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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財政廳文件
贛財會〔2024〕9號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全省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財政局,贛江新區財政金融局,各省直部門、
中央駐贛單位、省屬企業:
為做好2024年度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會 計人員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更好的適應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 量發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辦法》(省 政府令第259號)和《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 辦法》(贛財會〔2019〕19號, 以下簡稱 《實施辦法》)要
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時間
2024年度繼續教育時間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
月 3 1 日 。
二、 繼續教育對象
在江西省境內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資格)
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 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 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并
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會計人員包括從事下列具體會計工作的人員:①出納;② 稽核;③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④收入、 費用(支出)的核算;⑤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行結果)的核 算;⑥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⑦會計監督;⑧會計
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⑨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
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三 、繼續教育內容
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 策理論、宏觀經濟理論和政策、現代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知識、
語言工具、文化修養知識、防范網絡電信詐騙以及我省2024年
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南確定的“學習貫徹習近
平總書記考察江西講話精神” “打造‘三大高地’、實施‘五 大戰略’,走好新時代代趕考之路”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道德
和能力建設”三個專題等內容。
專業科目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 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財會〔2022〕35號)要求, 分為專業通識知識、專業核心知識和專業拓展知識三個類別, 并分別按照初級、中級和高級設置學習內容。重點學習2024年 度新出臺的會計準則制度及解釋、管理會計應用指引、內部控 制規范、會計信息化技術、相關財政政策、預算績效管理、行 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稅收及稅收征管政策、會計人員職業道
德規范等(詳見附件)。
繼續教育學習培訓不得少于90學分或學時 (1學分=1 學
時 ) 。
四、 繼續教育形式
會計人員應按照《實施辦法》規定的十七種形式完成繼續 教育任務。其中,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形式的會計人員可通過“江 西省財政廳”門戶網站(http://jxf.jiangxi.gov.cn)- “政
務服務” —“會計綜合服務”或“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
臺” (http://acc.jxf.gov.cn/) 點擊“繼續教育報名”,登
錄“江西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選擇繼續教育年份
和其中一家網絡繼續教育機構,繳費成功后進入學習。
五 、有關要求
1.參加江西省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應先登錄“江西省會計 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行人員信息采集,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 由工作單位所在地(學生由學籍所在地、暫無工作單位的由戶 籍所在地)的會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繼續教育或申
請繼續教育學分折算。
2.2024年度的繼續教育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學完所 購課程并通過相應的考試。我省會計人員可以通過網絡繼續教 育的方式,在2024年度繼續教育規定的完成時限內補學2021 年度至2023年度的繼續教育課程。2020年度的繼續教育學習通 道將在2024年12月31 日關閉,逾期未完成2020年度繼續教
育任務的將終止課程,所交納的費用不予退還。
3.各級會計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 《實施辦法》相 關規定,加強對本轄區有關部門單位和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現場 學習培訓的指導和管理。要及時告知本轄區有關單位或現場會 計繼續教育培訓機構,嚴格按照 《實施辦法》有關規定,提前 進行報備,繼續教育培訓結束后及時提供繼續教育考核結果等
資料,為學員進行學分折算登記。
4.會計人員通過規定的其他形式全部 (或部分)完成當年
繼續教育學分的,可登錄“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 一
“繼續教育管理”— “學分折算申請”,按照提示上傳符合要 求的學分折算資料,提交學分折算申請,由當地會計管理部門 工作人員進行審核,折算相應學分。根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認定辦 法(試行)〉的通知》 (贛人社規(2023)2號)第八條第八款 “學習強國年度積分,每1000分折算為公需科目1學時,折算 學時合計每年不超過10學時”的要求,會計人員可上傳本人學
習強國年度積分截屏,申請折算公需科目學分。
會計人員當年通過其他形式參加的繼續教育(或抵頂)學 分未達到90學分要求的,可通過網絡繼續教育補齊剩余學分, 若需補學不超過45(含)學分,則按照20元/人/年度收費,若 需補學超過45學分,則按照40元/人/年度收費。費用不含教 材,由會計人員直接在網上支付給選擇學習的網絡繼續教育機
構。
5.江西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規定和學分折算政策,請 登錄“江西省會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查閱《江西省會計專業 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及《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學分計量標準和登記操作細則》。
6.原在江西省境內工作,現已轉到外省工作的會計人員
應在外省工作單位所在地參加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原在外省
工作,現已轉到江西省境內工作的會計人員,應登錄江西省會
計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進行信息采集和繼續教育。
7.會計人員在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過程中,如遇困難, 可撥打已選擇學習的網絡繼續教育機構服務咨詢電話:東奧會
計在線400-627-5566;正保會計網校400-810-4588;冠華會計網
校400-880-6787;中會在線400-0918-770;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400-900-5955.
附件: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重點學習內容指南
江西省財政廳
2 0 2 4 年 3 月 2 5 日
信息公開選項:主動公開
江西省財政廳辦公室 |
2024年3月25日印發 |
附件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重點學習內容指南
專業科目 |
初級學習內容 |
中級學習內容 |
高級學習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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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科目 |
序 號 |
子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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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通識 知識 |
會計職業道德 |
1 |
會計職業道德與誠信 體系建設 |
商業倫理與會計職業道德、信用建設與會計誠信,嚴重會計失信行為、財務造假與會計舞弊典型案例分 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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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法治 |
2 |
會計法律法規制度 |
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總會計師條例、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會計法律法規,有關會計基礎工作、 會計人員管理、會計服務市場監管、財會監督等部門規章、制度文件。 |
|||
會計改革與發 展 |
3 |
新時代我國會計改革 與發展 |
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及系列解讀,會計信息化發展規劃(2021-2025年)、會計行業人才 發展規劃(2021-2025)、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規劃(2021-2025)等。 |
|||
4 |
新中國會計發展沿革 |
會計史,我國會計準則制度演進與經驗啟示等。 |
專業科目 |
初級學習內容 |
中級學習內容 |
高級學習內容 |
|||
類型 |
科目 |
序 號 |
子科目 |
|||
專業 核心 知識 |
企業財務會計 |
5 |
企業會計準則 |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概況,當年新制定修訂或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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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企業常見業務 的會計處理;企業產品成本核算。 |
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準則解釋 及會計處理規定的應用。 |
具體企業會計政策的分析、判斷 及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的綜 合運用。 |
||||
6 |
小企業會計準則 |
小企業常見業務的會計處理。 |
|
|||
政府及非營利 組織會計 |
7 |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 |
我國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概況,當年新制定修訂或實施的政府會計準則制度 |
|||
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行政事業單位 常見業務的會計處理;事業單位成本核 算基本指引。 |
政府會計準則具體準則、政府會計 制度、準則制度解釋及會計處理規 定的應用,事業單位成本核算具體 指引。 |
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綜合運用。 |
||||
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部門預決算編制、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執 行分析。 |
||||||
專業 核心 知識 |
|
8 |
非營利組織及基金類 會計制度 |
民間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核算、工會的會計核算、社會保險基金等基金(資金)的會計核算。 |
||
農村會計 |
9 |
農村會計制度 |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會計核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 |
|||
管理會計 |
10 |
管理會計理論與應用 |
我國管理會計體系概況,業財融合實踐,當年新制定修訂或實施的管理會計指引。 |
|||
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管理會計指引體系 概況。 |
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管理會計典型 案例分析。 |
管理會計工具與方法的綜合運 用。 |
—8—
專業科目 |
初級學習內容 |
中級學習內容 |
高級學習內容 |
|||
類型 |
科目 |
序 號 |
子科目 |
|||
|
內部控制 |
11 |
內部控制理論與應用 |
我國內部控制體系概況,當年新制定修訂或實施的內部控制有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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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小企業內部控 制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基礎知 識。 |
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評價指 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與 報告管理制度。 |
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體 系建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評 價指引的綜合應用。 |
||||
財務管理 |
12 |
財務管理理論與應用 |
企業財務管理基礎知識,行政事業單位 財務制度和資產管理基礎知識。 |
企業籌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 金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等實踐運 用;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和資產 管理制度。 |
財務管理知識在企業、行政事業 單位的綜合應用。 |
|
稅收實務 |
13 |
稅收法律法規制度與 實務應用 |
我國稅收法律體系概況,當年新制定修訂或實施的稅收法律法規制度。 |
|||
主要稅種基本知識,稅收征收管理。 |
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重點難點問 題,稅務與會計相關問題。 |
稅收知識在企業、行政事業單位 的綜合運用及稅收規劃與管理; 國際稅收法律法規及征管實踐; 稅務違法失信典型案例分析。 |
||||
專業 核心 知識 |
會計信息化 |
14 |
會計數據標準應用 |
會計數據標準介紹及在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中的應用。 |
||
15 |
數字技術在會計與財 務工作中的應用 |
會計信息化、數字化相關制度,數字技術在會計與財務工作中的應用,預算管理一體化。 |
專業科目 |
初級學習內容 |
中級學習內容 |
高級學習內容 |
|||
類型 |
科目 |
序 號 |
子科目 |
|||
專業 拓展 知識 |
可持續信息披 露 |
16 |
可持續信息披露研究 動態 |
可持續披露準則相關情況,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專題及相關熱點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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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基礎 |
17 |
審計基礎知識 |
審計的基本理論、程序和方法等基礎知識及相關熱點問題。 |
|||
金融基礎 |
18 |
金融基礎知識 |
金融風險防范、金融科技與監管、數字金融、國際金融等基礎知識及相關熱點問題。 |
|||
財經相關法規 |
19 |
財政金融法律法規 |
國有資產管理、預算、證券、保險、政府采購等領域的法律制度,票據法律制度等。 |
|||
20 |
公司治理法律法規 |
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外商投資企業等不同企業類別法律制度,破產法律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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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其他法律法規 |
民法典中與經濟業務事項相關的法律知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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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財會財經 熱點 |
22 |
會計與財務前沿問題 |
會計國際治理體系、國際會計準則最新發展、商業模式創新與會計變革、智能財務與共享中心建設、“雙 碳”政策與會計行業發展等熱點會計與財務問題。 |
|||
23 |
財稅體制改革熱點問 題 |
財稅體制改革背景、歷程與展望,財稅體制改革相關理論,財稅體制改革主要內容等。 |
注:本指南對專業科目的劃分只作為指導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開展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時進行課程歸類、確定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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