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400 180 8892
( 一 ) 自 主 申 報 ( 9 月 1 8 日 - 1 1 月 6 日 )
申報人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
上傳佐證材料,核對無誤后提交至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 (11 月 6 日 前 完 成 )
用人單位對照評審政策和申報要求對申報人提交的申 報材料(包括崗位、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專業 能力、業績、論文等)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由有關 領導、技術專家或骨干以及專業技術人員代表組成的推薦委 員會(小組),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薦意見,贊
成票未超過一半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
用人單位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
于5個工作日,公示應明確起止日期、受理部門、受理方式、 聯系人等。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
系統中上傳,提交給業務主管部門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