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學術委員會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的理論研討會,并就我國國有企業的治理現狀達成共識:組織結構方面,董事會機構職責不清,獨立性不強,尤其是董事會與管理層成員重合過大;監控機制方面,“弱所有者,強管理者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十分普遍。這也造成我國國有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合理,審計范圍有限,審計作用不顯著,審計人員的構成不專業。
事實上,國有企業內部審計應該、也可以發揮重要作用,包括在國有企業改組改制中發揮維護作用,在企業經營中發揮管理控制作用,在經濟責任審計中發揮評價作用,在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中發揮監督和制約作用等。
顯然,我們需要參考西方發達國家的做法,結合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背景,重構國有企業治理新模式,提升審計委員會的地位,確立審計委員會與內部審計的關系,進而重新定位內部審計的角色,這樣才能激發出內部審計在我國國有企業中的生機與活力。
明確定位,拓展職能
要建立起與國有企業的制度建設相匹配的內部審計制度來,首先必須充分認識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以之為目標和衡量標準,才有可能在現實運作中實現內審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濟組織形式的演變,內部審計職能目前正經歷著由“監督導向型”向“服務導向型”的轉變。現代內部審計更多側重于“服務”,即經濟評價。內部審計人員除了及時、準確地向管理當局報告有關查錯防弊和資產保護信息之外,更重要的任務是針對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改進措施,協助管理人員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各項活動,以提高經濟效益。但作為國有企業,其固有的產權屬性決定了其內部審計并不能簡單定位為服務職能,而應綜合各方面因素,形成包含監督、評價、管理和服務等各方面作用的職能體系。具體而言:1.監督職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和國有企業的關系已由直接行政管理轉變為資產委托經營關系,因而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監督職能為資產責任監督,即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國有企業法人除了對國有資產負保值增值責任外,還應對企業的債權債務人、經營合伙人等履行相應的經濟責任;因此,對國有企業的資產保值增值情況、資產質量、債務債權狀況進行有效監督,是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重要職責。
2.評價職能。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競爭的激化,決定企業興衰成敗的關鍵性因素在很多情況下不是資金的多少,而是產品的競爭力,這又取決于企業的技術實力和推動技術進步的能力。而技術進步和經濟效益在短期內常存在矛盾,這就需要內部審計部門獨立地、客觀地進行評價,使引進先進的生產技術與保持良好的經濟效益相協調。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在掌握企業實際運行情況的基礎上,客觀地評價企業的運行效果、找出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并綜合評價技術、資金、效益狀況和發展,從而為企業管理者決策提供依據。
3.管理職能。隨著企業自主權的不斷擴大,企業經營的風險也不斷加大,這就要求企業內部 審計對企業的經營活動全過程進行監督和評價,及時發現問題,找出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和意見,從而提高其經濟效益。盡管內部審計人員并不具有實施具體管理的權限,但其相對獨立的地位和對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使其具備了從企業長遠、全局發展高度檢查、分析、考慮問題的能力;通過其對管理活動的具體評價,又使其具備了及時、有效糾正企業經營過程中的錯誤和弊端的能力。
4.服務職能。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的服務職能是通過對被檢查的經濟活動的分析、評價,向企業領導者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和提供咨詢等服務,從而幫助管理人員有效履行職責,提高工作質量的功能。內部審計的服務導向性轉型已成為目前的大勢所趨。
拓寬內審應用領域
如前所述,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經濟組織形式的演變,內部審計職能目前正經歷著由“監督導向型”向“服務導向型”的轉變。因此,內部審計的范圍也應隨之擴大,不應只局限于財務會計部門。
很多國際型大企業,其內部審計的范圍都不僅僅局限于財務會計,而是更多地涉及到經營決策、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合同、生產工藝流程、研究開發、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源有效利用、企業戰略管理等很多方面。其核心就是為組織內部管理服務和幫助組織增加價值。要使我國的國有企業變大變強,必須學習國外的先進管理經驗,迅速改革我國現有的不完善的內部審計制度。
合理設置機構及人員
首先,從機構設置上說,領導內審部門的機構權威性越高,內部審計部門的獨立性越強。可以在兩個層面上進行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改革。一是在總公司層面上,在董事會下設審計委員會,代表董事長對企業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獨立的評價和監督,形成處于決策系統與執行系統之間的監督系統。二是在分支機構層面,根據業務規模和性質,同時考慮成本因素,設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獨立部門,行使執行系統的內部審計職責。
為進一步加強審計部門的獨立性,便于審計工作的開展,保證審計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各分支機構的審計機構應垂直歸屬審計委員會的領導。
其次,從人員及業務方面看,內部審計部門的業績考核、人員職務的升遷和薪酬的變動應直接由董事會決定,不與所監督部門發生任何利益關系。內部審計人員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任何業務活動,以便客觀公正地對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活動做出評價和鑒定。應建立對內部審計人員的保護機制,保護認真、負責、忠于職守的監督者,從機制上保護其獨立性。
改進內審手段和方法
制定企業內部審計的法規,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合法身份,使內部審計工作有法可依,內部審計人員有章可循,是國有企業審計工作面臨的迫切任務。同時,要做好內部審計新人的選拔和老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及知識更新教育,抓好內部審計隊伍的業務和作風建設,真正建立起高素質、高效率的內部審計隊伍。只有這樣,內部審計的作用才能完全發揮,企業的經濟才能健康穩定地向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