求進行制定的全國統一的、打破行業、所有者界限、集財務會計為一體的會計核算制度。執行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有利于投資者對不同企業的會計數據進行統計、對比和分析,從而作出投資決策。
當然,即使所有的企業都采用統一的會計制度,行業經營管理的特征也不會隨制度的統一而消失。現存的差別仍然是我國當前諸如企業兼并、合并會計報表、公司制改造和資產重組等業務的障礙。我們應看到,會計信息的社會化是市場經濟對企業統一會計信息的要求,其表現為企業之間的會計信息要一致可比,但是行業經營管理的特征又要求會計信息充分反映各行業的特點。會計信息的一致性主要體現在企業的對外報告方面,在這方面確實要求會計求同存異盡可能趨于一致,而利用會計進行價值管理,則仍需保留會計的行業特征。所以我們在制定統一會計制度的基礎上,還應對各行業企業專業性較強的會計核算以專業會計核算辦法的形式進行規范。
二、統一會計制度和國際會計準則
隨著我國加入WTO步伐的加快,外國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必將進入中國,同時我國企業也需要去國際資本市場上融資,這就要求我國的會計制度要與國際慣例接軌,建立集統一性與包容性于一體的會計制度。國際會計準則是以英美國家的會計模式為藍本的,在許多地方與中國的傳統不同,如在會計政策的選擇上,它傾向于公允價值計量、未來現金流量的制定和實質重于形式等會計原則;在會計目標的界定上,強調滿足投資者和債權人的決策需要,而不是其他國家所側重的考核管理責任、政府監管。這次《企業會計制度》的制定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的一些做法。如新增加的會計原則一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第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而不應當僅僅按照他們的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依據。”還有《企業會計制度》借鑒的36號國際會計準則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
(FASB)的121號準則公告關于資產減值的規定,要求企業對發生損失的資產計提減值準備。《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終,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并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合理地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損失,對可能發生的各項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第五十二條至六十五條明確提出企業必須計提七項準備,同時為了防止企業計提秘密準備,利用“七項準備”調節利潤,《企業會計制度》也于第五十一條做了相應的規定。
但是我們也應看到,由于我國仍處于市場經濟和證券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我們還沒有充分的條件進行理論的歸納,還沒有跳出就事論事的“救火式”的立項方法,與國際會計慣例還有一定的差距,不斷完善我國會計規范的工作還任重而道遠。
三、統一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制度》出臺之后,關于具體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成為人們日益關注的熱點。具體會計準則是否將不復存在而由企業會計制度來規范,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必須理解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到底有何不同。
1.具體會計準則通常只對某類交易或事項確認、計量和報告作原則性規定,而會計制度則對各行業的賬戶設置、使用和賬務處理進行詳細規范,具有較高可操作性。
2.會計制度與具體會計準則的內容也并非簡單重復,兩者各有其側重點。會計制度著重對會計科目的設置、使用說明和會計報表的格式及其編制加以詳細規范,而會計準則則詳細分析各業務或項目的特點,規定所必須引用的概念的定義,然后以確認與計量為中心并兼顧披露,對圍繞該業務或項目有可能發生的各種會計問題做出處理的規范。簡而言之,即會計制度側重于記錄和報告,準則側重于確認和計量。
3.會計制度的存在并非否定具體會計準則的作用。會計準則對獨立的經濟業務會計核算和披露的規定較系統和完善,同時無論是在結構體例,還是在會計政策闡述方式上均與國際慣例相似,對于我國加人WTO后順應會計國際化潮流有著深刻的意義。在本次制定《企業會計制度》的過程中,也借鑒了一些行之有效、執行效果良好的會計標準,對于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存在的較大問題,或者不適用的會計制度和具體會計準則,予以修正后融入《企業會計制度》。
4.以會計準則作為會計規范的唯一或主要形式,要求會計人員和注冊會計師有較高的素質,能夠在運用準則過程中發揮專業判斷。而在我國由于從建國之初起就形成了以專業會計制度規范各個行業會計行為的歷史習慣,同時我國的會計人員素質不高,因此技術性和操作性強的會計制度既適合我國會計工作者習慣,又適應他們的業務素質的要求。
由此可見,會計制度與會計準則同作為會計標準的表現形式,將在長時間內共同規范企業會計核算行為。所以在會計核算制度和會計準則并行的情況下,兩者的規定應注意保持一致性,即對同樣的經濟業務所允許采用的會計政策應保持一致。
正如我國著名會計學家葛家澎所言,準則和制度無所謂孰優孰劣,實質重于形式,只要在內容上借鑒國際上通用的會計慣例,吸取世界上先進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的技術,即使采用我國會計界喜聞樂見的“制度”作為形式,也未必降低它所能起的會計規范作用。總之,《企業會計制度》的頒布對于我國會計改革將起著里程碑式的作用。它的實施,必將極大地提高我國會計信息的質量,促進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使我國會計的發展盡快融入國際一體化的潮流。
(作者單位:中央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