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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中直有關單位:
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現將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在吉林省范圍內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從事會計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的在編、在職、在崗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公務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
二、評審條件
(一)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條件,按照《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實施辦法》(吉人社聯〔2021〕106號)規定執行。
20210824:人社廳發文稿:吉林省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docx
(二)取得吉林省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并在有效期內(成績有效期2年)。
(三)申報人員的學歷年限、取得資格年限、聘任年限和業績成果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事業單位申報人員聘任年限標準按照《關于做好2023年職稱制度改革和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號)規定執行。
三、評審程序
(一)申報
1.申報時間和方式。申報材料和繳費時間從10月23日開始到11月6日結束,采取網上申報方式進行。申報網址為“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管理—快捷入口—會計系列高級職稱—正高級會計職稱申報(http://czt.jl.gov.cn/ztzl/kjgl/)。
2.申報程序
(1)信息驗證
由系統自動驗證申報人員的正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和近5年繼續教育完成情況。
(2)填報材料。申報人員按照“基本信息、工作經歷、工作業績、專業理論水平和備注”項目內容和要求,填寫申報材料,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附件1)。證明材料均為PDF格式并加蓋單位公章,專業理論水平證明材料需屏蔽本人信息。
申報人員對所填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按照《吉林省職稱評聘工作規范(試行)》(吉人社辦字〔2019〕33號)規定:“對違背學術道德、職業道德、弄虛作假的申報人員,實行‘一票否決’,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全省通報批評并記入誠信檔案;情節特別嚴重的,終身取消申報資格,按照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3)公示。申報材料填寫完成后,從正高級會計職稱申報系統導出《吉林省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附件2),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4)審核。公示無異議者,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無主管部門的,由本單位審核后上報。
(二)初審繳費
通過財政部門初審后,申報人員在網上繳納評審費。收費標準按吉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高級會計師(含正高)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2011〕233 號)規定執行,300元/人。交費成功后,自行在網上打印交費證明(吉林省政府非稅收入通用票據)。
(三)專家評審
組織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專家采取量化打分的評價方式對申報人員進行評審。
1、材料考核。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歷與資歷、專業能力與工作業績、專業理論水平等材料進行盲評盲審。
2、答辯考核。根據申報人員從事行業的特點,重點考核申報人員的組織管理能力、業務處理能力、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急問題處理能力。
(四)評審例會
組織召開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例會,按照材料考核和答辯考核結果,投票確定擬通過人員。
(五)公示
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管理—通知通告”對擬通過人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頒發《吉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四、其他事項
(一)答辯考核時間、地點等事宜,將在“吉林省財政廳—會計管理—通知公告”公布。申報人員須在指定時間參加答辯,并上交《吉林省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原件1份,用標準A4紙正反兩面打印。
(二)評聘分開。經評審取得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的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按政策規定、單位人員崗位設置情況決定聘用事宜。
(三)中直單位申報人員參加評審,需提交委托函。
業務咨詢電話:0431—88550893。
技術咨詢電話:0431-89181969轉8050。
附件:1、吉林省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須提交的相關材料
2、吉林省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
吉林省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
須提交的相關材料
1.申報人員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師資格證書和會計崗位取得的榮譽證書。
2.申報人員近5年考核情況。
3.申報人員工作經歷情況。
4.《吉林省2023年度會計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單位公示審核后上傳)。
5.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提交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單位信息頁和本人信息頁,本人事業單位聘任備案表。
6.中介和企業單位申報人員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如本單位為大中型企業,上傳相關證明。
7.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工作業績佐證材料、單位開具的證明和個人業務報告(3000字以內)。
8.專業理論水平證明材料。包括著作、論文、相關專業科研課題或方案、案例、分析報告。論文、著作只提供封面、版權頁、目錄、本人論文或編著篇章和網站查詢結果。論文需在目錄中將本人文章名稱劃線標注;獨著作品只提供封面、版權頁和目錄;科研課題需提供立項文件、結項文件、結果證明和課題全文;在艱苦邊遠地區或鄉鎮從事財務會計工作10年以上的申報人員提交方案、案例或分析報告,需上傳在艱苦邊遠地區或鄉鎮工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