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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紙質材料及要求
武漢市2023年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采取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人員首先網上申報,單位逐級推薦推送,經市高評辦網上審核通過后再報送紙質材料。紙質材料按照下列要求整理提供,裝入《評審資料袋》。(未裝袋原件另附,按權限審核后現場退還。)
(一)不裝訂的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2份,在市直主管部門或各區人社(職改)部門領取,表格內容必須用碳素或藍黑鋼筆手工填寫,不可打印或復印。《評審表》第1頁“相片”欄內粘貼本人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
2.《武漢市晉升會計專業高級職務綜合考評一覽表》(附件5)一式2份(A4紙張打印),須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核實蓋章。
(二)需裝訂的材料
以下各類材料請按順序編寫目錄、頁碼并裝訂,申報人員沒有的項目,可不提供。
1.材料目錄。(裝訂材料目錄)
(以下為“基本條件類”材料。第2至13項,請對照鄂職改辦〔2019〕4號第五條提供)
2.湖北省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認定)申報表(國家、省高端會計(領軍)人才畢業學員填報)。
3.《專業技術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4)原件。
4.身份證復印件。
5.事業單位管理部門出具的《2023年武漢市事業單位職稱申報情況核定表》(附件2)、個人崗位情況原件(事業單位人員提供)或確認本人為該單位員工的聘用合同復印件(國有企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提供)。
6.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須提供《武漢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聘用認定登記表》復印件(單位提供)。
7.從機關調入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需提交證明其原公務員身份和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任職通知復印件。《機關分流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查表》(附件6)一份。(從黨政機關分流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報人員需提供,且須提前填寫此表,提交相關資料,經逐級審核,市職改辦審查同意簽章后再申報。)
8.從海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需提交用人單位引進、調入文件復印件(相關人員提供)。
9.《非本系列職務平級轉評本系列(專業)職務審查表》(附件7)原件一份;(僅改報專業平級轉評人員需提供)
10.委托評審函(中央在漢單位提供)。
11.2018-2022年度《專業技術職務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復印件需推薦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無年度考核的,需提交單位書面說明)。
12.提交2019年至今在湖北省會計人員管理系統的繼續教育完成情況的相關截圖材料。
13.申報高級會計師的人員需提供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單。
(以下為“學歷資歷類”材料。第14至15項,請對照鄂職改辦〔2019〕4號第六條提供)
14.學歷學位材料。提交畢業證書復印件,不愿意提交證書復印件的,請提供證書編號、發證時間、專業和培養單位名稱等信息,以便網上核實;
(學歷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通過學信網或本人檔案進行學歷審核,按照“誰查驗、誰負責”原則,責任人在證書復印件上簽字、單位蓋章。)
15.本人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注冊會計師證書、聘任證書復印件(如無聘任證書,需提供原聘任單位聘任文件等材料原件)。
(以下為“能力業績類”材料。第16至21項,反映專業理論水平、專業應用能力、專業工作業績、學術科研能力方面的材料,應對照鄂職改辦〔2019〕4號第七條并按要求提供)
16.參加會計管理機構組織的會計專業培訓班學習結業證書、會計專業知識競賽獲獎證書等。
17.主持單位、部門、項目財務會計工作的任職文件,參與單位、部門、項目財務管理或經營管理的材料,應用成果材料等專業應用能力材料的復印件。
18.反映工作業績、效益的表彰材料、認定材料、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證書等專業工作業績材料復印件。
19.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和檢索頁,承擔的課題、調研報告復印件(含封面、目錄、正文、封底)。
20.個人業務總結1份(約3000字,本人簽名)。
21.其他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