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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湖南省會計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全省2024年度會計高級職稱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對申報人員、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內容和裝訂要求等有關事項做出了明確要求,正式啟動2024年度會計高級職稱(含正高級和高級會計師)評審工作。
申報人員方面,湖南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中從事財務會計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 (含已達退休年齡但按規定辦理了延退手續仍在職在崗的專技人員)可申報參評會計高級職稱。在職在崗,是指申報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在職且在該單位繳納社會保險),且近1年內在單位財務會計崗位上從事過財務會計工作(在崗)。
其中特殊人才申報條件:通過考試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后,在會計師事務所連續執業3年以上或在其他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中連續從事會計工作5年以上,可免于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按照職稱評審相關要求和程序參加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入選全國高端會計人才(或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計劃,學習期滿考核合格,獲得畢業證書,可不受學歷資歷、專業理論知識、工作業績成果限制,直接參加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入選湖南省財會金融人才項目 (或省會計領軍人才培養項目),學習期滿考核合格,獲得畢業證書,可免于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按照職稱評審相關要求和程序參加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
年度考核上,申報人累計所需資歷年限的年度考核結果應為“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結果由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議,可在量化評審環節賦予評價權重進行量化加減分,也可作為“一票否決”的評議內容。
申報材料報送接收方面,參評人員屬市州的,由市州人社部門報送材料及信息;屬省直單位的,由本單位或主管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報送材料及信息;屬省人才流動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代理的,由省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報送材料及信息。不接受參評人員自行申報。中央在湘單位和外省專業技術人才經中央人事(職改)主管部門或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同意委托函,并由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同意后,可參加湖南省會計高級職稱評審。
各市州人社部門,有關省直主管部門(各委、廳、局)、省屬企業、省屬高校、省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及中央在湘單位集中報送參評材料時間為2024年9月29日至30日。全省會計高級職稱申報評審啟用網上申報評審系統,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以現場提交紙質參評材料為主。
申報材料要求方面,根據有關政策,論文(專著)、外語水平、計算機水平、參加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情況不作為湖南省會計高級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但均設置了相關量分,如有相關材料應提供。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學歷證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明、論文著作、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業績成果等的確認時間,截至2024年9月30日(含)。
申報人員須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在評審表中作出個人承諾,并由本人親筆簽名。所有復印件必須簽字蓋章簽署意見,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評審材料應統一裝入檔案袋內,檔案袋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單位,并列出評審材料目錄(應適當細化)。嚴禁在材料內列示本人聯系方式。
申報人員的材料,須按要求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 (需對公示現場進行拍照并上報照片),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情況及結果在申報人員職稱評審表“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標注。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或送審單位要對申報人員提供的學歷、資格證、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獎勵等各類證書進行查詢認證,對申報人員論文、著作、業績成果、相關證明和佐證材料等檢索核實,并在申報人員職稱評審表《真實性審核責任卡》上簽字,嚴把申報材料初審關。各單位必須在“單位推薦意見”欄內“測評結果”處明確標注測評等級(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測評,不合格的不予推薦)。
《關于全省2024年度會計高級職稱評審有關事項的通知》全文具體內容可見湖南省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http://czt.hunan.gov.cn/ ztzl/kjxxw/)。
(來源:會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