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正常經營中,有的企業存在低價處理存貨的情況,當地主管稅務部門發現后往往會要求企業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筆者認為,這其中的有些情況不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一、由于市場變化和產品結構調整遭淘汰、過時的存貨不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我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和非正常損失的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將非正常損失解釋為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外的損失,包括自然災害損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竊、發生霉爛變質等的損失以及其他非正常損失。
國家稅務總局在《關于企業改制中資產評估減值發生的流動資產損失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103號)中指出:《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損耗外的損失。對于企業由于資產評估減值而發生的流動資產損失,如果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于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則不屬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由于企業產品結構調整是伴隨國家宏觀經濟調控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做出的,所以因產品轉型而遭淘汰、過時的存貨雖然市場價值降低,卻是由于市場變化引起的,不屬于非正常損失,只要沒有發生自然災害損失,沒有盤虧、丟失或毀損,就不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但有一點必須指出,對于市場價值因市場變化而降低的存貨,企業處理前一定要報告主管稅務部門,稅務部門會派人到現場鑒定,檢查是否存在盤虧、丟失或毀損的情形。如果證明保存完好,而只是由于市場變化的原因導致市場價值降低,則低價銷售時,稅務部門就不會要求企業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否則,稅務部門會認為是因企業管理不善而導致市場價值降低,甚至認為是因存在盤虧、丟失或毀損的情形而使銷售收入總額降低。
二、凡是無轉讓價值的存貨,一律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當存在以下一項或若干項情況時,應當將存貨賬面價值全部轉入當期損益:①已霉爛變質的存貨;②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③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④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也有內容相同的規定。
稅務部門在實際執行中通常將其視為進項稅額轉出的依據。霉爛變質或無轉讓價值的存貨,不管是否有市場變化和產品結構調整的原因,一律被視為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的存貨,稅務部門會以毀損或無轉讓價值為由要求企業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因此,企業應妥善保管存貨,對于應該處理的存貨及早進行處理,防止被會計師事務所或主管稅務部門定性為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的存貨,避免發生稅金損失。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2)進口貨物取得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
(3)取得收購憑證或普通發票。
(4)取得運費結算單據。
1、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只能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所注明的稅額抵扣,而小規模納稅人由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率為6%或4%,因此只能按6%或4%來抵扣進項稅。如果一般納稅企業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未按照規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照規定注明增值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的,或者增值稅扣稅憑證上的項目之間邏輯關系有誤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1:a企業于2004年4月外購鋼材一批,已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張,發票上注明價款200000元,稅金34000元,款項已付,鋼材已驗收入庫。則正確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0
貸:銀行存款234000
例2:b企業用原材料對a企業投資,該批原材料的成本為150萬元,雙方以該批材料的成本加稅金184萬元作為投資價值,假如該原材料的增值稅稅率為17%,該批材料按當時的市場價格計算為200萬元。兩企業原材料均用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核算。則a企業正確賬務處理為:
借:原材料15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00
貸:實收資本1840000
例3:a企業接受乙企業捐贈的注塑機一臺套,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設備價款100000元,配套模具價款4000元。增值稅稅額分別為17000元和680元。則a企業正確賬務處理為:
借:固定資產117000低值易耗品4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資本公積121680
例4:a企業本月將辦公用車進行修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修理費用10000元,增值稅額為1700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借:管理費用1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0
貸:銀行存款11700
2、進口貨物完稅憑證
企業進口貨物必須交納增值稅,其交納的增值稅在完稅憑證上注明。企業以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作為扣稅和記賬的依據。對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標明有兩個單位名稱的,即既有代理進口單位名稱,又有委托進口單位名稱,只準取得專用繳款書原件的單位抵扣稅款。申報抵扣稅款的委托進口單位,必須提供相應的海關代征增值稅繳款書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憑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
例5:a企業從國外進口一批貨物,取得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完稅價格為1000000元,關稅稅率為10%,增值稅稅款為187000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借:原材料11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87000
貸:銀行存款1287000
3、收購憑證
根據現行規定,在四種情況下,一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業產品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一是憑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稅額抵扣;二是憑取得海關完稅憑證注明的稅額抵扣;三是憑證取得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計算抵扣;四是憑購買方即納稅人自行開具的收購憑證,即收購發票注明的金額計算抵扣。抵扣的條件包括(1)必須是免稅農業產品。(2)必須是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3)必須依法取得和正確使用收購發票。農產品的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支付給農業生產者的價款和按規定代收代繳的農業特產稅。(4)必須驗收入庫或支付貨款。(5)必須健全會計核算并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所以如果企業是一般納稅人,并按規定收購廢舊物資,就可以計算抵扣10%的進項稅額。
例6:a企業2002年4月從某家庭農場購入小麥100噸,每噸600元,開具的主管稅務機關核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收購款總計60000元。則正確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522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7800
貸:銀行存款60000
例7:a企業本月從某物資回收公司購進一批廢舊物資作為原材料,取得普通發票上注明的收購金額為50萬元,款項已用銀行存款支付。
借:原材料45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0000
貸:銀行存款500000
4、運費結算單據
一般納稅企業外購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所支付的運輸費用,以及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代墊運費除外),根據經批準使用的運費結算單據所列運費金額按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按照計算出的進項稅額作為扣稅和記賬的依據。但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這里:(1)運費結算單據是指國營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2)運輸的起點和終點必須滿足“貨物起運地為銷貨方所在地,終點為購貨方所在地”的規定;(3)運輸金額不包括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
例8:a企業本月外購原材料一批,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6000元,增值稅額為1020元,另外銷貨方代墊運費200元(轉來承運部門開具給a企業的普通發票一張)。a企業開出為期一個月的商業匯票一張,材料已驗收入。則企業會計處理為:
借:原材料6186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034(其中14元即為運費進項稅額)
貸:應付票據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