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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財政局,雄安新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河北省政府令〔2017〕第3號)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通知》(冀財會〔2019〕65號),現就做好202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專業科目繼續教育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對象
全省范圍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二、繼續教育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一)公需科目教育內容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確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要求參加學習。
(二)專業科目請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詳見附件)執行。
三、繼續教育學分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于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范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后年度。
四、繼續教育形式
(一)公需科目學習形式。繼續教育公需科目通過河北省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he.12333.gov.cn)發布并開展學習。年度學習計劃發布后點擊首頁-個人辦事-人事人才-公需科目繼續教育注冊學習。
(二)專業科目學習形式。分為網絡繼續教育、面授繼續教育和視同完成繼續教育3種形式,2025年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原則上采用網絡繼續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累加計算。參加繼續教育前應在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ausm.mof.gov.cn/index/)(以下簡稱“全國管理平臺”)完成信息采集,否則將無法登記學分。
1.網絡繼續教育。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需要在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rygl.hebcz.cn/)(以下簡稱“省管理系統”)完成注冊、登錄后,選擇繼續教育網絡施教機構進行在線學習,不同機構學習獲得的學分可以累計,系統將自動記錄學習過程和學分。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后需對每門課程進行考試和評價打分,省財政廳將根據分數高低定期對課程進行改進和優化。
2025年度繼續教育學分經信息采集所屬地財政部門審核(3個工作日)通過后,由省財政部門統一上傳至全國管理平臺。2024年及以前年度繼續教育記錄已上傳全國管理平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如在全國管理平臺查詢不到往年繼續教育記錄的,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憑省管理系統繼續教育中的“查詢培訓結果”截圖在全國管理平臺進行學分申報(全國管理平臺上已有相應記錄的無需重復申報),信息采集所屬地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登記。
2.面授繼續教育。中央駐冀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各企事業單位、高校及社會團體等單位,可對單位、系統內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面授教育。組織開展面授教育的具體要求如下:
(1)報送開班信息。每一面授教育班開班前,面授組織單位應至少提前10個工作日將通知、課程安排、師資等培訓材料(PDF版)報屬地財政部門備案,上傳至省管理系統,屬地財政部門應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對培訓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2)報送學員信息。面授培訓結束后,面授組織單位應統一將培訓現場相片、簽到表、培訓小結和實際參訓人員信息表(信息表應為excel格式,字段名稱依次為:有效身份證件號、姓名、完成學習時間、學習內容、所屬財政部門、培訓機構、培訓機構代碼、年度、通過方式、公需科目學分、專業科目學分、總學分、備注)報屬地財政部門備案,上傳至省管理系統,經審核抽查后由屬地財政部門統一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2025年12月31日前未報送培訓總結和學員信息或經審核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將不再受理。
省直及中央駐冀單位由省財政廳負責審核管理。
3.視同完成繼續教育的其他形式。
(1)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的;參加全國稅務師考試,通過《財務與會計》科目的;參加全國資產評估師考試,通過《資產評估相關知識》科目的,可折算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考試通過所在年度;
(2)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會議結束時間;
(3)參加財政部門認可或組織的會計類比賽獲獎的,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比賽結束時間所在年度;
(4)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的,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結束時間所在年度;
(5)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的,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集訓結束時間所在年度;
(6)參加高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結束時間所在年度;
(7)參加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考核合格的,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培訓結束時間所在年度;
(8)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年度;取得學歷(學位)當年沒有成績單的,學分所屬年度為學歷(學位)證書上的時間所在年度;
(9)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課題結題時間所在年度;
(10)獨立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一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論文發表時間所在年度;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一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學分所屬年度為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時間所在年度。
其中(1)中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2)—(6)項,學分由財政部門統一計入全國管理平臺;(1)中注冊會計師考試、全國稅務師考試、全國資產評估師考試及(7)—(10)項,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在繼續教育學分所屬年度內登錄全國管理平臺,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五、繼續教育時間
2025年度會計專業科目網絡繼續教育的開始時間是2025年4月7日,截止報名繳費時間是2026年3月15日。學員應在2026年3月25日前學完所購課程并通過相應的考試和評價。
我省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2019年以前年度(含2019年)的繼續教育不作強制要求,也不進行學分補登記。我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通過網絡繼續教育的方式,在2025年繼續教育規定的完成時限內補學2020-2024年度繼續教育課程。補學年度繼續教育專業科目總學分不少于90分,成績合格者視為補學年度繼續教育完成。2026年度網絡繼續教育開通后,同時關閉2025年網絡繼續教育學習通道。逾期未完成2025年網絡繼續教育任務的將終止課程,所繳納的費用不予退還。
補學2020-2024年度繼續教育記錄,由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憑省管理系統繼續教育中的“查詢培訓結果”截圖在全國管理平臺進行學分申報(全國管理平臺上已有相應記錄的無需重復申報),信息采集所屬地財政部門進行審核登記。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應當積極參加繼續教育,不斷更新專業知識,努力提高會計專業勝任能力。各單位應當鼓勵、支持、監督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提供必要的學習條件。
(二)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將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的依據之一,并納入信用信息檔案。
(四)各市級財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扎實做好本地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
(五)請各施教機構認真總結2024年在我省范圍內繼續教育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基本情況、課程師資情況、落實政策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2025年課程師資設置情況及工作計劃,并于2025年4月20日前將總結加蓋公章(PDF版)發送省財政廳會計處電子郵箱。
聯系人:祁常亮
聯系電話:0311-86773317
通訊地址:河北省橋西區泰華街48號省財政廳會計處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
河北省財政廳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