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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2023年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職改辦〔2023〕212號),結合會計高級、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要求,現就2023年重慶市高級、正高級會計師職稱申報評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按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會計專業職稱申報條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36號)執行。其中,申報高級會計師職稱須為2020年至2023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
二、申報方式
申報評審實行網上申報。按渝職改辦〔2023〕212號文件要求,申報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市統一平臺網報端口進行資料申報:(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系統用戶注冊操作手冊見網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個人用戶申報操作手冊登錄系統后可查看。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向所在單位申請,逐級上報材料,不得違規以兼職、掛靠、假冒等形式通過其他單位申報。逐級上報職稱時,若無法選擇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請聯系相應機構進入系統進行注冊。
(二)申報人在規定期限內登錄系統如實填寫和逐級提交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所填業績成果,均應在系統上傳相應佐證材料,如公開發表的論文需上傳刊物封面、刊號頁、目錄、論文頁;繼續教育需登錄“重慶市會計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截屏“繼續教育完成情況”上傳等。因未傳佐證材料或佐證材料不符導致評審結果受影響的,責任自負。業績成果如有涉密內容,請按保密規定進行脫密處理。
(三)單位負責指導本單位人員申報,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和有效證件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嚴格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準確、齊備,并結合會計專業高級職稱申報條件進行推薦審查。對申報材料不完整、填寫不清楚的,應通知申報人在限定時間內補充完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善的,視為放棄申報。對不符合會計專業高級職稱申報條件的,不得推薦上報。
(四)單位應結合申報人考核及履職情況擇優確定推薦人選。擬推薦人員的《重慶市職稱申報綜合情況(公示)表》和有關材料在本單位公開場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有條件的還應同時在單位辦公平臺公示,公示期間的問題受理渠道應包含本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兩級聯系方式。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無問題的申報材料,可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上報。
四、申報時間和程序
(一)申報人申報—單位審核及公示—區縣人事(職改)部門審核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核提交的起止時間為9月20日、10月20日。
(二)評委會審核期間為10月7日至10月27日。評委會工作人員審核經區縣人事(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的申報人相關資料,確定通過受理或不通過退回。如審核退回,需在10月20日前完善資料和程序并重新提交至評委會。
(三)申報人可登錄系統,通過“我的申請書”查詢本人申請書審核進度,并可查看現階段審核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必要時提醒相關單位及時審核本人提交的申請書。
(四)網報審核合格后需到現場繳納職稱評審費,繳費標準為420元(掃碼支付,不收現金)。繳費時間為10月23日至11月6日(節假日除外)。繳費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洪湖西路1號(重慶市財政局政務服務大廳),聯系電話:63216192。。
五、其他未盡事宜按渝職改辦〔2023〕212號文件執行
重慶市財政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