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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的業績成果要求如下:
制度建設與管理方面:主持擬定、修訂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預算或會計崗位操作規程、會計監督檢查方案等,并已實施且效果顯著.
經濟效益貢獻方面:立足會計工作,在增收節支、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貢獻突出、成績顯著.
財務分析與報告撰寫方面:作為第一撰稿人,撰寫過 2 篇以上對本單位業務具有指導意義的財務分析報告或專題調研報告.
內部審計與監督方面:在開展內部審計、查錯糾弊,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過程中,通過調研報告、管理建議方案等提出重大建議,效果顯著.
重大項目經濟論證方面:作為項目負責人或主要承辦人完成縣級以上重點工程、技改項目的經濟可行性論證或大中小企業改制、上市、投融資、重組、清算等 2 項以上.
會計中介服務方面:在會計中介機構作為負責人或主要承辦人完成大中型企業年度審計、資產評估、年度咨詢等 2 項以上.
附件1
材料報送及填報要求
一、單位注冊
“單位名稱”為申報人員工作單位法定全稱,與“單位意見”中的單位公章一致,不得填寫簡稱、別稱,不得填寫內部處(科)室或非獨立法人二級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
二、個人注冊基本信息
1.“出生日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如與檔案出生日期不一致,可在“檔案出生日期”處上傳證明進行修改。
2.社保信息可點擊“獲取社保繳費信息”自動提取。如未提取成功,可自行錄入信息并上傳社保繳費證明。
三、申報信息
1.“單位推薦排序”由各單位自行確定是否排序,不作統一要求。
2.通過人事代理單位報送的,應填寫人事代理單位法定全稱。
四、學歷信息
1.全日制學歷信息從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中提取。
2.“評審依據學歷”指參評本年度高級會計師所依據的學歷。全日制學歷與依據學歷可為同一學歷,也可不同。1993—1997年入學并取得“山東省干部教育驗印專用章”驗印的學業證書,選擇“省業余大學”。
五、現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
1.現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從全國會計人員統一服務管理平臺中提取。如未提取成功,可自行填寫。
2.“聘任時間”填寫第一次受聘現專業技術職稱的時間,沒有聘任的不填寫。
六、現任(含兼任)行政職務
“現任(含兼任)行政職務”與任職單位一致,填報正式文件任命的行政職務,并在申報系統中上傳正式任命文件原件或會議紀要原件的掃描件。
七、任現職以來考核情況信息
填寫取得會計師職稱后近5年的考核情況,應按實際考核確定的等次填寫,并在申報系統中上傳正式的單位考核表。
八、近五年學習培訓及繼續教育經歷
1.專業科目的繼續教育情況從山東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提取;自申報年度起,往前數5個連續年度的繼續教育情況不得缺失。
2.公需科目的繼續教育情況通過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提取,如不能提取,可自行填寫。
3.繼續教育需填寫總學分。
九、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填寫受聘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包括獲獎、課題、專利、論文著作和其他等5類,共限填15條。各項內容必須符合《標準條件》中規定的標準內容,禁止填報不符合條件的內容,填報時要嚴格分類填寫,避免出現各類內容混填的情況。
1.受獎情況填寫代表個人工作能力和業績的獎項,參考《標準條件》中的第六條(業績與成果),“時間”填寫證書落款時間。“位次”填寫:成果、受獎等系個人獨立完成的填寫“1/1”;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比如,申報人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寫1/3;為第2位的,填2/3,依此類推。獎項需上傳獲獎項目具體內容,不得僅上傳證書。
2.課題需與會計工作相關,要有課題主要內容和立項、結項證明。
3.專利需為會計相關的專利,不含轉讓的專利。
4.論文和著作指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以后的論文、著作、作品,參考《標準條件》中的第七條(專業理論水平),不得上傳用稿通知。“時間”填寫期刊或著作的出版時間,“期刊或出版社”填寫期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稱。“題目”的填寫,先注明“論文”“著作”,然后寫作品名稱、頁數。比如,“論文:《信息技術條件下的會計實時控制》P35”。“位次”的填寫與獎勵位次的要求相同。
5.本人執筆制定的制度、辦法等業績成果應由單位附說明,證明由本人制定,并將主要內容合并頁面上傳,不得僅上傳封面,應在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其他”項中上傳。
上傳的證明材料如有多個頁面的,應合并掃描為1個文件上傳。論文材料應上傳封面頁、目錄頁、正文頁和互聯網搜索的數據庫檢索頁,不得僅上傳封面、目錄。附件大小1M以下,jpg或pdf格式的正面清晰照片。
上述材料的發表時間應在呈報材料的截止時間內,超期的不予認可,不予受理。
十、任現職以來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成績及表現
填寫取得會計師職稱后的工作業績,字數(含標點符號)不多于1200字,工作業績中不得出現姓名和單位名稱。
十一、其他證明附件
掃描上傳《推薦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六公開”監督卡》及其他證明材料。填寫“六公開”監督卡應遵循以下要求:
1.“單位(蓋章)”填寫單位名稱,與公章一致,加蓋單位公章或職稱專用章。
2.“實際參加推薦的人數”指本單位組織推薦時,成立的7人以上推薦委員會成員人數(單位人數不足7人的,按照實際的最高人數);“被推薦申報人數”指此次被推薦申報高級會計師評審的人數。
3.“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或加蓋人名章;“單位領導”由單位負責人簽字或加蓋人名章。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申報系統中填寫的內容,均應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上傳不全或申報內容填寫不全的,由申報人員承擔相應的后果和責任。
2.表格中需要簽字、蓋章的地方必須兩者皆備,缺一不可。
3.申報人員所在工作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呈報部門均需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注冊單位賬戶。
4.申報人員屬于勞務派遣的,應在“勞務派遣單位”欄填寫法定全稱。
5.申報人員人事檔案委托代管的,應在“人事代理單位”欄填寫法定全稱。
6.申報系統上傳的證明材料,圖像應清晰完整,不可顛倒。涉及多頁的,應掃描或用圖像軟件合成為一個文件。
7.聯系電話應填寫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