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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財政局、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加強高素質、復合型、國際化高端會計人才培養,更好地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高端人才在會計事業發展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根據省財政廳、省委人才發展局、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的《海南省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現啟動我省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及人數
選拔范圍:在我省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定機構等從事會計財務工作或在各院校從事會計教學及學術研究的人員。
選拔人數:不超過50人。
二、選拔條件
選拔培養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二)具有經濟管理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5歲,身體健康。
(三)具有一定的英語讀寫聽水平。
(四)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企業從事會計財務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高級會計師專業技術資格(含通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在有效期內);或具有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資格,且從事財務會計工作3年以上,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或為業務骨干;或具有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在大中型企業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副職。
(2)取得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證書后執業4年以上,擔任會計師事務所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務。
2.在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法定機構等從事會計財務工作的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取得中級及以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或具有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業會員資格,從事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或副職及以上職務。
3.在各院校從事會計教學及學術研究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副教授以上職稱且擔任財務會計教育及學術研究領域的部門負責人或業務骨干,從事財務會計教育及學術研究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會計學博士學位且從事財務會計教育及學術研究工作2年以上。
上述有關會計(執業、學術研究)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已獲得海南省會計領軍(后備)人才證書或已參加過財政部全國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的,不再參加選拔培養。
三、選拔程序
(一)材料申報。申報人員按要求填寫《海南省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申請表》(見附件),連同申請表所填列事項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經所在單位初審同意并加蓋公章,報相關主管部門復審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報海南省財政廳終審。其中:省屬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定機構報所屬主管部門復審,中央在瓊單位報中央在瓊單位主管部門復審,民營企業和市縣級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定機構報所屬市縣財政局復審。
(二)筆試。申報材料終審通過人員進入筆試,考試范圍包括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管理會計、財務管理、英語等。由省財政廳委托的培養機構組織命題和考試,同時組織專家對試卷和申報材料進行審閱,確定進入面試名單,并在海南省會計管理服務平臺公布。筆試計劃于2024年3月23日在海口市舉行。
(三)面試。由省財政廳委托的培養機構組織命題實行結構化面試,并組織專家對面試情況進行綜合量化評分。筆試成績排名前65名進入面試。面試計劃于2024年4月20日在海口市舉行。
(四)入選。省財政廳根據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40%),結合所申報資料情況(20%),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考察對象,向社會公示,擬定最終入選名單,按程序審定后公布。
四、培養實施
(一)培養周期。海南省高端會計人才(第一期)培養周期為兩年(2024-2025年),分為兩個考核周期:第一周期為學員知識拓展階段;第二周期為學員能力提升階段。
(二)培養方式。入選海南省高端會計人才培養的會計人員,由省財政廳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培養。
1.集中培訓。每年安排集中培訓2次,每次10天,通過課堂講授、網絡課程、講座分享、案例討論、現場教學、交流研討等形式開展教學。
2.跟蹤管理。學員離校期間,實施跟蹤管理。主要以學員在職自學為主,通過網絡課程、閱讀自學書目、開展課題研究等方式學習。
(三)培養管理。建立學員日常及結業量化考核標準和淘汰機制。對培養期間嚴重違反管理規定,以及培養結束后,因會計工作違法、違紀受到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人所在單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響的,或本人所在單位存在嚴重違反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且與本人工作或職權范圍有直接關系的,予以淘汰除名。
培訓周期屆滿,對完成規定課程并考核合格的學員,由省財政廳、省委人才發展局、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頒發《海南省高端會計人才證書》,并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五、培養費用
海南省高端會計人才的選拔、培養、管理等費用由省財政統籌安排,學員的住宿費和往返交通費由學員所在單位承擔,伙食費學員自理,所在單位可按標準給予補助。
六、申報材料受理時間及地點
(一)受理時間:2024年2月19日至3月7 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受理地址
1.省財政廳終審地址:海口市濱海大道109號省財政廳會計處1703室,咨詢電話:0898-68531650。
2.各市縣財政局復審地址和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附件:海南省高端會計人才選拔培養申請表
附件2:各市縣財政局復審地址和咨詢電話情況表
海南省財政廳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