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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申報(9月18日-11月6日)
申報人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核對無誤后提交至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11月6日前完成)
用人單位對照評審政策和申報要求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崗位、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專業能力、業績、論文等)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由有關領導、技術專家或骨干以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成的推薦委員會(小組),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薦意見,贊成票未超過一半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
用人單位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應明確起止日期、受理部門、受理方式、聯系人等。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上傳,提交給業務主管部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