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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財政局、金融局(辦)、知識產權局,各在滬銀行: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發揮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引水賦能作用,促進本市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實施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以下簡稱擔保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上海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前補償”試點業務。
一、總體思路
本市建立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分擔和獎補機制,綜合運用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信貸風險補償等政策工具,引導和鼓勵在滬銀行不斷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為提升兩項政策工具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適配度,在現有政策框架下探索開展前置補償試點,引導銀行創新和完善知識產權相關信貸產品,提高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普及度和惠益面。
二、主要措施
(一)實施擔保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專項產品。市融資擔保中心制定并實施擔保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專項方案。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調整擔保基金現行的抵質押融資擔保“后代償”模式,試點實施“保證金”模式。此外,鼓勵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市融資擔保中心提供再擔保優惠政策。
(二)優化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照《關于印發〈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小型微型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辦法(2023年版)〉的通知》(滬財發〔2022〕8號,以下簡稱《補償辦法》)有關規定,在繼續推進本市信貸風險補償工作的基礎上,對其中銀行2023年申報的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試點實施“前補償”模式,改變《補償辦法》規定的需不良貸款核銷并產生凈損失后才可申請風險補償資金的“后補償”模式。
三、工作分工
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等部門按照分工,協調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
市財政局負責協調市融資擔保中心、各區財政局,積極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作用,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增信。參加風險補償評審,統籌安排信貸風險補償資金預算。
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補償統籌協調,牽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前補償”政策宣傳、試點產品和補償金額評審、資金報批、函商撥付等,并指導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做好組織申報、審核測算等工作。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負責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參加風險補償評審,推動銀行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創新,進一步細化相關盡職免責制度等。
市知識產權局負責提供知識產權相關企業白名單,參加風險補償評審,協調推進知識產權專營機構參與價值評估、質押辦理、質物處置等工作,加大知識產權價值宣傳,推動開展知識產權質押線上辦理,提升質押辦理效率等。
市融資擔保中心負責制定、實施擔保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專項方案,為符合條件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擔保增信。同時,為區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開展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提供再擔保。
市金融發展服務中心負責風險補償通知申報、受理申請、審核測算,提出資金撥付或追回建議等。
四、實施時間
《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專項方案》《上海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前補償”試點工作方案》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實施。《上海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前補償”試點工作方案》有效期截止日按照《補償辦法》(滬財發〔2022〕8號)規定執行。
附件:1. 上海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擔保業務專項方案
2. 上海市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風險“前補償”試點工作方案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