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1985年8月,國務院發布了《內部審計暫行辦法》,1995年7月,審計署頒布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依照上述規定設立-了內部審計機構,初步建立了內部審計制度。幾年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開展了財務收支審計、經營指標完成真實性審計、固定資產及在建工程項目審計、行長責任審計等各種類型的內部審計,并且實現了審計內容從財務收支擴展到檢查銀行的業務經營、信貸資產質量,再到關注銀行風險,審計目標不斷提高,審計內容不斷深化;審計手段從傳統的手工審計逐步發展到計算機輔助審計,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為推動商業銀行的改革和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商業銀行審計雖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金融業的改革和發展對內部審計的要求相比,我國商業銀行審計還存在著許多薄弱環節。當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有以下幾點:
(一)內部審計工作缺乏規范化。內部審計機制沒有建立健全起來
目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缺乏規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設未取得重大進展。許多商業銀行依據審計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有關內部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但相對審計工作規范化要求相差甚遠,有效的內部審計機制沒有建立起來。由于缺乏法制化及制度化,常常使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陷入無法可依、有法不依的惡性循環中。具體說來:
一是內部審計難以保持相對獨立性。相對獨立性是內部審計所遵循的一個基本原則,據調查,許多商業銀行的負責人沒有直接領導或關心過本單位的內審工作,也沒有專門委托一位行政副職協助分管審計工作。有的商業銀行將審計同監察部門混崗,有的對內部審計人員的選配也不夠合理,沒有把精兵強將選配到內審崗位上來,內審機構及其人員很難具有獨立的地位。從國外銀行的經驗來看,內部審計部門往往是對董事會而非行政管理者負責,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在沒有管理層的干涉下執行委派任務,可以自由地報告審計發現和評價,并不受管理層的干涉,可以在內部進行通報。
二是內部審計缺乏相應的權限。審計署頒布的《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明文列示了內部審計機構的權限,但商業銀行在實際工作中卻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內部審計機構的權限,如審計部門不能參加有關的經營管理會議,與審計有關的會議資料也很少送給內部審計機構;內部審計機構還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處罰細則,往往只是建議、督促整改,很少給予處罰,等等。內部審計沒有相應的權限,其作用就會大打折扣。
三是內部審計實施缺乏權威性。內部審計工作所必需的條件包括經費、必要的沒備和辦公條件及用車等沒有真正得到保證,同時,審計人員的合法權益也未能得到保障和較好地解決,難以減少后顧之憂。由于缺乏相應的權限和相對獨立的地位,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工作中,被審計單位往往不積極配合,使得內部審計實施缺乏權威性。
(二)內部審計技術落后,內部審計手段不能適應新的要求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基本上是賬目基礎審計,以全部業務和賬目為基礎,主要采用詳細審計或依賴于審計者個人經驗判斷的抽樣審計方法,而不是國際上先進的商業銀行通行的風險基礎審計,這就使得內部審計隨意性很大,缺乏科學性,審計的內容完全憑審計人員的經驗判斷,造成審計期長、審計成本高、審計效率低下。
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幾乎所有的商業銀行業務都要通過計算機完成,特別是新近推出的網上商業銀行服務,客戶借助網絡就能辦理帳戶查詢、打印對帳單、購物、電子轉帳業務等。例如工商銀行的綜合業務管理系統,所有業務數據和財務會計數據都可以由計算機完成,基本上實現了無紙化管理。銀行業務方式的上述變化使得部分內部控制環節向客戶端發生了轉移,對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形成了新的挑戰。目前,商業銀行計算機審計運用得不夠,況且在利用計算機審計過程中,存在著不評價計算機系統、不測試數據的真實性、就數據審數據的現象,審計技術方法的陳舊制約著我國商業銀行審計的發展。近年來屢屢發生的銀行人員利用電腦挪用、貪污、盜竊資金的案件說明了目前銀行內部審計技術和方法落后的狀況。
(三)內部審計力量薄弱,監督能力有限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機構眾多和網點分散,相當一部分工作人員可以通過接觸到現金和證券等,并有權限進入客戶的賬戶,一項微小的控制薄弱環節可能導致出現大的問題,因此,內部控制和審計任務非常繁重。而商業銀行普遍存在著內部審計力量薄弱的情況,導致審計監督不連續,審計面窄和間隔時間長,不能及時發現和揭露商業銀行經營中的問題和風險隱患,弱化了審計監督的作用。具體地,主要表現在:
一是內審人員數量不足。目前我國銀行業內部審計人員僅占銀行員工總數的1%,而在國外銀行這個數字是5%。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規定要求銀行內部審計人員達到員工總數的2%,但據調查,一般地,分行一級的內審部門干部配備僅10人左右,不僅要負責總行布置的專項審計任務,而且還承擔所轄幾十家支行的審計任務,由于任務重,人手不足,審計監督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
二是內審人員綜合素質差,業務能力較低。內部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通曉財會知識、審計理論、法律知識,還必須掌握電腦知識,并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當前相當一部分內部審計工作人員缺乏必要的電腦知識,業務知識面較窄,加上日常工作相當繁忙,缺乏專業培訓,專業能力下降,不適應新形勢下內部審計工作任務要求的需要。
三是沒有確定的準人標準和考核機制。西方國家商業銀行對內審人員的要求普遍較高,如英、法兩國規定:所有內審人員都應具有大學學歷,具有注冊會計師或注冊內部審計師資格,一般在銀行財會或其他業務部門有過5年或以上的工作經驗。他們還對內審人員的素質和職業道德進行經常性的考核,對達不到要求或違反職業道德的人員提出警告甚至取消其從業資格。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準人標準和考核機制,內審人員的崗位要求不明確,難以保證內部審計隊伍的素質。
(四)內審工作范圍過窄,內部審計的內容不全面
目前,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工作基本上還是查錯防弊,局限于查處一些具體違法違規問題,只注重檢查會計憑證、報表等資料是否真實、完整,業務操作是否合規合法等,缺乏對信貸資產質量、風險責任、經濟效益進行審計,對銀行內部管理結構、內部控制狀況、各崗位業務規范狀況等,作出評價和建議,更未對一些重要的深層次的問題如管理制度、政策法規、社會環境、監督體系等方面進行研究。特別是,面對商業銀行業務創新頻出,經營范圍不斷拓展,內部審計卻變化緩慢,范圍過窄。
二、加強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是形勢發展的需要
巴塞爾委員會在2001年8月發布的《銀行內部審計和監管當局與審計師的關系》報告中闡述了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內部審計的指導原則,要求所有銀行建立一個常設的獨立的內部審計部門。標準普爾公司在一份名為《中國銀行業 2003-2004年度展望》的報告中指出,1998年四大銀行向資產管理公司剝離了14000億不良資產之后,又產生了17000億的不良資產。由于中國國有銀行在短期內難以單憑自身力量降低不良貸款比率,巨額壞賬已經使國有銀行在理論上資不抵債。因此,加強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既是依照有關法律和國際慣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又是加強內部管理、嚴格自律、提高效益和防范風險的內在需要。
(一)是加強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和提高經濟效益的客觀要求
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管理的一個永恒的主題,商業銀行要實現科學管理,在市場經濟中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最重要的是建立可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制度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評價,是企業自我約束機制的具體體現。企業的內部監控離不開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是內部監控的基本手段和重要內容,內部審計工作通過對內控制度的測試、評審,把不完善、不合理、不嚴密的環節、程序和方法查找出來,幫助銀行克服管理上的薄弱環節,堵塞漏洞,避免失控,使之健全有效,達到科學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因此,內部審計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達到對企業的有效監控,不以監控為目的的內部審計是毫無意義的。
(二)是推動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和健全內部約束機制的重要環節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及商業銀行改革的不斷深化,商業銀行應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日前,中央決定動用45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補充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的資本金,以使其達到巴塞爾協議的要求。為了加強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使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能按照國家的財經法規健康有序地運行,商業銀行必須強化內部審計管理與控制,及時發現、防止和制止違紀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