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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 立”的決定性意義,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具有全面扎實的會計理論知識,精通會計政策,通曉國際慣例,掌握會計專業國內 外發展新動態;對會計專業理論有深入系統的研究,能夠解決會計及相關專業工作 中的重要或關鍵性問題;主持設計、起草、參與制定省級貫徹國家會計政策、法規 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有豐富的專業實踐和較強的業務能力,在經濟管理或社會服 務領域做出顯著業績;全面了解并掌握與本專業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并能為 本地區(部門)或單位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決策咨詢服務。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 技術骨干方面做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會計師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學習。
—\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全省范圍從事會計及相關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
二、 基本條件
(一)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中華人民共和 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 遵守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廉潔奉公,忠于職守,嚴格執行財經紀律, 按照要求參加繼續教育。
(三) 熱愛本職工作,身心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四) 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后,年度考核合格次數累計達到同級任職要求的最 低年限數量。
(五) 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后,從事 與高級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相對應的學歷申報。
三、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一) 省內大中型企業或達到大中型企業劃分標準的下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人, 具有解決實務工作中關鍵性業務問題或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
(二) 事業單位收入達到大中型企業劃分標準的單位財務部門負責人,能夠運 用現代會計管理方法,處理財務管理中較為復雜的問題,取得顯著經濟效益。
(三) 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后從事會計中介業務10年以上,主持過大中型 企業(集團)或上市公司的年度審計,具有解決所從事業務重大疑難問題的能力,
在本專業技術領域有重大創新和突破,為本地區(市)行業發展做出較大貢獻的(由 市行業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
(四)主持一個以上地區、行業,或單位的財會工作,能夠運用現代會計管理 方法,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主持和參與單位經營管理、財務預測和決策、經濟結 構調整、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資金籌集、運用等,能夠處理財務管理中較為復 雜的問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 業績成果條件
取得高級會計師職稱后,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一) 獲得本專業省(部)級二等獎1項以上,或省(部)級三等獎2項以上 (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
(二) 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主持編寫(制訂)全國、全省、全市、大中型企業執行的財務、會計制度、 法規或辦法中發揮重要作用,被采納實施,效果顯著并得到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 或財政部門認可(需提供有效證明依據)。
2.組織、指導全省或某地區、部門、系統、大中型企業或相當規模的其他經濟 組織開展財務會計工作5年以上,在規范管理、參與決策、加強內控、化解風險、 增收節支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并得到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認可(需提 供有效證明依據)。
(三) 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
1.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三名),公開出版的會計專業著作(含譯著),撰 寫不少于15萬字。
2.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4篇以上,其 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3.獨立撰寫與本專業相關實施后取得顯著效果的研究報告、財務分析報告2篇 以上,并被有關市領導批轉推廣。
4.主持所在企業的上市、投融資、改制、重組、清算等方案擬訂和重要調研, 實施后取得顯著效果的專題方案、分析報告等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
五、 破格條件
對業績突出,做出重要貢獻的高級會計師,不具備規定學歷學位,符合現任職 稱規定年限要求,由2名以上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或具備規定學歷學 位,取得現任職稱2年以上,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一條,可破格申報:
(一)獲本專業國家級二等獎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為準,限額定人員),或本 專業省(部)級一等獎1項以上(前三名),并公開出版獨立完成的本專業有較高學 術價值的專著1部(不少于15萬字),或獨立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表發本專業