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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文件精神,自治區財政廳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實施意見》,并于近日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式印發執行。實施意見從完善收益上交機制、提升支出使用效能、完善預算管理工作等方面,推動構建全面完整、結構優化、運行順暢、保障有力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
一是擴大覆蓋范圍,完善收益上交機制。加快推進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一級企業按規定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明確到2025年實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所辦一級企業全覆蓋。健全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獨資公司收益上交機制,完善上交收益比例分類分檔規則,健全動態調整機制。其中自治區本級金融類和資源類企業上交比例為35%、其他企業上交比例為30%。建立國有資本收益專項上交制度。加強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管理,明確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情況納入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并與企業工資總額、負責人薪酬掛鉤。
二是優化支出結構,提升支出使用效能。明確支出范圍,聚焦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增強對中央和自治區重大戰略任務的財力保障,要求按照不低于當年收入的30%比例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資本金注入方式,提出國有企業資本金注入采取向投資運營公司注資、向產業投資基金注資以及向國有企業注資三種方式。加強支出管理,強化支出預算審核和執行管理。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對重大支出政策的事前績效評估機制,抓好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加強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
三是細化預算編制,完善預算管理工作。建立并加強國有企業名錄管理。強調要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預算,細化預算編報,詳細說明項目安排依據、資金需求及測算過程等,明確具體支出用途。主動接受人大和審計監督,進一步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