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區報名條件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實務》考試的人員,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符合
下列條件之一:
1 、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會計專業講師
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2 年;
2 、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后,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
會計專業講師資格滿5 年,從事會計工作滿3 年;
3 、獲得本科畢業學歷或碩士學位后,取得會計師資格滿3 年,從事會計工
作滿5 年;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后,取得會計師資格并從事會計工作均滿5 年,
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 )公開出版會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 萬字以上;
(2 )參加編寫省(部)級及以上會計行業法規的主要起草人。
4 、長期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具有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取得非會計師中級資格滿10年,并從事會
計工作滿5 年;
(2 )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取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
滿20年,取得會計師資格滿8 年或取得其它中級資格滿10年,并從事會計工作滿
5 年;
以上考試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計算到考試報名當年年
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