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介紹了會計的監督職能及其作用,分析了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原因及后果,探討了加強會計監督的思路。
一、會計的監督職能
會計監督是對企業經濟業務活動全過程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規范性、完整性進行控制、考核和指導。
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是指會計人員依據《會計法》賦予的職權,將《會計法》規定的各項內容適用于具體的人和事, 對單位經濟業務事項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所進行的監察、督促,落實法律規定應依法辦理的業務內容。會計人員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抵制違反會計法規定行為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對經濟活動的監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事前監督是指在經濟活動之前,從考核經濟效益出發,審查計劃或方案的合理性,參與經濟決策,同時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予以監督,防止發生違法、違紀的經濟活動;事中監督是指審查各項經濟活動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的規定,根據有關預算的要求,揭示存在的問題,糾正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做法,提出改進意見,保證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的實施;事后監督是指利用系統的會計信息進行分析、考核、加強事后的檢查和評價,為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會計監督涉及到各種利益關系,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監督的過程中,有責任也有義務以法律、法規為依據,維護國家、所在單位和社會公眾等各方面的利益。會計人員對經濟活動是否正確、合法的判斷,必須以相關法律、法規作為依據,并做出恰當的處理。
二、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表現及其原因
(一)會計監督職能的弱化現象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我國會計工作發生了巨大變化,會計監督體系也逐漸建立,并逐步與國際接軌。然而,在現階段,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會計監督仍有弱化的趨勢,具體表現在社會風氣不太理想,對某些違法行為,會計人員很難識別其合法性與真實性;會計人員的監督得不到領導的支持和群眾的理解與積極配合,面對“合理與不合法、回扣暗付與明列、企業利益與國家利益”等矛盾,在承辦經濟業務時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會計工作辛苦繁雜,待遇、地位得不到應有的保障;過分強調審計監督,以致于淡化會計監督的事前監督職能。上述問題導致企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機制乏力,內部控制體系失調,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一些企業未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同意,擅自處置和調用本企業資產;一些企業搞兩套賬或賬外賬,以逃避地方政府對預算外資產的管理監督,出現嚴重的偷稅漏稅現象,不少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賬目不清、數據不實,偷漏稅金額巨大;會計信息失真,個別單位或個人要求財會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提供虛假財務報告;當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個別會計人員往往受制于經營者,不能堅持原則,使企業經營業績不能得到真實的反映,影響了國家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行。
(二)會計監督職能弱化的原因
近年來,會計監督職能出現逐漸弱化的趨勢,可能有以下幾種原因。
1.會計監督法律約束機制不健全
(1)法制建設滯后,許多經濟活動沒有相應的制度規范,有些急需的法律遲遲不能出臺,一些已經出臺的法律、法規與現實要求有很大的距離,對一些違法和違規事件很難定性;(2)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執行力度不足,在很大程度上使法律法規所應具有的威懾力打了折扣。
2.會計外部監督不到位
會計外部監督包括國家會計監督和社會會計監督。國家會計監督主要是通過制定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和檢查法律法規三個環節來實現的。但是,面對多元經濟,某些法規明顯滯后,國家會計監督相對于管理對象這一數量龐大的經濟運行獨立體,監督力量顯得薄弱。國家會計監督過程中對違規違紀者的處罰力度不夠嚴厲,犯罪成本低,必然致使監督流于形式,大大弱化了國家財政監督的威懾力。
社會監督不力是導致會計監督弱化的又一關鍵原因。會計師事務所作為一個經濟主體,與委托人之間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利益關系,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為了在同行業競爭中占取優勢,一些會計師事務所會迎合委托人的不合理需求,制造虛假會計信息,發生違法違規行為,擾亂了會計工作秩序。
3.機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會計監督在許多方面無能為力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企業的經營管理方式也在不斷變化,經濟工作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而與之配套的機制還未能建立和健全,對許多新出現的經濟活動缺乏相應的監督機構和監督辦法。
4.企業內部控制不夠健全
在現代企業制度下,為維護企業財產的安全與完整而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但有些企事業單位規章制度不健全,缺乏各種監督制度,甚至連起碼的內部審計機構或人員也不設置。即使設置內部審計機構,但不落實、不執行、不考核,形同虛設。
一些企業管理者的會計知識甚少,沒有認識到會計本身的規律性及其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重要性,認為會計就是記賬,任何人都能勝任,未從根本上認識到虛假會計信息對國家經濟良好運行的危害;還有些企業經營者,私心極度膨脹,他們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意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偽造會計憑證、辦理違法會計事項、做假賬等;對敢于堅持依法進行會計監督的人員,想方設法進行打擊報復,甚至散布流言蜚語,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這些企業管理者法制觀念淡薄,以不知情、不懂會計為由,將造成虛假會計信息的責任一推了之或找個替罪羔羊來推卸或擺脫自己的責任。
5.監督權力受到限制,會計監督軟弱無力
會計人員或會計部門都是企業的組成部分,要服從企業主管的絕對領導,這就迫使會計人員不同程度地為企業的發展和自身的利益考慮,對企業的依附性也會越來越強。他們依法行使其監督職能時,面對的是可以決定自身利益、前途的企業及其行政領導,因此,實踐中的會計監督很難保持其理論上的“剛性”。在國家與企業利益發生沖突時,迫于各種壓力,會計人員可能首先考慮自己所在企業的利益,而當企業與個人利益發生沖突時,也往往是將個人利益放在首位。在實際工作中,面對企業管理當局的違法或違規行為,會計人員如果知情不報,就會違反會計法要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向有關部門舉報,日后可能受到管理當局的打擊報復,也不會被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理解,從而把會計人員擺在了一個進退兩難的尷尬境地。多數情況下,會計人員會選擇按領導的意圖 “做賬”。
6.會計人員的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職業道德觀念有待加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會計人員監督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不學法、不守法、不執法,以不知情為由,有意無意地制假,不能真正完成會計監督的使命。會計人員缺乏執業風險意識,職業判斷能力弱,往往是根據領導的意思來辦事,沒有根據事實說話;會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業務水平有待提高。
三、加強我國會計監督的思路
在會計監督出現滑坡趨勢的今天,加強會計監督應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加快法律法規建設,進一步完善會計法律體系,為會計監督提供法律保障
充實和完善以《會計法》為龍頭的一整套會計法規體系,抓緊制定和頒布《會計法》實施細則,明確違法處罰的定量、定性標準,加強會計監督的“剛性”;同時,對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工作規則等會計法規要加以修改完善;建立和完善統一的會計制度和準則,滿足企業多元化經營的需要;明確會計監督、審計監督的職責和權限;加強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加大處罰和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紀的企業及其連帶責任人予以曝光并給予處罰;充分利用大眾媒體,向全社會大力宣傳財經法規,使絕大多數公眾了解、掌握國家的有關法規,形成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各單位領導要帶頭執行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做懂法、守法的表率。
(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 實施會計委派制度, 強化法人會計責任
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建設,使會計監督落到實處。實行會計委派制度,將執行會計監督的會計人員與被監督企業分離;制定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明確財產清查制度,嚴格、定期進行財產清查;明確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主體地位,單位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會計機構、會計人員辦理違法會計事項,為會計工作者行使會計監督職能提供保障。
(三)強化會計工作的外部監督
強有力的外部監督體制是會計監督的最后一道防線,是任何其他監督形式都無可替代的一種重要的監督形式。
完善國家監督,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國家監督是最高層次的監督,應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及時制定和完善各項會計法規,保證會計監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為執法部門和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良好的執法和執業條件;調整財政監督方式,針對監督力量的不足,可以將財政直接監督改為直接監督與間接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模式;抓大放小,集中重點監督,充分體現其最高層次經濟監督的特點;財政、稅務、審計部門要合理分工,建立責任制,各負其責。
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是會計監督的另一形式,應加強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行業自律和他律,真正發揮其“經濟警察”的作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實施由中立立場的注冊會計師審計監督,是提高會計監督力度的外部基礎之一,是保證企業會計信息質量的最后一道關口。財政部門應依法強化對注冊會計師行業的指導和監管,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的監督;加強對會計師協會自律規章的指導、檢查;要借鑒國際慣例;逐步改革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使會計師事務所真正成為合法經營、自主管理、獨立承擔社會與法律責任的社會中介組織;推行標準化執業制度,按照國際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和方法開展業務,提高監督質量,使其對會計的審計監督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注冊會計師的職業道德水平及業務水平,減少違規執業造成的會計監督不力;加強對違法、違規的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處罰力度。
(四)加大處罰力度,降低經營者的預期風險收益
經營者提供失真的會計信息不僅要承擔聲譽損失成本,還必須承擔物質成本。獲得風險收益是經營者提供失真會計信息的主要目的,使經營者的風險成本大于其風險收益是一種有效防止經營者提供失真會計信息的激勵措施。這就要求加強社會監督力量,提高審計質量,從而增加經營者造假受罰的風險,同時要加大處罰力度,以求降低經營者的預期風險收益。
(五)提高會計人員綜合素質
加強會計職業道德觀念的建設,加強對會計人員的監督管理,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是強化會計監督的根本途徑。1.通過多種形式強化會計人員的法制觀念,使會計人員在國家會計法律體系下真正履行其職責;2.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使他們樹立實事求是和依法辦事的思想,培養客觀、真實、公正的工作作風,這是會計職業本身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保障;3.會計人員要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較強的綜合能力,并為之提供繼續教育的機會,及時更新知識,適應新形勢;4.提高會計人員的風險意識。隨著知識經濟的飛速發展,會計人員面臨的經濟事項將會越來越復雜,這要求會計人員能夠在保持職業的謹慎性和規范性的同時,能從整體的角度,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和準確的判斷力,找出解決的辦法和思路。只有熟練掌握會計知識,及時了解最新法規,充分把握風險,才能做出理性判斷,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做好會計監督。
總之,會計監督是一項涉及面極其廣泛的經濟基礎工作,只有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協同一致,才能將會計監督落到實處,才能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確保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促進我國經濟迅速、健康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