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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內蒙古監管局在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情況審核時發現,各單位基本能夠按照相關要求,積極推進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但部分單位仍存在內控管理薄弱、內控報告編報水平不高等問題,行政事業單位應從三方面加強內部控制管理。
一、增強內控管理意識,強化單位主體責任
一是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刻理解完善單位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從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高度,落實單位和崗位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的內部控制要求,使行政行為依法依規,有法有據。二是要嚴格落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財會〔2012〕21號)和《財政部關于開展2022年度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的通知》(財會〔2023〕6號)要求,不斷增強單位內控體系建設工作的行動自覺,切實把內部控制工作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從源頭上防控廉政風險。三是要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完善內控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和責任分工,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主體責任,研究部署內控工作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及具體舉措,著力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重視業務風險評估,健全內控制度建設
內部控制體系構建以風險為導向,聚焦部門和單位職能履行中所面臨的各種工作風險,風險評估的結果直接影響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制定的內容與執行效率。一是要厘清各項業務工作流程要點、確定風險點、明確風險點責任人、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為單位制定符合實際的內控制度提供基礎,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二是要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控制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落實財經法律法規的要求,以上級主管部門出臺的制度為參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內容全面、流程完善、權責明確、切實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杜絕照搬照抄、重數量輕質量、條款規定標準模糊等現象。三是要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內部控制評價、內部審計監督、黨委紀檢監察及績效考核等監督手段,通過日常監督和專門監督,提升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三、加強宣傳引導,增加內控培訓力度
一是業務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內部控制相關政策解釋宣傳,進一步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內控管理水平,將內部控制政策宣傳與近期開展的部門預算編制、日常收支等各項業務工作相結合,為加強單位內部控制管理營造良好氛圍。二是要以教育培訓為目的,將風險管理文化和內部控制理念引入單位的現有文化中,不斷強化和提升各級管理人員和執行人員的自覺執行意識,使得各個單位全體人員掌握內部控制理念、方法,并將其運用到日常工作。三是要擴大培訓范圍,對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財務人員及業務部門骨干人員加大內部控制培訓力度,將內控教育培訓安排列入年度內部控制工作計劃中,針對各層級管理人員和執行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包括購買并組織學習內控書籍、組織召開內控專題交流會議、聘請外部專家授課、組織內控成效培訓等,使內部控制運行工作常用常新,切實幫助行政事業單位提高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