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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入貫徹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強我省財會監督隊伍建設,我廳決定更新全省財政系統“1+N”模式人才庫中監督評價人才子庫,同時監督評價人才子庫變更為財會監督人才子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人才庫入選條件
(一)選拔范圍
全省財政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會計中介機構合伙人(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省屬高校和科研單位從事會計教學、科研工作骨干人才,其他行政事業企業單位專業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自律,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有嚴謹的科學態度、良好的學術道德、職業道德和個人信譽,敬業奉獻、務實重干、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違法違紀或不良從業記錄;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本人愿意以獨立身份參與省級財會監督相關工作,堅持原則、責任心強、積極性高,并愿意接受省財政廳的監督和管理。
5.身體健康,原則上年齡在50周歲以下,有時間和精力承擔相應工作。在財務管理、會計審計等領域政策水平較高、理論功底扎實、工作業績突出的,年齡適當放寬至5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專業條件
1.具有財政管理、財務會計、審計、內部控制等相關領域專業知識,熟悉相關學科、專業和事業發展情況,并對財會監督工作有一定的認識,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判斷能力。
2.所在單位為企業、事業類的,應具有高級會計師及以上職稱(含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在有效期內)或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所在單位為行政類的,應滿足從事財會工作5年以上;所在單位為會計中介機構的,應具有相應執業資格并執業8年以上;所在單位為教學、科研類的,應從事會計相關專業且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
未達到以上條件,但在相關專業領域有突出業績,符合入庫專家其它資格條件。
3.在滿足上述條件下,具備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全國會計領軍人才、省(部)級注冊會計師行業領軍人才、資產評估行業領軍人才、正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通過人員等條件,或曾參與過山西省財政廳組織的財會監督工作3次(含)以上的申報人員優先錄取。
二、入庫程序
(一)推薦提名
各市財政局組織本單位及縣級財政局推薦入庫人員,匯總后報廳監督內審評價局。其他單位可由申報人自行申報或單位組織申報。
申報人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山西省財政廳財會監督專家庫申報表》《山西省財政廳財會監督專家庫申報信息表》(附件1、2),并提供以下資料:
1.學歷、學位證書;
2.人才認定、專業資格證書;
3.其它與財會監督工作相關的專業勝任能力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核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予以審核把關,并在《山西省財政廳財會監督專家庫申報表》(附件1)中指定位置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提交材料
申報人員需將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的《山西省財政廳財會監督專家庫申報表》《山西省財政廳財會監督專家庫申報信息表》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及上述(一)中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和掃描件,于2024年5月20日前報送至山西省財政廳監督內審評價局。紙質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審查公示
我廳將依據入庫條件,對申報人員進行嚴格審查,擇優入庫,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正式納入山西省財政廳省級財會監督專家庫。專家庫以3年為期動態更新。
(五)專家資格終止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專家資格自動終止:
1.任期屆滿或本人辭任;
2.喪失入庫選拔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3.在庫期間受黨紀或政紀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或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及出現其他違法違紀違規問題;
4.犯有嚴重錯誤或因個人過失造成工作重大失誤和嚴重后果;
5.無正當理由,不參與山西省財政廳監督內審評價局要求的財會監督相關工作;
6.導致專家資格終止的其他情況。
聯 系 人:山西省財政廳監督內審評價局 白楠
聯系電話:0351-4046613
通訊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學府街41號
郵政編碼:0300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