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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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執行會計準則,愛崗敬業。
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基礎知識和業務技能。
近五年來參加所在單位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并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身體健康,能夠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
學歷及資歷條件
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人員,須取得有效期內的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且學歷及資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2 年。
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5 年。
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10 年。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的人員,須取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滿 15 年 。
專業理論知識條件
具有系統、扎實的會計或相關專業理論基礎知識,熟悉與本專業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熟悉并能掌握運用國家宏觀經濟政策、重大經濟改革措施,了解國內外會計或相關專業的發展動態。
工作能力和經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具有豐富的財會工作經驗,能勝任一個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
具有組織、指導會計人員學習業務知識并幫助其提高業務技能的能力。
制定過大中型企業或較大規模機關、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能夠對單位生產經營項目進行經濟效益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和評價,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主持一個地區、一個行業或企事業單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驗或專項審計工作;主持大中型企業財務及稅務咨詢策劃、會計數字化轉型、財務共享建設等項目 。
業績成果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三條以上:
完成國家級或省部級(限前 7 名)研究課題(財經類)1 項,或完成省轄市(廳)級(限前 5 名)研究課題(財經類)2 項,并通過鑒定或結項驗收。
參與 1 項國家級或 2 項省(部)級或 3 項省轄市(廳)級重點攻關項目或重點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評估報告,通過該項目下達單位驗收合格。
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經濟管理類)發表會計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 1 篇;或在公開出版發行的期刊(經濟管理類)發表會計或相關專業學術論文 2 篇;或獨著或作為第一作者公開出版會計或相關專業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著作 1 部,本人撰寫 3 萬字以上。
獨立完成經縣(處)級以上機關或事業單位認定,對本系統本行業財經管理有指導意義的調研報告 2 篇,每篇在 1 萬字以上。
作為主要完成人,參加制定省轄市及以上(包括行業)執行的財務規范性文件,并發布實施。
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在某一領域或某一專項工作中,積極改革創新,為財政增收節支、單位財政(財務)水平提升做出主要貢獻,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受到上級部門表彰。
在財務管理工作中,所提出的建設性意見、建議,或所主持制定的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管理辦法,被縣(處)級及以上機關、企事業單位采納,受到縣級及以上財政部門認可。
參與完成大中型企業的改制、資產重組、清產核資、會計數字化轉型、財務共享建設、管理會計應用、財會監督等工作,制定的方案、措施或提出的建議得到有效實施且效果顯著。
參與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產權界定、股權設置等工作。
近 5 年來,每年至少主持過 1 個廳(局)級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年度財務報告審驗、專項審計工作或稅務、財會咨詢、策劃等大型項目并被采納 。
工作業績突出,被縣級及以上政府授予 “勞動模范” 榮譽稱號;或在縣級及以下基層工作 20 年以上,并參與鄉村振興、駐村等一線工作 3 年以上,受到縣級及以上部門表彰;或被省級及以上業務行政主管部門評為會計或財務工作先進個人;或被授予省轄市(廳)及以上級別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市管優秀專家等學術技術榮譽稱號;或入選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學員或河南省高端會計人才培養工程畢業的學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