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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財政局,雄安新區改發局,省直有關部門、企業,中央駐冀單位:
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冀戰略,進一步加快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短缺專門人才的培養步伐,著力造就一批符合我省經濟發展要求的高素質、復合型、管理型高層次財會人才,根據財政部《會計行業人才發展規劃(2021—2025)》(財會〔2021〕27號)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冀財會〔2021〕57號),組織河北省高層次財會人才(第五期企業類)選拔培養工作,計劃招生人數50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遵守會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開拓創新意識和組織協調能力,在本職崗位上有突出貢獻,能夠積極參與推進財政會計改革發展。
(三)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工作經驗,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財務會計相關工作5年以上(含5年),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在我省大中型企業或中央駐冀企業財務主管人員或從事財務工作的業務骨干,且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或通過高級會計師考試成績達到全國合格標準(有效期內)。
2.在我省高等院校或科研單位從事會計科研、教學工作(企業方向)的在崗在職人員,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擁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博士學位(包括在讀)。
3.河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執業會員和非執業會員。
(四)年齡不超過45歲(出生日期在1979年1月1日及以后),身體健康,具有充足時間和精力參加學習,能堅持每年兩次離崗集中培訓。
(五)獲得本人所在單位的同意和支持。
(六)最近5年內未受到過黨紀、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沒有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本人所在單位最近5年內沒有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沒有直接關系。
對獲得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優秀教師、省級先進會計工作者榮譽稱號以及在本行業、本系統中具有較大影響力的人員;參加過市級高端人才培養的人員(包括在讀);參加全國中級會計資格考試80分以上的人員,選拔條件可適當放寬。
已經參加過或正在參加財政部、河北省組織的高端財會人才培養的,不再參加選拔培養。
二、培養對象的選拔
培養對象的選拔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請登錄全國統一平臺(ausm.mof.gov.cn)進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
(1)首次使用全國統一平臺的用戶,登錄全國統一平臺進行用戶注冊和信息采集,通過審核后,到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rygl.hebcz.cn/) 進行注冊;已在我省完成信息采集的會計人員,登錄全國統一平臺,重新進行注冊,按照要求修改、補充和完善歷史數據,提交至所屬財政會計管理部門審核。
(2)信息采集通過后,請登錄微信-發現-小程序-搜索“高端人才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下載打印《河北省高層次財會人才(企業類)培養項目申請表》(見附件),領導簽字、單位蓋章后掃描上傳至小程序。
2.資格審核。設區市財政部門按照報名條件在河北省會計人員管理服務系統進行初審后提交省財政廳。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11月30日。
(二)選拔考試
1.筆試。申請者通過資格審核后參加省財政廳組織的筆試。筆試命題主要內容包括:二十屆三中全會、新修訂《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管理會計,企業管理綜合知識等。試題類型以案例、情景設置形式為主,重點測試考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等。筆試采用閉卷考試方式,考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
2.面試。筆試結束后,組織有關專家對考生進行面試。面試為20分鐘結構化面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有關專家命題,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以及與職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面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下午1:30—5:30。
筆試、面試地點:石家莊燕園酒店(河北省石家莊市鹿泉區裝院路198號)。
(三)確定培訓對象
省財政廳組織有關專家對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和資料審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定,按照擇優錄用的原則確定擬培養人選名單,在河北省財政信息網站予以公示,無異議后書面通知入選人員所在單位和本人。
三、培養時間和地點
河北省高層次財會人才(第五期企業類)培養周期為3年,由省財政廳組織實施。具體開學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四、培養方式
實行集中學習培訓與在職學習實踐相結合、課堂教學與應用研究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建立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幫助學員提升履行財務管理職責相關的能力素質。
(一)集中培訓。每年集中學習培訓2期,每期7天,共14天,通過專題講座、專題研討、案例討論、組織論壇、現場考察教學等方式進行。
(二)實踐研習。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學員到有關單位實地考察、研究,學習先進管理經驗,撰寫研究報告。
(三)在職自學。集中學習結束后,綜合研判確定學員在職學習的方向和參與科研、實踐的具體任務,安排有關書目、課題論文和網上輔導服務等供學員自學,指導學員理論聯系實際,深化培訓內容。
(四)搭建平臺。通過提供網絡教學以及邀請學員參加論壇、座談等活動,搭建學習、研究、實踐、交流平臺。
五、學員管理
(一)檔案管理。建立學員檔案,系統記載學員在培養期間的學習、科研等情況。學員在工作崗位期間,實施跟蹤培養,幫助學員結合工作實踐鞏固培訓效果,全面提高業務能力。跟蹤培養情況記入學員檔案。
(二)考核管理。建立考核體系,根據學員集中培訓、實踐研習、在職自學情況,進行量化打分考核。結業前進行綜合考核。學員要定期向省財政廳會計處報送學習總結、專業論文、調研報告、案例研究報告、業績報告等,報送內容記入考核成績。
(三)畢業管理。學院學習期滿,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畢業。學員畢業時將頒發畢業證書。取得畢業證書的學員,將優先被聘為省財政廳會計改革及政策制定咨詢專家,可優先申請省財政廳課題,參加高級會計師評審予以優先考慮。
學員在培養期間或培訓結束后,因財務會計等相關工作違法、違紀受到過黨紀、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或本人所在單位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或在培養期間嚴重違反管理規定的,予以淘汰或除名。
六、經費保障
建立財政部門、用人單位、培養對象共同承擔的多元化人才培養經費機制。省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省高層次財會人才的選拔、培訓、食宿、管理等培養相關支出。學員集中培訓期間的往返交通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承擔。其他以具體通知為準。
聯系人及電話:劉國華 13931132788
附件:《河北省高層次財會人才(企業類)培養項目申請表》
河北省財政廳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